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轮流抚养子女的含义及法律依据。轮流抚养子女,是指法院准予离婚的夫妻,离婚后轮流抚养未成年子女,相互间不再给付抚育费,如遇子女所需的一次性大笔开支,由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平均分担。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从立法本意看,“另一方给付抚养费”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夫妻离婚后子女及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的基本生活权利,而不是要求子女必须随一方生活。
现把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给付抚养费作为解决子女抚养的唯一方式,是审判实践的一个误区。笔者认为,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为原则,而不应以“子女随一方生活,另一方给付抚养费”为原则。
应该说,轮流抚养子女不失为合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一种重要途径。
(二)“随一方生活”的负面影响。首先,随一方生活的方式,导致离婚夫妻抚养子女权利义务失衡。如抚养子女的一方生活本来就非常困难,而另一方也属于低收入阶层,按法律规定,另一方每月给付的抚养费虽占收入的20-30%,但实则仅有一、二百元,这必然使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堪重负。
其次,随一方生活,人为割断父母与子女的血缘亲情,容易扭曲当事人的情感心理。不少离婚的夫妻重新起诉争夺对子女的抚养权,原因就是不能忍受被判定与孩子分离的生活。
再次,单亲家庭容易成为不良少年的摇篮。许多未成年子女因贫困或缺乏家庭关爱,而成为问题少年,甚至卷入不良少年群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最后,还会引发不必要的诉讼,如随着子女长大而需要增加学习、生活费用以及给付抚养费的一方因下岗或失业,经济收入减少而要求减少给付抚养费,当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时,就容易引发诉讼。
(三)实行轮流抚养原则的可能性。首先,虽然父母离婚后居住在不同的地区或出现住房困难等问题,可能给子女的上学带来一些麻烦,但这并非只有离异夫妻的子女才会遇到。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房地产市场的活跃,加之离婚诉讼中未得住房的一方能得到相应的房屋补贴款,因此,住房困难不应成为实行离婚夫妻轮流抚养子女的障碍,毕竟这一因素,较之于随一方生活来说,还是利大于弊的。
其次,实行轮流抚养,应当尽可能让子女有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处生活的时期,可以适当地长一些;子女分别在两处生活的时期,一般可以均等,但不绝对划分。
审判实践中,应当根据父母的抚养能力、便利子女上学等因素,对抚养子女的时间进行适当的安排,力求产生积极的效果。
(四)不适宜轮流抚养的情况。不适宜轮流抚养的常见情况有:
(1)子女幼小,如子女2周岁以下,需要母亲亲自抚育。
(2)一方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照顾子女。
(3)一方因职业特点,在时间上不能保证与子女共同生活。
(4)一方离婚后,因居住暂时困难不能给子女提供必要的居住条件的。
(5)因居住地距子女就学的学校较远,无便利的交通,轮流抚育确实造成子女上学困难的。
(6)因一方品行差,如吸毒、嗜赌等,子女随其生活将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
(7)其他不适宜抚养子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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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随意给孩子改姓。夫妻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要给孩子改名的,也需征得另一方同意;无论另一方是否给予抚养费,是否有违反《离婚协议》的行为,抚养一方均无权单独更改姓名。如果未经过对方同意,直接给孩子改名字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公安机关恢复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来的姓名。子女满十八周岁以后,可以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姓名。【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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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一、离婚后未抚养子女可以要求她赡养吗父母未尽抚养义务,子女或子女其他监护人可以起诉父母维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子女不可以拒绝赡养父母,如果拒绝赡养父母,父母可以起诉子女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
一、离婚后如何确定子女的监护人1、离婚后,由父母作为子女的监护人。如果父母不具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
1、离婚后未抚养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2、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的义务;子女赡养父母也是法定的义务。两者没有必然的联系,不能因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就主张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
夫妻离婚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一般要载明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赠与给子女,那么离婚协议中房产给小孩要怎样买卖?一、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房产如何买卖夫妻离婚时,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后,孩子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子女由于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不能买卖房屋。但监护人在维护孩子权益的情况下,可以买卖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2)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 ①与子
一、夫妻房产赠与子女的程序是怎样的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不需要公证。只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但是,由于我国民法典规定,房子赠与的,没有过户的,房子还属于原产权人。因此,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还需要过户,才是真正的赠与。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3、办理公证。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
轮流抚养子女户口归属问题,可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不满两周岁的,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父母可以轮流照顾;已满八周岁的,可以征求孩子的建议确定抚养权的归属。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时没有约定子女的抚养费的,可以在离婚后重新达成抚养费的协议,如果协议不成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一、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子女的抚养权归谁1、在哺乳期内孩子的抚养权离婚时原则上应归女方,因为根据《民法典》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孩子的母亲有不适宜抚养的情况的,可以判给父方抚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
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和心理都没有完全成熟,所以需要有监护人进行监护,而监护人的一个重要职责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而法律对未成年人权利的规定是比较多的,那么,父母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范围,抚养义务包括什么呢?1、精心关怀、照料子女、为子女营造安全、健康、幸福的生活条件和氛围,确保子女的生命权、健康权、生存权;2、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3、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
男方: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男方____________与女方_______
一、不抚养子女的父母如何赡养1、父母没有抚养子女是需要赡养的。因为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的赡养是法定义务,不会因为任何事由解除。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二、祖孙之
一、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房产能否任意撤销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1)离婚协议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其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是对离婚财产的约定,具有强烈的人身关系属性。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房产是夫妻对共同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当事人不仅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具有保护、
在工作实践中,经常会有人咨询,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主要是女方)可否变更孩子的姓氏为己姓。对于这个问题,在实践中的确存在很大的争议和困惑。对此,我们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来分析,解决这一问题的可能性和方法。一、法律规定自然人对自己的姓氏享有选择权《民法典》第1015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
一、如何起诉不抚养子女的父母1、夫妻一方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有抚养权一方的监护人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由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依法继续负担抚养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
法律分析: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婚内男方买房后写女方名字的,房屋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一般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离婚后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实施法发[1993]30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