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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二手房其他过户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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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二手房其他过户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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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随着我们国家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很多的人都是想在城市购买自己的房子,有的人买的是一手房,有的人则买的是二手房,如果我们买二手房,我们是需要处理二手房过户的问题的,近来很多的人都在咨询南宁二手房其他过户如何办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南宁二手房其他过户如何办理

1、购房人看房,网上签约房屋买卖合同;

2、买卖双方准备登记材料并向房产交易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询问;

3、登记机构进行初次审核,买卖双方缴纳各种税费;

登记机构出具受理通知书,审核通过,领取房产证。

温馨提示:房产作价出资、房产抵偿债务、法院、仲裁机构裁决不需要进行看房,另外法院、仲裁机构裁决不需要网上签约房屋买卖合同。

二、南宁二手房其他过户所需资料

基本材料: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

6.政策性住房上市出售书面意见;

7.评估报告。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材料:

(一)房产交换:房屋交换协议原件;

(二)房产作价出资:以房地产作价出资或者作为合作条件的相关合同原件或企业章程;

(三)房产抵偿债务: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及因不能清偿债务,双方以房屋抵偿的协议原件;

(四)房产拍卖:

(1)由法院裁定依法拍卖的,提交民事判决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人民法院出具,原件及1份复印件。

(2)商业拍卖的公司股东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报刊登记公告:在报刊上对申请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公告期15天。

(4)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人民法院出具,原件及1份复印件,委托拍卖合同房屋信息与房屋所有权证一致,申请人与拍卖成交确认书权利人一致。

(五)法院、仲裁机构裁决: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以上就是今天小编帮助大家整理的有关二手房过户方面的问题,相信大家可以知道具体的该怎么样区申请办理,大家在办理这个方面的事情的时候一定要重视,只有办理过户成功,房子才属于我们个人,如果大家在这个方面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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