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出生公证时,我遇到过一个难题,70年代没有出生医学证明,也没有原始家庭的户口,身份证上能反映的是出生日期及户籍地址,没有父母信息及出生地信息,如何提供出生证明?
联系了出生地的村委会后,被告知集体户口档案已经无法查找,村委会无法出具出生证明。此后又去出生地派出所查询档案,也没有获取原始家庭户口登记信息。
身份证和户口簿都不能代替出生证明。公证处人员建议在人事档案中寻找最初工作的单位登记的信息,辅以工作单位的证明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出生信息了。
幸运的是,我的人事档案中有相关信息,最初的工作单位也同意出具证明,最终获得了办理出生公证所需的证明材料。如果人事档案中未登记父母信息或者工作单位不愿出具证明,办理出生公证就难以实现了。
对于90年代以前出生的人,身份关系证明与出生证明无疑是一个难题。户口查询网络2005年之后才设立,在此之前的户籍档案都以纸质档案存档,由于历史原因,户籍档案不一定是完整的随着社会公共管理系统的不断完善,直到1996年,新生儿的落户才以出生医学证明为准,出生医学证明上明确显示孩子的父母姓名。
至于以往,对于户籍登记上能直接显示父母子女关系的,派出所会直接给予出具证明。但对于经过多次迁移,户口跟父母并不在一起的,就要去查曾经在一个户头上的原始纸质档案,而很多的纸质档案已经丢失。
而且现实中,许多单位为了避免纷争和麻烦,都不愿意出具证明,给当事人实现权益带来不少麻烦。
出生证明不仅用于证明一个人出生的时间和地点,证明与父母的亲属关系,能够在非婚生亲子关系中起到证明作用,能在继承权公证中发挥作用,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代替户口本证明亲子关系,此外在涉外婚姻公证中也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相关档案信息的完善至关重要。
96年前出生的你,能证明你的出生吗?
在办理出生公证时,我遇到过一个难题,70年代没有出生医学证明,也没有原始家庭的户口,身份证上能反映的是出生日期及户籍地址,没有父母信息及出生地信息,如何提供出生证明? 联系了出生地的村委会后,被告知集体户口档案已经无法查找,村委会无法出具出生证明。此后又去出生地派出所查询档案,也没有获取原始家庭户口登记信息。身份证和户口簿都不能代替出生证明。公证处人员建议在人事档案中寻找最初工作的单
档案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名字不符,需要证明二者为同一人,可以分别情况处理: 一、档案的名字是曾用名的,在公安机关打印户籍登记表证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没有登记曾用名的,查找当年使用曾用名求学、生活、工作的资料证明。 二、音同字不同的,可以结合档案中的其它材料予以认定。档案名字与身份证名字,档案各材料之间名字,出现音同字不同,是常见的情况,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是早年身份证制度实施前,改名和登记不
关于母亲去世后,如何证明他的关系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可以到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
仅有银行的转账凭证原告主张系借款被告不予认可原告怎样举证才能让被告心服口服?济南历城法院的法官告诉你基本案情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是朋友关系。2019年6月份,刘某因资金需求向张某借款,张某分别于2019年6月11日、6月19日、7月3日向刘某转款共计人民币130万元。之后刘某略有还款,截止目前尚欠本金90万元及利息未还。后张某多次催要,刘某均以种种理由推托。张某诉至历城法院,要求刘某偿还借款90万元
你好,如果属于夫妻婚姻个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可以追究共同财产
档案的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名字不符,需要证明二者为同一人,可以分别情况处理: 一、档案的名字是曾用名的,在公安机关打印户籍登记表证明;公安机关户籍登记没有登记曾用名的,查找当年使用曾用名求学、生活、工作的资料证明。 二、音同字不同的,可以结合档案中的其它材料予以认定。档案名字与身份证名字,档案各材料之间名字,出现音同字不同,是常见的情况,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是早年身份证制度实施前,改名和登记不
【案例简介】2015年8月,王某承租了天津市某直管公产房。2017年10月23日,王某因病去世。王某亲属咨询:王某去世后,该公产房该如何处理?是由房管站收回,还是可以由亲属继续承租? 【律师解答】第一条 王某承租的公产房类型【公产房与私产房】公产房与私产房是相对应的房屋,私产房即房屋使用人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而公产房中,承租人仅享有房屋使用权,而房屋所有权归市人民政府或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随时可以报警
