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二、办理材料
(一)购买新建住房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或契税完税证(有效期一年)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购买存量成套住房(二手住房)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卡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有效期一年)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注意事项
1、如购房人不是提取职工本人,提取职工还需证明与购房人的关系(仅限配偶或同一户口簿内的直系亲属),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2、提取额度为相应票据开具当月的个人公积金账户金额;
3、提取次数为一次购房行为办理一次提取;
4、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双方身份证和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一、广州住房公积金异地买房如何提取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需要提交的资料:1.非按揭购买一手楼,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与购房发票;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广州市外一手楼的,还需提供发票);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税收缴款书(或契税完税证)偿还购房
购买商品房——一、提取时间1、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后申请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2、所购商品住房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款发票后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二、提取额度1、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2、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三、提取次数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提取——一、提取申请
一、办理条件1、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2、借款申请人为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配偶应为原房产共同买受人);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已还款一年(含)以上,且在还款期间,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余额;4、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二、办理材料1、《福州市个人商业性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2、借款申请人、配偶及参与还款人的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
凡洛阳市正常缴存职工,在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住房、二手住房、房改房等自住住房时办理提取的,所需提取凭证有效期由原来的1年以内调整为5年以内,在有效期内可分次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额度1、购买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付款发票金额;2、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个人本套住房补缴房款差价票据金额;3、购买二手住房的,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
(一)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二)按还款能力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之和×35%(规定比例)×12(月
一、办理条件1、借款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任一公积金缴存情况:(1)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内不欠缴住房公积金;(2)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3、借款申请人是所
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离休、退休的;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3.出境定居的;4.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5.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的,原则上还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
苏州的职工蒋先生想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不知道可贷额度是多少?具体该如何计算?下面就由小编来简单介绍一下吧,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有以下两种计算方法:按个人账户余额的倍数计算,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为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并且放款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昆明允许使用公积金异地买房。下面我们看看昆明公积金异地买房怎么办理?申请材料一、个人资料(一)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地中心出具的《云南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附件一)和最近6个月缴存明细(签章)。(二)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配偶及借款相关人的收入证明(附件二)(签章)。(三)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审验原件,收复印件。(四)借
莆田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事指南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可以提取个人五险一金查询】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发生《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劳办[1999]72号)和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甲类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劳社[2000]442号)所列
正常缴存西安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可由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补足。借款人的贷款由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部分组成。申请组合贷款的职工可按以下方法办理:一、办理材料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2、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5、购房首付款证明;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7、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办
苏州公积金提取比例:类型一:原公积金A类转为新政甲类1、未动用过原公积金账户购房选择一: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36%)存储额(1)可根据年龄规定选择提取原普通专户和住房账户存储额或按月摊还;(2)动用住房账户(16%)并借用特殊补充账户(14%)和养老补充账户(6%)的当月入账金额偿还贷款。选择二: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账户中的住房部分和新账户的住房账户(1)只动用原公积金普通专户中的住房部分(约10
一、什么是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二、在哪里提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
1、《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管理处归集窗口领取)2、提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还可按照《购买我市经济适用住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交付首付款业务办理
昆明(楼盘)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早在今年8月1日就执行,下面不妨跟随记者一起来看一看,在昆明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提供哪些相关材料。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透露,目前,只有户籍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在云南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苏州公积金通用提取流程如下:第一步: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第二步:1、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2、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苏州公积金提取材料:提取公积金需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手续如下:第一,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建房屋合同或协议(购买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建房、修房的须持政府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市区县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书》。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
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要很多手续和资料,很多人在办理时并不清楚,导致办事时耽误了很多时间。下面小编为大家汇集胃涿州住房公积金办理的资料与提取的条件,供大家参考。一、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求的资料员工契合相关获取条件的,应供给自个身份证、相应材料资料及复印件等。由代理人处理的,供给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相应的材料资料应包含:1、采购新建商品住宅的,供给房子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单位存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
办理地点住房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方式柜台办结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限业务当场办结,资金到账以入账时间为准。政策法规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基本材料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无卡提取申请表》一份;2.职工身份证原件;3.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交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七)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八)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