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参保人员死亡;
2.参保人员退休前出境定居;
3.外国人退休前离境回国;
4.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无法办理医保个账余额转出手续。
办理程序:
1.参保人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且个人医疗账户仍有余额的,申办人携有关资料到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2.经核准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支取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通知单。
3.参保人员或其继承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支取社会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通知单以及参保人(被支取人)医疗保险卡/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存折到对应的医疗保险卡/社会保障卡制卡银行指定营业网点凭密码支取账户余额(参保人死亡的,同时办理个人账户的注销手续)。
办理流程图:
网上预约办理:
办理材料:
(1)参保人员死亡后,其继承人申请支取其个人账户余额并核销个人账户,需提供以下资料:
a)明确死亡参保人员继承人信息的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b)继承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委托申办的,需提供继承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医保二级经办机构收取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
(2)退休前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员支取本人个人账户余额,需提供以下资料:
a)个人书面申请原件;
b)记录“移民”的护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离境定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前往港澳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c)申请注销个人账户的,需在个人书面申请中注明;
d)委托申办的,需提供参保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医保二级经办机构收取个人书面申请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
(3)退休前离境回国的外国人支取本人个人账户余额,需提供以下资料:
a)单位证明或者个人书面申请原件;
b)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c)申请注销个人账户的,需在单位证明或者个人书面申请中注明;
d)委托申办的,需提供参保人员出具的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医保二级经办机构收取单位证明或个人书面申请原件、其他资料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
(4)不能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个人账户余额的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支取本人个人账户余额,需提供以下资料:
a)单位证明(离职证明或调令)或个人书面申请;
b)参保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c)以下材料之一:
i.转入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及复印件;
ii.转入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直接邮寄给本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的,可由本市医保二级经办机构出具参保人已将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关系正式转出的证明材料;
iii.养老金一次性支取凭证(退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申请注销个人账户的,需在单位证明或者个人书面申请中注明;
e)委托申办的,需提供参保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双方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医保二级经办机构收取单位证明或个人书面申请原件、其他资料复印件,原件验后退还。
咨询电话:
市医保局越秀分局87690837
市医保局海珠分局34061985
市医保局荔湾分局81408279
市医保局天河分局85584305
市医保局白云分局86435067
市医保局黄埔分局82394583
市医保局南沙分局34689079
市医保局萝岗分局82027225
花都区医保办36898411
番禺区医保办84693873
从化区医保中心87925000
增城区医保中心82642016
办理期限:
窗口办理:申办资料完整且确认通过的,即时办理
网上办理:4个工作日(预审核期限)
办理地点: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各分局(两区两市医保经办机构)
注意事项:
1.属参保人员死亡、转移社会医疗保险关系、退休前出境定居、外国人退休前离境回国四种情形之一的,需先在所属区社会(医疗)保险经办及征收机构办理减员及停保手续后,方可申请办理支取个人账户余额确认业务。
2.如果参保人员存在未办结的零星医疗费报销、医保退费、个人账户注资及补注资等业务,参保人员或其继承人应待上述业务办结后再申请办理支取个人账户余额确认业务。
3.如果参保人员存在多领取个人账户待遇情况的,须先退回或者由医保二级经办机构扣回多领取个人账户资金后方可办理支取个人账户余额确认业务。
4.参保人员死亡后,继承人支取其个人账户余额时,需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退休前出境定居或者外国人办理退休前离境回国的参保人员,可依其申请注销其个人账户;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人员,转移社会医疗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余额原则上通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不能办理个人账户余额转出手续的,可凭相关资料支取现金,并依其申请注销其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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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提取方式有两种:现场窗口办理和网上预约办理。窗口办理流程网上预约办理: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医社保转到异地的办法:如果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可以要求其原工作单位依法为其转移社保;或者个人可以自行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明、社保卡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
一、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是什么意思?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指的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参保居民医保的个人是没有个人账户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意思是说个人可以用来在定点医疗机构看普通门诊、购药等的钱,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为职员缴纳社保,而缴纳医保保费的钱则是由单位和个人各自出一部分的钱,企业缴纳的一部分进入统筹账户,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而个人缴纳的钱则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医保个人账户,是指医疗保险机构为参加
医保个人账户信息更改办理条件参保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户籍性质、户籍地址、银行卡账号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或信息错误需修改。医保个人账户信息更改办理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2、变更户籍信息的,需提供本人居民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变更页)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变更银行账号的,需提供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若需缴费的,应重新签署扣款《授权