随着目前房价不断攀升,年轻人靠自己买房的可能性越来越低,很多时候父母都会伸出援手,提供部分买房资金或者全部买房资金,或者给孩子提供首付款。如果小夫妻共同生活,没有分歧,一般不会引起纠纷,如果婚姻出现裂痕,需要办理离婚,就会出现父母出资的这部分资金如何认定的问题,归属的问题。父母给子女买房,资金数额一般庞大,有的甚至是终身的积蓄,是辛苦了一辈子的劳动所得,关于这部分资金如果认定轻率,容易激化矛盾。有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自杀”在各种保险类型中,通常均属于除外项目。也就是说,一旦认定行为人死亡的原因为“自杀”,则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对于常见的服毒、跳楼等行为,比较容易认定。而对于被保险人因患精神病而溺水身亡的情况,是否属于“自杀”则存在争议。对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曾就此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请示。最高人民法院,意见认为:因患精神病,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溺水身亡的,不属于主动剥夺自己生命的行为,保险公司
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通常标准,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原告作为债权人主张债权,其基本的举证责任是需要证明债权的正式存在并已到期,且债权的真实存在,这需要两个事实,一事双方借贷关系已成立并生效,另一个是贷款已经实际交付给债务人,即债权人已履行了借贷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根据这一标准可以确定,原告起诉民间借贷纠纷,要求被告履行还款义务,一般需要证明双方签订了借贷合同,以及原告给付了贷款的凭证(如收条、
不给种地的原因是什么,如果你们合法取得承包经营权证,农民阻挠的可以报警处理。
父母出钱为自己子女买房,在如今的社会已经是普遍现象。 但对于将来子女婚姻的不确定,以及自己养老的保障,父母在出资时难免会有担忧。曾经有这么一位当事人咨询:“我想给自己孩子买房子,我又担心房子的安全我该怎么办?”笔者回答:“如果一定要你出资给子女买房的话,一般来说也只会登记在子女名下,以产权登记的形式保护你的权利不符合实际情况。那这种情况下,可以用债权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通过与子女拟定借款协议,无
你好: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研判;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解决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办理车位产权证的流程,与办理新房不动产权证的流程一样。开发商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初始登记之后,购房者到地税局缴纳税款,再拿着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车位的不动产权证。自2016年1月21日起,房产登记改不动产登记,自此以后办理的产权证为不动产权证。一、车位都有产权吗车位分为人防车位和非人防车位,即没有产权的车位和有产权的车位。车位的产权年限,根据开发商申报的土地使用性质分为40年产权和50年产权两
个人通过基金会捐赠,如何抵扣个人所的税?个人通过基金会捐赠,如何抵扣个人所的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是指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另外,根据财政部
法律分析:村民买到假、劣的农药时,首先要保留农药购买发票、产品原样和农药使用造成危害程度证明结果,保留现场等待专家鉴定或提供有资质单位的鉴定证明。鉴定结果出来后,农药是假、劣的产品的,可向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投诉,书面投诉要详细写明农药购买时间、农资经营店的名称地址、经营者的电话;农药的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质量问题发生的时间、质量问题的表现及其原因;要求赔偿的方式、数额;受害人的
证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自关系的,如果是亲生子女与父母的关系,经司法亲子鉴定的结果报告可以作为证明材料;另外子女还可以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出生证明原件,父母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当地公证部门办理亲属公证。现阶段,公安部门不再出具亲属关系证明。对于父母跟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面的,公民可以直接提供户口簿原件用于证实亲属关系;对于父母跟本人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面,户籍部门无法查询到亲属关系是有权不给予开具户籍证
补办孩子的出生证明需要携带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婴儿的出生医学记录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进行办理。补办孩子的出生证明可以代办的,并且还要出示一份委托书即可。 一、如何补办孩子的出生证明 补办孩子的出生证明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 2.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