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馆镇首届小学生英语口语大赛方案为进一步激发小学生英语学习兴趣,提高小学生英语学习积极性,根据《苗馆中心学校教研室20__年工作计划》安排及《泗水县首届小学生英语口语大赛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苗馆镇首届小学生英语口语大赛。
一、活动目的:
本活动旨在提高小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给学生提供一个交流、合作、自我展示的平台,让学生体验、感受英语语言的魅力。
二、参赛对象:全镇小学五年级学生。
三、比赛程序
(一)初赛:六月上旬由各学校组织。
(二)决赛:六月中下旬由中心学校教研室组织(各单位选派三名选手组成代表队参加决赛)。
四、决赛内容及方式
本次小学生英语口语大赛决赛分三个环节进行。第一环节各代表队一号选手用英语进行团队自我介绍(时间不超3分钟);第二环节各代表队二号选手看图并回答问题(问题主要来自PEP小学英语三年级起点1-8册教材内容);
第三环节各代表队三号选手抽取即兴演讲主题,并组织团队成员一起完成。
五、竞赛奖项设置
本次口语大赛设团体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及单项奖。
六、要求:
1.希望各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活动。中心学校将会对各单位初赛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各学校务必将小学生英语口语大赛初赛具体方案于20__年6月7日中午放学前报送中心学校教研室。
3、小学生英语口语大赛决赛报名表务必于20__年6月13日前报送中心学校教研室。
4、本次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将代表苗馆镇参加泗水县首届英语口语大赛。
附件一:
评分标准
附件二:
苗馆镇首届小学生英语口语大赛决赛报名表
业主委员会是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一半以上业主同意。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
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若干名、开发商代表、社区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各一名共同组成,总数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
您好,候补委员可以参加;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业主委员已经成为业委会成员,有发言权和投票权,候补委员只有发言权没有投票权
唐坊高中“一校一品”体育特色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丰富校园体育文化、促进师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达到强健体魄、全面发展的目的。我校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将“毽球”确立为我校“一校一品”体育特色项目。二、为什么选择“毽球”为“一校一品”?1、关于“毽球”运动及开展的意义对于如何使学校的体育活动更好地适应日益发展的教育形势需要,并成为我校的特色,必须做出明确的选择。经过学校行政与体育教研组的商量
20__年六年级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一、活动目的:金秋十月,丹桂飘香。外面世界太精彩。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是小学生素质教育的内容之一,为了让小学生们亲近社会、学习知识、开阔眼界;为提高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学习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提高学生独立生活能力,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东门口小学六年级特举行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二、活动对象:六年级全体教师和学生。三、活动时间:20__年11
一、指导思想: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根据市法宣办相关文件和区教育局统一部署,我校将围绕学习党的十九大、弘扬宪法精神的主题,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具体安排如下:二、活动时间:年三、活动主题:弘扬宪法精神坚持依法治教共创美好生活四、活动安排:1、以告家长书的形式通知学生,在12月3日(周日)下午16点30分,收看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第二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团体总决赛》节目。2
为了加强学校“一校一品”工作的实施,保障“?一校一品”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分宜县教体局打造特色学校、注重一品一校的发展思路,走“特色立校、文化立校、特色强校”的特色发展之路,努力提升学校品位,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结合我校独有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特色,特拟定我校“一校一品”创建实施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在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进程中,建设学校自身的教育特色,是繁荣校园文化、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也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精神,坚决制止浪费粮食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省商务厅、省直机关工委、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妇联、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出如下倡议:一、弘扬传统美德,厉行勤俭节约。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品德。目前,“舌尖上的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尊重劳动、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做到
安龙堡小学硬笔书法大赛方案安龙堡小学语文组长李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进一步促使广大教师重视写字教学,培养学生良好的写字习惯,让学生从小练就一手好字,全面提高我校学生写字水平,结合课标精神和我校的工作计划要求,本学期将举行硬笔书法比赛。一、活动形式:一至六年级学生全员参加。二、比赛组织机构:组长:李组长员:朱、罗、施、苏、杜、周、周。三、比赛时间和地点时间:3月_日12::10地点:一至六年级各班
奎文区孙家小学整理书包比赛活动方案为了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我们将进行整理书包的培训,练习和比赛。通过比赛提高学生生活自理能力,在生活中养成生活自理意识。一、活动时间:10.2.5111二、活动人员:全体16年级学生三、活动准备:1.本周一下午班会课时间教师就书包的整理进行培训,学生回家练习对自己的学习用品归类。2.各班级自选时间进行整理书包比赛。将比赛的过程性材料和照片留存好并下周一上交。班级个人
为保证活动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活动的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活动的目的或者意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活动方案呢?小学生劳动实践活动方案活动思想以五月劳动节为契机,开展以“我劳动,我光荣”为主线的教育活动,让学生通过去学习,去实际操作,体验劳动所带来的快乐,知道热爱劳动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劳动最光荣,从小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同时
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改进师德师风、提升服务效率、优化服务环境,根据教育局有关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主题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在“三心四创五带头”的基础上,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围绕中心,改进作风,提高素质,优化
汉字听写大赛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弘扬中华汉语言文化,促进规范用字、规范书写,培养学生读听能力,培养学生对祖国语言文字的感情。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开展此次听写大赛活动。二、活动目的1、通过比赛活动,提高学生学习语文的积极性。2、引导学生正确识记汉字,掌握汉字的音形义,能规范地书写汉字。3、通过组织活动,使学生掌握汉字词的识记方法。4、通过活动,使学生体会学习所带来的快乐。三
近日,县委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下发了通知,县纪委也印发了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我校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取消了清明休假,组织管理人员进行传达学习,动员教职工自查自纠,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并制定整改方案如下:一、存在问题1、个别办公室个人办公面积略有超标现象。2、教师考勤方面存在部分人员请假手续不建全现象,有个别教师不能上班,又没有及时到校办理相关手续。二、整改措施针对自查
焉耆县第三中学信息化工作三年发展规划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不断提升农村学校数字校园水平和人才信息素养,以信息化促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围绕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我校将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化进程,促进我校教育管理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锤炼学校信息化办学特色,特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为基础,
你好,建议向市教育局反映,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很多中小学生心智还未发展成熟,在遇到问题的时候可能会选择暴力的方式,那么小学生在学校打架学校是否担责?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小学生在学校打架学校是否担责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小学生在学校打架学校是否担责 这要看在学校打架的学生,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还是限制行为能力人(10—18周岁),不同的阶段,学校所
学生打架受伤的责任划分是:如果学生已成年的,由有过错的当事人负责。如果学生未成年,学校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担责;但如果未尽到职责的,要担责;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学校只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
遭受人身伤害的,可以先协商一致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具体赔偿多少,要根据损失确定。
按照规定学校学生打架的,如果只是普通的学生之间的小打小闹,学校对犯事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即可,但是如果情节严重,学校可以考虑给予学生警告等处分,如果学生打架造成了对方人身损害,学校在此期间没有尽到监管义务的,就是需要同打人学生家长一起对受伤同学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