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害怎样确定管辖法院
1、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五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二、民事诉讼法中的诉讼代理人的特征
1、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诉讼代理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而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是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代理人丧失了诉讼行为能力,也就丧失了诉讼代理人的资格。
3、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来源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授权。凡是超越代理权所实施的诉讼行为,都是无效的诉讼行为,不能产生诉讼法上的效果。
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5、在同一诉讼中,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是对立的。同时为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可能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与当事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亲属,可以当事人近亲属的名义作为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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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责令一方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防止该当事人正在实施或者将要实施的行为给申请人造成损害或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行为保全的对象是被申请人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当事人对行为保全的裁定不服的,不可以上诉,但是可以申请复议。 行为保全的适用条件为:(1)有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正在或者将要受到被申请人的侵害;(2)如果不立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将会给申
行为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责令一方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防止该当事人正在实施或者将要实施的行为给申请人造成损害或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行为保全的对象是被申请人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当事人对行为保全的裁定不服的,不可以上诉,但是可以申请复议。 行为保全的适用条件为:(1)有初步证据表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正在或者将要受到被申请人的侵害;(2)如果不立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将会给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2000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市户籍的民办教师且在我市公办学校连续服务满一年及其以上、离开民办教师岗位后没有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二)未享受离岗保留民师相关待遇。(三)户籍迁移到市外的原民办教师也纳入发放范围。二、民办教师何时在哪里申报养老和医疗补助2013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经区县政府审定的《重庆市发放原民办教师老有所养补助申请表》,到参
一、刑事诉讼中哪些人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权1、在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可以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七十一条二、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的方式人民检察院实行法律监督的主要方式是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
1、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其近亲属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其工作人员可以作为诉讼代理人。2、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社区”主要是指当事人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当事人所在单位在本单位中推荐一人为当事人代理诉讼的,该被推荐的人必须经当事人同意和授权。社会团体包括人民群众团体如工会及妇联、社会公益团体如红十字及消费者协会、文艺工作
在民事诉讼中,有哪些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参与诉讼对法院查清事实,正确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从具有法律知识的人中选拔,主要是面向基层群众尤其是低收入人群提供及时、便利、收费低廉的法律咨询服务,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代理费。明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民事诉讼中可以担任代理人的诉讼地位,对于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作用,更
民事诉讼中,哪些人可以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状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一、民事诉讼哪些人可以担任委托诉讼代理人 1、律师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职业证书,接受委托或指定,可以以律师的身份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业人员。在我国律师分为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根据取得职业资格的不同还可以分为普通律师和特许律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是否是他们对所有的案件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事务都可以接受代理而不受限制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国的律师(指内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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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发包人)基于双方签署的建设工程合同起诉被告(承包人)进行索赔;同时,原告将为被告提供履约保函的银行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担保责任。对此,被告之一承包人在诉讼中对原告提出反诉,请求原告对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对于法院是否受理被告之一提出的反诉,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反诉当事人与本诉当事人必须完全一致,即当事人的数量、地位必须完全一致。由于银行不是反诉的原告,该反诉的当事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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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行政诉讼中哪些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十条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
作者:熊承星自去年12月份《新民事证据规定》出台后(目前尚未开始施行),律师圈对于民事证据法的关注似乎越来越多了,知乎上笔者就收到好几位律师发来的关于一些民事诉讼中证据规则相关问题的私信。如题,诉讼中哪些情形算“孤证”?孤证到底能不能定案?这两个问题乍一看似乎不是问题,但深入展开论述的话,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话题。“孤证”,和“印证”、“推定”这两个概念息息相关。下面笔者用备忘录形式,基于诉讼实务角
在民事案件中,经常能听到“诉讼容易执行难”的说法,这确实也是事实,我办理的一些案件也是因为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不得不终结本次执行,导致“案结款未清”的情况出现。其实在执行程序中,有些情况是可以申请追加其他主体作为被执行人的,今天我们来简单分类梳理一下。 一、被执行人是公司的情况 如果被执行人是公司,以下几种情况可以申请追加其他被执行人: 1、如果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监护人、近亲属有权委托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
一、过渡性养老金是什么意思?过渡性养老金,顾名思义就是用于过渡时期发放的养老金。我们知道,我国在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期内是没有建立起完备的社保退休方案的。从1995年起,我国相继发出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变革的通告、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的决定、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的决定等,从真正从方案上完善了退休体系,符合一定条件退休后的老人也可以相应获得养老金。我国的养老金执行的是统
父母宅基地哪些人可以继承1、子女如果子女户口已迁出到城镇,农村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交还给集体。如果是宅基地上建有房屋的,则子女可以依法继承,不论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2、亲属如果农户在去世前,是由亲属照顾其晚年生活的,且经村集体同意,搬进老人家里共同生活的,就可以继承老人留下的房屋财产了。如果老人一直是独自生活,没有子女亲属照
一、社保断了10年能补缴吗是的,如果断了10年的话是可以补缴的。只要大家的社保中断是真实出现的,那都可以按照正常的情况去进行补缴,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但是在补缴社保的时候,需要缴纳滞纳金,而滞纳金和年限的长短有比较大的关系,也就是说在我们去补缴社保的时候,除了需要缴纳社保的本金以外,也需要向社保机构缴纳一笔滞纳金费用,所以10年的中断情况去补缴的话,社保的滞纳金其实是非常高的。建议各位朋友在社保中断
石家庄哪些人可以办理慢性病医保?可以办理慢性病医保的人员有:1、职工医保患慢性病人员2、城乡居民医保患慢性病人员3、在职公务员患慢性病人员认定为慢性病可享受哪些待遇?1.职工医保:起付段:200元,支付比例80%。报销限额:根据病种2000元或3000元,有多种慢性病累计限额5000元。2.城乡居民:起付段:200元,支付比例60%。报销限额:年度限额800~1500元。同时认定两种及以上病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