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可购买保健食品
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调整后,在原有支付范围的基础上,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体检、接种疫苗发生的各类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食健字号的保健食品、经卫生部门批准的消杀类产品、家用医疗器械及耗材的费用。
账户余额可提现可继承
对于已办理异地安置相关手续的退休人员,其个人账户余额经本人申请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此后的个人账户配置资金经本人申请可以定期支付给本人。
对于跨统筹地区就业或其他原因流动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时,经本人申请可将个人账户余额支付给本人;因故不能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或转移接续后无个人账户的,经本人申请可将个人账户余额支付给本人。
参保人死亡的,注销个人账户,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没有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资金划入统筹基金。
医保部门:放宽范围不等于随便用
荆州医保部门表示,随着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放宽,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也会被进一步加强监管。尤其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利用个人账户串换项目、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
同时,对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买卖规定以外商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将一律取消其定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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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适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医疗健康需求,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以下简称“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门诊、住院、购药、体检等个人自付及自理医疗费用的基础上,我市将进一步扩大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扩大个人账户支付范围(一)参保人员可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械注准”字号医疗器械,“卫消”字号医用消毒剂。(二)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1.具备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或提现申请条件的个人。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医保个账资金余额的转移或提现:(一)参保人已将保险关系转出本市的。(二)参保人一次性领取养老待遇、出国(境)定居、外籍参保人回国工作已经办理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业务的。(三)参保人因死亡、失踪等原因被公安机关注销户籍等原因,办理了医保个账销户手续的。业务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建立个人账户;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或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建立个人账户。医疗保险年度指每年5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个人账户由当年账户和历年账户组成。每年5月1日,上年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经过统算、计息后全部转为历年账户资金。1、个人账户计入45周岁以下个人账户计入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3.2%;45周岁(含)-退休个人账户计入比例为本人缴费基数×4%;退休-70周岁
1、电话查询荆州市医疗保险中心统一查询电话(0716)12333,同时可以咨询医保卡定点医院、医疗保险办理、医疗保险补缴(补交)、医疗保险转移等问题的查询。2、上门查询荆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为荆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民所有制副县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经办工作,职责包括:制定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核
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死亡的,应该由社保经办机构赔偿给其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如果企业没有按规定为其参保的,由企业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区别主要体现在:1.适用范围不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人员以及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非本市户籍从业人员;2.缴费标准不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每人每月按相应标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是由单位和个人按相应缴费基数和相应比例共同缴
杭州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管理办法针对广大参保人员比较关心的个人账户的划账基数和比例以及个人账户的使用管理方面作一些解读。个人账户的划账基数和比例1、在职职工以本人缴费基数为基数,个人账户划入比例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个人按月缴纳的2%部分;另一部分根据不同的年龄段确定:35周岁(含)以下0.4%;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含)0.7%;45周岁以上1%。例如张某今年40周岁,缴费基数为2000元,其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范围包括哪些?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文件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参保单位和职工参加省直医疗保险需要缴纳的费用有哪些?(1)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5%缴纳;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的2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和使用标准:(一)划入标准: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月划入,参保人员年龄不满45岁的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划入;年满45岁的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4%划入;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二)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同时根据《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通知》(郑人社
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基本上是没有取消的可能。我们只要正常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并且按照8%来进行交费的,那么基本上在每个月都会建立相应的医保账户。这样的话,我们每个月医保卡上就会产生相应的余额,这个余额是可以去药店看病买药或者医院门诊就医的,对于职工医疗保险账户是不会产生任何的影响。主要取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也就是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医保账户,因为本身这个个人医保账户,医保账户里面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设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构成:1.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2.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划账部分;3.个人账户中的利息。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在职职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为划账基数,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按0.8%的比例计入,46周岁以上按1.5%的比例计入。退休人员每年6月份
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属于自费。通常情况下医保个人账户主要就是用于支付医保报销之后需要个人自费、自付的部分资金,同时也可以用于用户门诊治疗或者定点药店购药消费。
医社保转到异地的办法:如果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可以要求其原工作单位依法为其转移社保;或者个人可以自行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社保卡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
一、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是什么意思?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指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参保居民医保的个人是没有个人账户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意思是说个人可以用来在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购药等的钱,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为职员缴纳社保,而缴纳医保保费的钱则是由单位和个人各自出一部分的钱,企业缴纳的一部分进入统筹账户,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而个人缴纳的钱则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医保个人账户,是指医疗保险机构为参加
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在职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的30%左右计入个人医疗帐户。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一、单位划入标准医保年度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计入部分,按下列标准分别计入:1.在职职工(1)34岁以下的,计入标准为175元;(2)35至44岁的,计入标准为350元;(3)45岁以上的,计入标准为525元。2.退休人员(1)退休至74岁以下的,
个人账户每个月划多少钱医保个人账户每个月划入多少钱,将直接决定参保人员看病购药需不需要自己掏现金。根据规定,35周岁及以下,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划入;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4%划入;45周岁以上至退休前,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7%划入;退休(职)人员按本人上月基本养老保险实发养老金的5.4%划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以及职工住院和
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印发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为每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设立的唯一的、用于记录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上述两部分的利息金额的账户。个人账户是职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主要依据
医保个人账户取现条件1、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手续的,个人账户划入其医保卡金融账户包干使用。2、参保人出境包括前往港、澳、台定居的,参保人申请终止,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可随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一并转移并按相关规定转入金融账户。3、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可结转使用和继承,也就是继承人可支取。4、参保人在参保期间应征入伍的,其个人账户的资金可转入金融账户。医保个人账户取现办理所需材料护照或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用以记录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单位缴费部分划入职工个人名下的账户,是计算职工退休的基本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重要依据。按国发(1997)26号文件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记账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记账比例全国统一为11%。目前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5%左右,其余部分由单位缴费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最终到8%),单位划入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及有关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入比例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其中包括个人缴费的全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企业缴费中划转记入两部分。个人缴费比例1997年不得低于本人缴费工资的4%,企业划转部分相应补齐至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11%;从1998年起每两年个人缴费提高一个百分点,企业划转部分相应减少一个百分点,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