“妻子是企业退休人员,她去世后医保卡中有1000多元余额,请问能提取吗?”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解释,2018年12月5日印发的齐政办发【2018】80号文件《齐齐哈尔市城镇医疗保险征缴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参保人员死亡后,用人单位或相关人员需及时办理医疗保险减员手续,个人账户基金截止参保人员死亡当月,如未及时办理减员手续,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多缴纳的基金不予退还。根据规定,老人去世后医保卡余额1000多
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的,属于自费。通常情况下医保个人账户主要就是用于支付医保报销之后需要个人自费、自付的部分资金,同时也可以用于用户门诊治疗或者定点药店购药消费。
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死亡的,应该由社保经办机构赔偿给其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如果企业没有按规定为其参保的,由企业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
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比例在职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全部计入本人的个人医疗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的30%左右计入个人医疗帐户。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一、单位划入标准医保年度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计入部分,按下列标准分别计入:1.在职职工(1)34岁以下的,计入标准为175元;(2)35至44岁的,计入标准为350元;(3)45岁以上的,计入标准为525元。2.退休人员(1)退休至74岁以下的,
个人账户每个月划多少钱医保个人账户每个月划入多少钱,将直接决定参保人员看病购药需不需要自己掏现金。根据规定,35周岁及以下,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划入;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4%划入;45周岁以上至退休前,按本人缴费基数的3.7%划入;退休(职)人员按本人上月基本养老保险实发养老金的5.4%划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的普通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以及职工住院和
医保个人账户取现条件1、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手续的,个人账户划入其医保卡金融账户包干使用。2、参保人出境包括前往港、澳、台定居的,参保人申请终止,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可随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一并转移并按相关规定转入金融账户。3、参保人死亡的,其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可结转使用和继承,也就是继承人可支取。4、参保人在参保期间应征入伍的,其个人账户的资金可转入金融账户。医保个人账户取现办理所需材料护照或
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文件规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医保和每一个家庭都息息相关,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将于明年年底前取消。
对于参加医保的人员来说,看病就医要到制定的定点医院,买药要到指定的定点药店。麻烦的是,各地的医保卡直接不能通用,因为异地医保报销的手续比较复杂。为了能解决医保卡异地使用的问题,近日,成都的医保个人账户实现了异地结算功能,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内容吧。一、开通地区从即日起,省本级、成都、绵阳、乐山、内江、南充、资阳7个统筹区的医保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上述统筹区内开通了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的医
关于医保历年账户余额怎么转给家人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医保历年账户余额是不可以直接转给家人的,若是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没有用完可以累积到下一年度再使用,如果当地医保推行了医保共享制度,那么则可以将医保账户的钱给绑定的家人用。一、查询社保卡余额有以下方法:1、社保中心查询,可以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社保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
一、医保个人账户是什么意思医保个人账户简单来说就是属于参保人个人的账户,其中的余额也是可以由参保人日常来使用的。医保通常会有两个账户,一个是统筹账户,一个则是个人账户,前者是由医保中心统筹规划的,医保个人账户一般是指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专门为参加基础医保的个人设立的账户,每个月缴纳社保费用之后,其中就会有一小部分的资金会划入到参保人个人的医保账户中,只有一直缴纳医保,就一直会有资金划入。二、医保个人账
一、按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每月按规定比例将个人账户资金划入为每个参保人个人建立的个人医疗帐户。个人医疗帐户可累计,可滚存,可继承。个人医疗帐户划入基数:在职职工为本年度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退休人员为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在划扣门诊统筹金后,按月划入个人医疗帐户的实际比例为:(一)35周岁以下为2%;(二)满35周岁至45周岁以下为3%;(三)满45
一、何谓个人帐户?个人帐户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的一种特殊帐户,只能用于支付参保本人的医疗费用,不能提现或挪作他用。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继承。(一)个人帐户资金计入比例是多少?以本人缴费工资总额的下列比例计入:40岁以下的按2.7%计入;41-50岁的按3.0%计入;51岁以上的按3.6%计入;退休人员按本人养老金的5%计入。比如:张某53岁,月缴费基数为1000元,
医保个人帐户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而设立的、专门用于存储参保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费中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资金,记录医疗消费情况的专用帐户。医保个人账户如何建立、使用、转移、注销、结息呢?详细解答请看正文。一、为什么要建立个人账户?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和突出特色。建立个人账户的目的,一是为参保人员用于支付门诊或小病医疗费用;二是通过明确个人账户的个人所有
医保个人账户如何进行查询呢?本文主要以云南省医保个人账户查询方式为例,为读者提供了5种医保个人账户查询方式,详细内容请看正文。一、参保人员个人帐户查询方式(一)网络查询:www.ynyb.org.cn(二)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消费票据查询(三)IC卡圈存查询(四)触摸屏查询(五)省医保中心服务大厅问询(电话:7195892)二、个人帐户信息异常的处理程序(一)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
本市城保外来人员的帐户资金为按月注入形式,您每月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医疗帐户。度至度,个人按月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低于30元的,计入标准按照每月30元执行;个人缴费超过30元的,按实计入。而本市城保在职人员的帐户资金由个人缴费部分(每月个人养老缴费基数的2%部分)和单位缴费计入个人帐户部分医保年度的标准分别为:34岁以下的为140元/年;35岁至44岁的为280元/年;45岁以上
一、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和使用标准:(一)划入标准: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按月划入,参保人员年龄不满45岁的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3%划入;年满45岁的按本人月缴费基数的4%划入;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基本养老金的4.5%划入。(二)使用范围: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购药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同时根据《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的通知》(郑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