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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入职的时候是和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一直被分配到分公司上班,工资和社保都在总公司造发,我的劳动合同2020年都到期了,现在总公司要求我在分公司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这个合理吗?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入职的时候是和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但一直被分配到分公司上班,工资和社保都在总公司造发,我的劳动合同2020年都到期了,现在总公司要求我在分公司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这个合理吗?
1个回答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可以先同工厂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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