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村里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经过村委会,按理说关系到村民切身利益的一些重大事情,村委会需要及时地公开,包括土地征收过程中,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然而从实践过程中来看,仍然会有个别村委会做不到,有的还会刻意扣留征地补偿款。那么对于村委会的这种做法,镇政府是否具有监管职责呢?
在了解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村务公开?村委会应当要及时公布哪些内容?
什么是村务公开
村务公开是指村民委员会组织把处理本村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村民群众利益的事务的活动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告知全体村民,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行为。
村委会应及时公开的内容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1、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2、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3、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4、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5、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从以上规定中来看,只要是涉及到村民自身利益的事项,包括土地征收、房屋征收过程中的所涉及到的征地补偿费的使用情况、分配方案等事情,村委会都应当要及时地向村民进行公布,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
村委会未及时公布村务公开的应对措施
如果未及时公布或是公布的事项不真实,那么村民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要求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并要求村委会履行村务公开的法定职责。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
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不过,即使有的村民在律师的帮助下向村民委员会提交村务公开申请材料,但绝大多数情况下,村民仍然得不到村委会的任何答复。
此时,村民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公布,其中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为被告。”
该条文明确了村委会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不过仅限于以下几种行为:
(一)村委会依法行使的带有强制性的行为,如村委会对村民责任田的分配不平等引起纠纷。
(二)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明确授权村委会行使的行政管理职责行为,如对村委会未依法管理本村土地和其他财产的行为。
(三)村委会非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责导致村民权利义务发生变化产生纠纷。
(四)村委会超越行政机关委托权限实施的行政管理职责行为,如乡(镇)人民政府委托村委会按规定数额代收该村村民的乡统筹费,而村委会擅自扩大收费标准向村民多收乡统筹费,由此产生纠纷的。
不过村务公开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属于村委会自我管理的内部制度,不能直接起诉。但是申请人民政府履行责令村委会进行村务公开职责,人民政府怠于履职的行为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土地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而村务公开则是每一个村民委员会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但是随着征收范围的不断扩大,有的村委会为了一己私欲,常常会延迟发布征地补偿款使用情况或是分配方案,甚至是截留征地补偿款等。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村民一定要积极地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是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村委会是我们老百姓非常熟悉的一个部门,尤其是对农村老百姓来说,无论村民遇到什么问题纠纷,首先都会去村委会反映,或是找村委会帮忙,有些事情在村委会的帮助下会得以解决,所以,久而久之,在许多村民眼中,村委会便是一个具有很大权利的部门。那么,村委会真的具有很大的权利吗? 事实上,村委会只是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其只负责村里大小事务,比如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解决邻里纠纷问题等事项。不过,近几年,
行政复议不服可以提起诉讼吗? 汪律师指出,当事人对行政复议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确实是行政机关违法的,应当判决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 行政复议不服可以提起诉讼吗? 除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不服,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
故意伤害重伤,受害人既可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
女方婚外情受到威胁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基于自愿,友好协商解除纠纷。若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应当对行为人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
个人所得税作废了恢复的方法有: 1、点击税费申报下方的更正申报和作废申报; 2、选择申报的个人所得税,点击更正,进行作废处理; 3、点击已作废选项按钮,将作废的申报删除; 4、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选项,重新提交申报即可完成。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他们只是核对证实业主身份的行驶证驾驶证与车辆的信息的一致性。
债权人申请企业破产清算,只需要提供债务到期未清偿的证明就行,法院形式审查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实质审查后做出是否宣告破产的决定,之后成立清算组。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
在农村拆迁中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原有房屋的补偿,二是针对户口的补偿。如果你是非农户口那么也就代表你不是村集体成员,这样的话针对户口的补偿你是享受不了的。 【1、有农业户口的能得到安置补助,没有农业户口的可能得不到安置补助。即使迁一个人回农村,也仍然是非农业户口,也不会得到安置补助。 【2、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
是可以报警处理的,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司机负主要责任,没有谅解书和有谅解书,对司机的处理区别很大。 2、在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受害人谅解的情况下,可以判处缓刑;如果没有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没有签订受害人的谅解,就只能判处实刑,不能判处缓刑。缓刑就是不需要蹲大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报警之后,要求派出所调取监控
电信合约机合约期内不可以办理注销掉或变更业务;如果坚持办理注销,需要补齐合约期内所有费用,这样是不划算的。费用计算方法有:a、根据和电信合同进行赔偿;b、根据月最低消费*合约年限-已用月份*月最低消费 得出违约金额。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
野生的是犯法,人工养殖的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
一、妻子长期拒绝同房可以起诉离婚吗1、妻子长期拒绝同房可以起诉离婚。如果是因为妻子长期拒绝同房,夫妻双方可以起诉离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权。一般离婚的案件,在三个月内处理完毕。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
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劳动者的需分两种情况讨论:1、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您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的,需负举证责任,如果拿不出确凿有效的证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需向您支付赔偿金;2、试用期满后,您就转正了,此时用人单位以您试用期不合格为由辞退您是没有道理的,如果您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如果您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
关键看你跟医院签合同没。如果没签,就好好跟医院协商,应该可以退款;如果签了,你不按合同做手术,等于是违约,就有点困难了。反正要好好地跟医院协商,争取全部退款吧。总结一下呢,整形还是不要盲目和冲动,想清楚了再说,不然就会弄出很多麻烦的。
因为上一篇分享了离婚协议中确实有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如果事后想主张怎么办?读者反应比较热烈,纷纷表示离婚时一方父亲或者母亲如果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是不是意味着等父母老了也可以不用赡养了。我们来看几个案例。案例一:原告是被告父亲,早先因为自己出轨导致离婚,约定抚养权归原告男方,但是实际执行由女方抚养,孩子成年前未曾支付抚养费,孩子上大学期间偶尔给个300块,原告男方离婚后再婚抚养了两个继子成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是鉴定为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关系解除时的工伤保险待遇,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旧伤复发的补偿,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对影响再就业的补偿,劳动合同期满续签的,该两项影响均不存在,不能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
在试用期期间,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无故辞退的话,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关键点在是否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有则无赔偿,无证据,则需要赔偿。
1、对于在诉讼中没有列入被告的,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追加被告或者可以另行起诉。2、对于法院已作出判决的,不能因为同一事实再将同一被告起诉。这属于“一事不再审”。法律知识:诉讼法中,一事不再理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第二,一案在判决生效之后,产生既判力,当事人不得就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再行起诉。从法院角度讲,就是不得再受理。所谓“一事”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