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
1、驾驶机动车时,驾驶证被吊销后,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包括:
(1)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
(2)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驾驶证吊销后怎么恢复吗
(一)无论是何种情况,驾驶证被吊销以后都要重新参加科目一到科目四的考试,并且通过以后才能恢复驾驶证。需要区别的是在记分周期扣满了12分不等于吊销驾驶证,只需要参加科目一的考试即可;只有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没有缴纳罚款并且十五日内没有参加道路安全文明驾驶培训和考试的才会被吊销。
(二)按照不同的驾驶证吊销原因,驾驶证吊销后恢复的时间限制,其中:
1、因饮酒、醉酒驾驶而被吊销驾驶证的要在五年以后才能重新参加驾照考试;
2、因饮酒、醉酒驾驶营运性机动车而被吊销驾驶证的要在十年以后才能重新参加驾照考试;
3、因肇事逃逸、醉驾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而被吊销驾驶证的终生不能参加驾照考试;
(三)其余的情况则是在被驾驶证吊销两年之后才能重新参加考试。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证被吊销后,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进行咨询。
五年内、十年内、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
五年内、十年内、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1、五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1)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2、十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即使在十年后重新取得了机动车驾驶证,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吊销驾驶证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再考。 2、酒后驾驶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除了处以相应的罚款,还会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再考。 3、饮酒后驾驶运营车辆,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再考。 4、醉酒后驾驶运营车辆,吊销驾驶证,并且10年内不得再考。 5、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将会被收缴,并强制报废,驾驶证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有哪些我国《公务员法》规定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录用为公务员。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
吊销驾驶证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再考。 2、酒后驾驶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除了处以相应的罚款,还会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再考。 3、饮酒后驾驶运营车辆,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再考。 4、醉酒后驾驶运营车辆,吊销驾驶证,并且10年内不得再考。 5、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将会被收缴,并强制报废,驾驶
法律咨询解答吊销驾驶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一年内机动车驾驶人醉酒后驾
70年,就是等你期满再去申领驾照的时候,交通警察会抱歉的告诉你,你的年龄已经超过法律界定,无法再申请了。给你开个玩笑,请别介意。我国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对于机动车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肇事逃逸的,吊销其驾驶证(终身不得领取驾驶证),判处有期徒刑3——7年,并处罚金。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重新招标的情形有潜在投标人不足3人、提交投标文件少于3人、所有投标被废标处理的等。废标后可以随时重新招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废标后重新招标的时间。 一、重新招标的有哪些情形 重新招标的情形如下: 1.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所有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4.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
1、机动车驾驶人死亡;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3、机动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4、机动车驾驶人丧失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6、持有应该交验身体条件证明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
不得减刑的情形有:1、行为人不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等减刑条件的;2、行为人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的;3、未经法定程序的;4、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一、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2.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3.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二、风险提示: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
一、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一、什么情况下驾驶证会被注销1、机动车驾驶人死亡;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3、机动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4、机动车驾驶人丧失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6、持有应该交验身体条件证明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
吊销是一种惩罚,是指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两年之内不得考取驾照。吊销主要针对如下行为: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照2、醉驾,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照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4、酒驾或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照,终生不得重新考取驾照5、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
1、不得减刑的情形有: (1)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 (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二年内一般不予减刑; (3)新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三年内一般不予减刑; (4)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
看具体情况,而且不是所有吊销驾照的行为都要追究刑事责任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
(一)不得取保候审的情形对具有下列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应作出禁止性规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刑罚的;(2)累犯、惯犯或同类前科的重犯;(3)流窜作案的;(4)曾被取保候审而有逃避或其他妨碍刑事诉讼行为的;(5)可能对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或财产进行侵害的;(6)可能逃跑、自杀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的;(7)一人犯有数罪的;(8)住址或者身份不明
法律分析不能善意取得的情形如下:1、禁止和限制流通的动产。如转让毒品、剧毒物、爆炸物,倒卖国家不允许自由买卖的珍稀动物等,都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2、须经登记才能转让所有权的动产;3、被查封的财产。如将财产转让别人,将破坏查封的效力,划归债权人的债权,属于无权转让;4、盗窃物和遗失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