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微信已经成为人们日常交往不可缺少的交流、沟通工具。不少单位、公司为员工配备了工作手机,以应付日常工作。
很多员工会利用单位或公司配备的工作手机注册微信,取得微信号,并用于单位或公司工作,那么当公司员工离职时,该工作微信归谁?
先来看全国首例微信号使用权归属产生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案例:佛山市某泰灯具配件有限公司诉郭某某、佛山市鸿光灯具配件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018)粤06民终9258号]
(一)基本案情
某泰公司成立于2014年8月,该公司成立后,即注册了fshaotai.com、fshaotai.cn域名,并利用该域名建立了网站。
2015年5月25日开始发布产品信息。
郭某某于2015年入职某泰公司,负责销售照明电器。入职后一个月,郭某某使用某泰公司配备的手机号码注册了微信号“fshaotai”。
郭某某2016年5月31日离职,同年10月设立鸿光公司,经营某泰公司类似的产品,并将涉案微信号绑定手机号码变更为自己的手机号码,并通过该微信号发布其公司的产品信息。
某泰公司以郭某某通过使用该微信号发布与某泰公司类似的产品信息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微信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某泰公司,并判令郭某某、鸿光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二)法院观点(本文省略不正当竞争部分说理)
关于讼争的微信号“×××”使用权应否归还上诉人某泰公司的问题:
微信号的本质是用户通过第三方平台即某讯公司提供的服务平台与他人进行沟通、交流。用户在注册、使用微信号时,需与服务平台提供者即某讯公司签订服务协议。
故在认定微信号的所有权、使用权等各项权能时,应当遵守某讯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1、关于微信号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根据某讯公司《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第7.1.2的规定,微信帐号的所有权归某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微信帐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
2、关于微信号的使用权归属
根据某讯公司《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第7.1.2的规定,微信帐号的所有权归某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微信帐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
认定微信号的使用权归属的关键在于准确认定初始申请注册人。
对此,本院认为,讼争的微信号虽为被上诉人郭某某申请注册,但正如本判决上文所言,讼争微信号系被上诉人郭某某利用公司资源的结果,该项结果的归属,应依某讯公司《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第7.1.2的规定加以确定,即应以初始绑定的手机号加以判断,而不能以申请注册人加以判断。
二、律师观点
从全国微信号使用权归属“第一案”中可知,针对员工离职后,工作微信号归属问题,需从两个角度分析:
第一、不管是公司还是员工都不享有该微信账号的所有权,所有权的归属为某讯公司。根据某讯公司的规定,微信帐号的所有权归某讯公司所有,用户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微信帐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
同时,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微信帐号或者以其他方式许可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使用微信帐号。非初始申请注册人不得通过受赠、继承、受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用微信帐号。
第二、员工离职后,工作微信账号的归属,关键看初始申请注册人。而初始申请注册人,通常以账户初始绑定的手机号判断。因为如将“初始申请注册人”理解为申请注册的实际使用人,则在微信号存在需要被追责的时候,某讯公司将无法准确认定责任人。
三、律师建议
因工作微信账号涉及到某讯公司与用户之间签订的协议,而该协议中也明确约定了微信账号的所有权为某讯公司,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仅享有使用权。
同时,该使用权受到较为严格的限制,既不能赠与、转让亦不能继承等等。故,初始绑定的手机号尤为关键。
因此,律师一定要提醒用人单位,若希望员工在职期间使用的微信号从始至终都归属于公司,不因人员变动而变动;也以防员工在离职后仍利用原任职工作的资源及平台宣传自己的产品;
同时也防止纠纷的产生、客源的减少。那么在要求员工注册、使用微信工作号时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最好单独给员工配备工作手机及手机卡。
第二、要求员工用公司配备的手机、手机卡申请注册微信账号。
第三、签订协议。明确配备给员工的手机、手机卡为公司财产,阐述清楚配备的原因及用途,并约定以该手机卡注册的微信账号的使用权归属于公司。
如有更多法律问题,请联系苏州王玲律师(1889699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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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冻结微信零钱一般需要一年才能解除。 司法冻结一般发生在强制执行阶段,想要解除冻结,那就是我们还清欠款,向法院主张结清依法申请解除司法冻结,恢复微信支付的使用功能。也可以在执行过程中达成执行和解,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 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它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而根据强强兄弟
你好,这个利率的话有机会超过法定利率的
银行卡被冻结: 一、银行卡是信用卡(贷记卡),如果被冻结,可能是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比如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银行卡都有可能被银行冻结。 二、可透支的银行卡,银行会根据实际偿还能力来给制定透支份额,当透支超出份额银行会立刻冷冻你的银行卡。 三、银行卡是借记卡,如果被冻结,一种是错帐冻结,就是说银行交易时将钱错误地多给到了储户账号上,那么银行可能会把多的部分冻结掉。一种是司法冻结,根
您好,建议立马报警处理,追究对方法律责任,具体情况需要调查后定性,等破案后得到赔偿。
欠网贷还不起的法院可能会冻结银行卡和微信,如果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欠款,债权人提起诉讼,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之后,债务人的银行卡与微信就可能被冻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
有证据的话,可以起诉
你好,这个一般是对方的账号不安全
解冻需要有法定理由,比如你已经履行还款义务,如果你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你的银行卡自然是不能被解冻的。冻结期限一年,冻结期限届满后,法院可以继续冻结,直到你履行完毕为止。
诉前保全后必须在30日内起诉,不按规定起诉或申请仲裁的,法院解除保全。
发生人身损害赔偿的,保险公司对意外保险的赔付如下:1、预估损失的大小。保险公司会对投保人的意外损失来预估相应的损失金额。同时会在理赔过程中输入相应的赔款条目,包括保单条款及特别约定所规定的保险金额、免赔额及赔付比例,及被保险人实际赔款金额等。2、核定个人意外保险需赔付的金额,若是其中有不清楚或者有疑虑的部分,可以进行第二次调查研究,对于存疑案件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进行再次确认方可赔付。3、若是已经确认
公安查微信,如果涉及到案情,必须要立案之后,才可以查微信的聊天记录。公安部门是有权力查的。个人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任何人查微信记录都会涉嫌侵害他人隐私,公安机关只有依法立案后,才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否则,就是执法犯法的违法行为。作为人格权之一,侵犯隐私权责任的构成也同侵犯其他权利一样,须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一般要件,即主观过错、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等四要件。
1,首先来说 ,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您好,关于您咨询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应先和单位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通常情况下如果是在上网冲浪的过程中遭到了诈骗,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维权:首先,发生此类诈骗时,被骗者可以到“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或相关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其次可以拨打110或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更多复杂的网络手段诈骗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