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对象:台湾居民
受理条件:
一、来大陆停留不超过1年的台湾居民,可根据需要申请来往大陆签注。
二、下列在大陆居留1年以上的台湾居民可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居留签注:
1、在大陆投资的;
2、在大陆企事业单位任职、就业的;
3、在大陆学校、科研单位就学、学习或接受培训的;
4、在大陆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交流活动的;
5、在大陆购置房产的;
6、与大陆居民结婚的;
7、外国或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工作人员;
8、本条第1项至第7项所述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
9、寄养在大陆亲属处不满18周岁的子女;
10、在大陆居住,又不符合在大陆定居条件的70周岁以上的;
11、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办理居留签注的;
12、其他确有需要的台湾居民;
申请材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纸质1份,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2.台胞证(原件1份)
3.健康证明(原件1份,首次申请居留签注的,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4.交验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材料:
(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投资批准书(原件、复印件1份,有大陆投资的)
(2)任职、就业部门签订的聘用合同、单位公函或者就业管理部门签发的就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大陆企事业单位任职、就业的)
(3)入学通知书或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在大陆学校、科研单位就学、学习或接受培训的)
(4)提交所在单位的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在大陆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交流活动的)
(5)提交房产证或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在大陆购置房产的)
(6)结婚证(原件、复印件1份,与大陆居民结婚的)
(7)驻华机构的照会或公函(原件、复印件1份,外国或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工作人员或家属中的台湾居民)
(8)大陆关系人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在大陆居住又不符合在大陆定居条件的70周岁以上的台湾居民)
(9)其父母书面寄养声明、父母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复印件1份,寄养在大陆亲属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审批签发→制证→发证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1.一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20元/件
2.一年(含)以内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100元/件
3.一年以上、三年(含)以下居留签注200元/件
4.三年以上、五年(含)以下居留签注300元/件
办理地点:
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办公地址:亳州市魏武大道南段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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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机构台湾居民从台湾、香港、澳门地区来大陆的,可以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或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抵达入境口岸的,可以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口岸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三个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以下简称“一次台胞证”)。入境后,可以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五年多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以下简称“五年期台胞证”)或一次台胞证。二、申请材料
申请条件居住在台湾的台湾居民申请材料l、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正面免冠彩色近照(规格33×48mm)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2、提交申请人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3、提交临时住宿地派出所或宾馆出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办理程序1、台湾居民从香港、澳门地区来大陆的,可以向外交部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领事部,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申请。2、台湾居民从外国来大陆的,可以向中国驻外国的外交代
1、申请人暂住地或其接待单位所在地公安分局出具的证明;2、申请人有效的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台湾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3、填写申请表。(二)台湾居民申请办理多次出入境签注、暂住加注的条件和手续。1、申请条件。(1)在我市投资设厂的投资者;(2)在企业任职或受聘的技术或管理人员;(3)境外企业驻我市代表机构的代表;(4)经劳动部门批准在我市就业人员;(5)上述人员的随行配偶、子女。2、申请手续。(1
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应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办理相应的签注。《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是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和在大陆旅行、居留的身份证件。《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分为5年有效和一次有效两类。签注分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以下简称来往大陆签注)和台湾居民居留签注(以下简称居留签注)两类。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由经公安部授权的公安机关受理、审批、签发。我省受理、审批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1.台湾居民入境后,可以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五年多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以下简称“五年期台胞证”)或一次台胞证。二、办理材料内容由申请人填写,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书写。无需盖章;无有效时限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无需盖章,有效时限一年提供与原件一致的A4纸大小复印件。复印件无需盖章、无有效时限三、办理流程网上
