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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宁波个人续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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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宁波个人续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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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社保中断后个人续缴

非宁波市户籍个人

参保条件和办理:仅在宁波按月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个人缴费,且仅医疗保险。

材料:《宁波市外地户籍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地点:本人暂住地的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代理机构办理参加基本医保手续

经办时间:市局每个月1-23日,各县市区1-20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部分截止到每月15日。

个人社保最低缴费标准:目前养老736.2元每月、医疗337.4元每月。

1、外地户口是否可以在宁波申报、缴纳个人社保?

答:不能。根据规定,非宁波户籍人员不能以个人身份在宁波交纳社保。

2、外地户口在宁波更换就业单位后,在宁波缴纳的社保可以与之前所在宁波单位缴纳的社保合并计算缴费年限吗?

答:可以。外地户口在宁波不可个人缴纳社保,但以后与宁波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办理参保手续,可合并计算在宁波购买社保的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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