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出卖人就商品房的开发规划范围内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所谓的“赠送面积”往往不会像产权面积那样进行明确具体的约定,蕴含着一定的法律风险,故开发商及购房者对此应权衡利弊,理性谨慎的看待“赠送面积”,避免相关纠纷的发生。
"业主权益维权有以下途径: 1、行政途径:投诉。对于有关小区规划、房产证的办理、房屋质量等出现的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2、法律途径: (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 3、其他途径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2)由第三人调解
2018年,21岁的女子李某想买个“单身公寓”,于是来到岳阳楼区一小区,向某房屋置业公司缴纳了购房定金5000元。几天后,她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参观了样板房,该样板房当时有阳台。从楼层平面示意图来看,自己所购房型也有阳台设置标志,并标明该部分为全赠与面积空间。于是,李某当场与某房屋置业公司签订了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并缴纳了房屋首付款20.82万元,剩余购房款20万元将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房子2019年
【网友咨询】我想请问,2007年买的房子,当时不懂,开发商让交了几千块的水电开户费就这样给交了,现在听说开发商收取的这个水电开户费是不合理的,而且是可以退还的。我想知道关于这个水电开户费收取不合理的相关文件和法律知识。这样以便我好找开发商退还这个钱。【律师解答】是不合理的,就是不知道你的购房合同里是否有水电开户费这项,如果有,那你没有办法了,如果没有,可以要求退还。商品房价格实行“一价清”制度,即
交房时开发商要求补面积差价怎么办 如合同中有关于面积误差处理的约定,应按合同约定处理;如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选择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协商约定总价款。买受人如选择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出现面积误差如何处理 面积误差比=(实测面积-预测面积)×100%÷预测面积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实测计价面积-合同约定计价面积)的绝对值*100%/合同约定计价面积 商品
上述文件中应当分别写明以下内容: (1)《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应当包括: a、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b、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c、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 d、用户报修的单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哪些东西交房时开发商需提供给业主的相关证件:1.规划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2.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3.建设部制定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在内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
通常情况下,如果要求退房,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商品房退订(定)退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户型图吗不需要。交房时开发商要出示什么证件和证书.去物业部门查看资料部分,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需要查验:A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B《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C《竣工验收备案表》D面积实测表E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的话,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同时要求,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表、管线分布竣工图等。并且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
交房时开发商需要提供的分别有以下几份资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国有土地使用证》;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称建设工程开工证);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6.《商品房质量保证书》;7.《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如果开发商违规交房,没有提供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话,可以向房管局投诉,向开发商索赔。具体说的话,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应提供“三书一证一表”的,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尤其重要。何谓两书?两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相关国家房屋建设标准规定,房顶不平整大小可以允许控制在2.5厘米之内,如果发现房顶不平大小,超过国家允许偏差值,业主有权向开发商要求赔偿。但赔偿的标准,国家是没有进行统一规定的,需要看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推出的赔偿标准而定,因而没有固定的标准。但一般是由业主和
开发商交房违约的,购房者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进行投诉举报。比如向房屋主管部门进行举报,要求主管部门对开发商进行处罚。投诉举报的方式如果不能够起到良好的效果,那么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的途径来解决纠纷。在诉讼的过程之中一定要注意准备充分的证据,比如证明开发商存在延期交房的情况,证明开发商延期交房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还应当注意不能超过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
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开发商交房时的条件都有哪些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盘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3.办理房
您好,开发商代收的住房维修基金是要交到房管局去,可以保留好转账记录。
开发商应当:(1)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2)出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或根据预售合同约定出示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3)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其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非住宅交付则应根据约定提供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者《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上述文件中应当分别写明以下内容:
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
交房时因不签订物业管理条例,开发商不给钥匙是否违法王某称:自己在14年3月份的时候购买了一套期房。房屋于15年2月建成后,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了两点要求:第一,必须签订业主公约;第二,必须签订为期三年的物业管理协议。自己发现业主公约中有些条款与购房前开发商所承诺的不一样,签订3年的物业管理协议也不合理,所以就拒绝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结果物业管理公司便以此为由不给房屋钥匙。开发商是否
你好,可起诉处理,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可以委托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