大陆人与台湾人结婚流程1.台方先在台湾户籍所在地法院办理单身宣誓书公证五份(先要到户政事务所申请户籍誊本五份、身分证、印章、照片),要知道陆-方的户籍所在地。2.约4-6周后,询问陆-方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是否已收到单身宣誓书,收到后,即可前往领取(须双方身分证,台方护照、台胞证)。陆-方先办理好未婚证。3.到陆-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询问指定体检医院(一般为市级以上医院),前往体检,一般为隔天取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申请人为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二、办理材料真实合法。真实合法,用A4纸复印。真实合法,并提交复印件;无原件的,需提交经台湾公证部门公证的台湾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和出入境证件复印件。提交就业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投资批准书和单位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交验原件。1.照片规格为48X33mm;2.需要提供六张照片(三张贴表、三张备用)。提供照片有效的《广东
珠海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护照办证签注微信预约指南:预约条件:①珠海市户籍;②非珠海市户籍的广东省/非广东省人,但持有有效的珠海居住证。2、发送“4”,获取办证预约链接:3、点击办理预约的链接,进入预约大厅页面4、点击【预约】,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点击【下一步】5、点击选择服务大厅及预约办证日期,点击【下一步】6、选择好办证大厅和日期之后,点击【可预约】,选择办证时间段,点击【下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对因犯罪在大陆受审的台湾居民依法适用缓刑实行社区矫正有关问题的意见效力级别:法律 执行日期:2017-01-01 颁布日期:2016-07-26 文号:法发[2016]3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一、新疆户口港澳通行证办理的签注签发:办理港澳通行证签注,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收费标准:《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人民币,3个月一次、1年一次签注,每项20元人民币。3个月二次、1年二次签注每项40元人民币。办理新疆港澳通行证签注签发注意事项:申请人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可以由委托人代为申请。须提交委托书,交验委托
省内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须知1、交验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对于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补)领的,应当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2、交验符合办理证件要求的申请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照片1张(已开办免填表申请服务的出入境机构为申请人免费采集制证电子照片);3、核对提交完整且贴有申请人近照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往来港澳通行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香港或澳门中国籍居民可以受理申请:1、在香港或者澳门出生具有中国国籍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2、内地居民经批准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取得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的。3、在香港或者澳门以外出生的中国籍居民,已确立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4、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外国籍或者无国籍人士,经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国国籍的。5、港澳居民所持通行证损毁、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已过期、持证人身
一、申请条件具有中山常住户口的内地居民,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随同申请。二、申请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一份,凡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意见或审查批件,其他人员无须出具单位意见;2、交验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
一、受理部门内地居民往来香港、澳门地区,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相应的签注。二、办理流程咨询、领表--->照相、填表--->交表,交验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领取回执单缴费--->审核、审批、制证--->按预约时间凭回执单领取通行证。三、申请条件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探亲。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
一、台湾居民申请来祖国大陆定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台孤身一人,无人赡养,且在大陆拟定居地有父母、配偶(此种情形须符合下述第二项的规定)、子女等直系亲属,该亲属有能力赡养并保证赡养,本人的生活费用及住房等能够自理。2、与大陆居民结婚3年以上(含3年)的台湾居民及其未成年子女。3、在大陆投资经济效益好或投资金额巨大的投资者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4、国家急需的科技、教育、文化、医学、农业等领域的人
台湾地区居民与大陆居民协议离婚应当如何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台湾居民与大陆居民离婚登记按以下规定办理:(1)台湾地区居民与大陆居民在内地离婚的,由内地居民经常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2)申请离婚登记的大陆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明和材料:①户口簿、身份证;②结婚证;③离婚协议书。(3)办理离婚登记的台湾居民应当提交下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是否需要办理就业许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2018年7月2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
一、必须是生活居住在中国大陆的中国公民和活生活居住在中国台湾地区的公民,执行《民法典》; 二、双方必须到生活在中国大陆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1、大陆一方: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书; (4)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2、台湾一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营造的林木,由营造单位经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配林木收益。 集体所有制单位营造的林木,归该单位所有。 农村居民在房前屋后、自留地、自留山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城镇居民和职工在自有房屋的庭院内种植的林木,归个人所有。 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后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承包合同另有规定的,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台湾人到大陆需要办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根据法律规定,台湾居民来大陆,凭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入出境口岸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