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4年2月19日晚,在江西修水县某宾馆住宿的吸毒人员小陈,来到在该宾馆住宿的被告人陈某房内,给了陈某300元让其帮忙买冰毒,陈某接过钱出门买来冰毒后回到自己房间,从为小陈买的1克冰毒中吸食了部分,然后将剩下的冰毒给了小陈,小陈又邀请陈某共同吸食毒品。
后陈某被抓获,公诉机关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律师分析
陈某无偿为吸毒人员购买毒品,然后蹭吸,构成贩卖毒品罪吗?
认定毒品代购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坚持主客观统一原则,不能客观归罪。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一)为吸毒者无偿代购毒品是否构成犯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在罪状表述中没有明文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因此,贩卖毒品罪应理解为不要求主观上以牟利为必备要件,但在为他人代购毒品的情形下,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2008年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大连会议纪要》)规定,“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代购者从中牟利、变相加价贩卖毒品的,对代购者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无论是否牟利,都应以其实施的毒品犯罪的共犯论处。”
依据以上规定,按照托购者的身份、是否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毒品,可能存在以下情形:
1、不以牟利为目的,为吸毒者代购毒品,若达到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定罪标准的,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若达不到定罪标准的,不构成犯罪;
2、以牟利为目的,为吸毒者代购毒品,构成贩卖毒品罪;
3、不论是否以牟利为目的,为实施毒品犯罪的人代购毒品的,构成实施的毒品犯罪的共犯。
(二)代购人蹭吸行为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
方文军(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审判长)《吸毒者实施毒品犯罪的司法认定》(来源:《法律适用》2015年第10期)一文中认为,“对代购者“蹭吸”毒品的行为原则上不应定罪处罚。
所谓“蹭吸”,是指代购者以自身吸食为目的,从托购者处收取少量毒品作为酬劳的情形。对“蹭吸”是否认定为贩卖毒品罪,关键在于是否把“蹭吸”认定为代购毒品中的“牟利”行为。
……《武汉会议纪要》在此基础上作了具体规定:“行为人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在交通、食宿等必要开销之外收取‘介绍费’‘劳务费’,或者以贩卖为目的收取部分毒品作为酬劳的,应视为从中牟利,属于变相加价贩卖毒品,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这一规定强调以贩卖为目的收取部分毒品作为酬劳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实际上包含了对“蹭吸”行为原则上不作为犯罪处理的思路,因为“蹭吸”是代购者出于自身吸食而非贩卖目的收取部分毒品作为酬劳。”
因此,代购蹭吸不属于牟利。
(三)陈某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具体到本案,陈某受人委托,仅为吸毒者无偿代购约1克冰毒,主观上无牟利的故意,客观上对代购毒品无加价行为,且未达到非法持有毒品的定罪标准,故其行为依法不构成贩卖毒品罪。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审改判陈某无罪。
参考案例:江西省最高人民法院(2015)赣刑一终字第31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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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网作者:王登辉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构成贩卖毒品罪是否以牟利为要件,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分歧,故有必要予以探讨。一、对“贩卖”的解析贩卖的对价指财产性利益,包括金钱、毒品、车辆、房屋、日常用品等。支付毒品作为产品、劳务、服务等的对价,例如以毒品交换枪支、刀具、烟酒等利益,仍构成贩卖毒品罪。明知他人贩卖毒品仍给予帮助,欲赚取路费或者少量毒品供自己吸食的,
《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大连会议纪要)规定,代购者从中牟利,变相加价贩卖毒品的,对代购者应以贩卖毒品罪定罪。该纪要进一步明确了何为“从中牟利”,即行为人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在交通、食宿等必要开销之外收取“介绍费”、“劳务费”,或者以贩卖为目的收取部分毒品作为酬劳的,应视为从中牟利,属于变相加价贩卖毒品,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实践中,代购之前没有特别约定分得毒品作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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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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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已满十四周岁的人,贩卖毒品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贩卖毒品罪的判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
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行为。贩卖毒品行为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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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他人贩卖毒品而提供车辆接送服务,其行为与贩卖毒品的危害后果存在因果性,应认定为贩卖毒品的共犯。
1.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贩卖鸦片二十克以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一克以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克以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二十克以下,安眠酮一千克以下,咖啡因五千克以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在四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
对走私毒品罪追诉期的规定是犯走私毒品罪的,可能被判3到7年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是10年;若可能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是15年;可能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追诉时效是20年;而在20年以后仍是存在被追诉的可能。以上就是贩卖毒品罪追诉期是怎么规定的解答,你可以参考一下。
一、贩卖毒品罪判缓刑的条件1、贩卖毒品罪,满足以下条件的,能判缓刑: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争取缓刑应证明自身符合缓刑的条件。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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