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驾驶人死亡;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3、机动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
4、机动车驾驶人丧失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6、持有应该交验身体条件证明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8、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驾驶员因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被系统注销了怎么办?
鉴于这类驾驶员的数量较多,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这一行为没有社会危险性,车管所已向吉林省交警总队呈请建议予以恢复的报告。
目前,公安部及省交警总队还未作出相关答复。建议驾驶员等待一个阶段。
被注销后想考取新证怎么办?
驾驶员本人到车管所的驾驶员管理处14号窗口申请注销,系统会在24小时内执行注销程序。此后,驾驶员持身份证到2号窗口报名考试即可。
因申请人曾有过驾驶资格,并具有一定的驾驶经验,因此不需要再经驾校培训。考试费为400元。
原驾龄还能保留吗?
不能。申请注销后,计算机系统将删除驾驶员的全部档案信息。再次申领将被视为初考。
一、什么情况下驾驶证会被注销1、机动车驾驶人死亡;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3、机动车驾驶人提出注销申请;4、机动车驾驶人丧失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5、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6、持有应该交验身体条件证明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7、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
吊销驾驶证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再考。 2、酒后驾驶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除了处以相应的罚款,还会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再考。 3、饮酒后驾驶运营车辆,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再考。 4、醉酒后驾驶运营车辆,吊销驾驶证,并且10年内不得再考。 5、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将会被收缴,并强制报废,驾驶证
五年内、十年内、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
一、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1、驾驶机动车时,驾驶证被吊销后,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包括:(1)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2)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交通肇事逃逸。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吊销是一种惩罚,是指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两年之内不得考取驾照。吊销主要针对如下行为:1、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照2、醉驾,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照3、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吊销驾照,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照,重新取得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4、酒驾或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吊销驾照,终生不得重新考取驾照5、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
吊销驾驶证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再考。 2、酒后驾驶被处罚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除了处以相应的罚款,还会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内不得再考。 3、饮酒后驾驶运营车辆,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再考。 4、醉酒后驾驶运营车辆,吊销驾驶证,并且10年内不得再考。 5、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机动车将会被收缴,并强制报废,驾驶
法律咨询解答吊销驾驶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没有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一年内机动车驾驶人醉酒后驾
五年内、十年内、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情形: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不会影响个人政审,只有作出刑事处罚才会留下案底,免予刑事处罚就是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程度。醉驾不起诉与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追诉时效已过,犯罪情节轻微等。 一、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影响个人政审吗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不会影响个人政审,只有自己或家人触及刑事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才会影响政审。醉驾不起诉即经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
暂停保密资格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保密资格;引入外商投资或雇用外籍人员;出租、转让、转借保密资格证书;存在重大泄密隐患,经警告逾期不改;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发生重大泄密事件;有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行为以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个体营业执照不注销的后果最直接的是一年后工商局将吊销您的个体营业执照。不良后果主要包括:进入工商黑名单、税务稽查完税情况、纳入征信黑名单。下面,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个体营业执照不注销的后果有哪些?怎么分的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个体营业执照不注销的后果有哪些 1、进入工商黑名单 如果营业执照一年不审,工商局就会自动吊销执照,并将法人和股东例为非正常黑名单。
事业单位人员免于刑事处罚的处分是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 一、事业单位人员免于刑事处罚如何处分 事业单位人员免于刑事处罚的处分是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法的,开除。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权利的条款。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
以下情形属于员工重大过失: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违反法律规定;其他。员工重大过失是没有具体情形的,重大过失是一种过失状态,员工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起诉前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签订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2、签订了转让合同且起诉前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转让方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土地使用权,起诉前转让方已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第十一条
一、刑事案件终止侦查的情况: (1)没有犯罪事实的; (2)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5)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6)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四十一条,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
在实践中,我们遇见最多的可能就是治安管理处罚,平时在社会的小打小闹一般触犯的就是治安管理处罚。那么,治安管理处罚法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
重新招标的情形有潜在投标人不足3人、提交投标文件少于3人、所有投标被废标处理的等。废标后可以随时重新招标,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废标后重新招标的时间。 一、重新招标的有哪些情形 重新招标的情形如下: 1.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个的;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所有投标均被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 4.评标委员会界定为不合格标或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形有哪些行为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形为:1、在人民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以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巳被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在执行中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情形有哪些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
一、物业服务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