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休病假期间社保费用由谁缴?
问:我是一名纺织女工,工龄27年,因颈椎病休假两个月。厂里规定,休病假不满整个月的,每天倒扣五元,医疗养老保险厂里承担;若全月休病假则无工资,自己承担医疗养老保险。
我的病假有一个月上了3天,但厂里不仅每天倒扣五元,而且要求自己承担医疗养老保险,请问该规定是否合理?
答:工厂规定不合法。可要求单位支付病假工资、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职工有疾病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根据现行立法规定,医疗保险待遇主要有:
1、医疗期待遇。职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外,只限于规定的医疗期内。医疗期的长度根据职工本人连续工龄和本单位工龄分档次确定,最短不少于3个月,最长一般不超过24个月;难以治愈的疾病,经医疗机构提出,本人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为6个月。
2、疾病津贴。又称病假工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满一个月以上的,停发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期工龄长短给付相当于本人工资一定比例的疾病津贴。
3、医疗待遇。职工一般可在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险合同的定点医院选择就医。其保险待遇项目主要有:规定范围内的药品费用,规定的检查费用和治疗费用,规定标准的住院费用。
其中,职工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小额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大额医疗费用。此外,职工供养的亲属患病时,一般仅就某些项目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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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病假期间的社保费由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按规定缴纳。在病假期间,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所以社保缴费与员工正常工作期间基本一样,并且单位在此期间还要依法支付给员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2、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病假期间的社保费由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按规定缴纳。在病假期间,双方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所以社保缴费与员工正常工作期间基本一样,并且单位在此期间还要依法支付给员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条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第五十九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由此可知三十天内未
劳动者在退休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用人单位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退休手续的,应当依照损失填补原则,赔偿劳动者在此期间依法能够领到的退休金。
员工请假期间的社保也是按照原来的缴费规定,职工和单位共同承担。在合同期内,员工请假经单位同意的,员工只需要支付保险的个人部分,不需要承担单位应承担部分。如果公司不缴,可以向工会或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并缴纳。属于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属于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被车撞了对方全责,可以要求侵权人支付人身损害和财务损失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四)患职业病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
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保,这是一项强制性义务,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就有权提起仲裁。那么产假期间社保费用谁承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产假期间社保费用谁来承担 产假期间社保由单位承担 女职工产假期间,虽然没有提供劳动,但是产假是对女职工生育的特殊保护,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并未解除或终止。因此,女职工产
法律分析:重新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初次鉴定、检测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重新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但原鉴定具有法律规定违法鉴定情形的除外。鉴定是指,具有相应能力和资质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受具有相应权力或管理职能部门或机构的委托,根据确凿的数据或证据、相应的经验和分析论证对某一事物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九条 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离职后公司忘记停保,费用由单位承担,离职员工已经不在公司上班了,不能要求离职人员承担个人应交部分金额。可以跟社保局商量能否退保,协商成功,单位可以向社保中心提交参保单位未及时停保退费,提供员工离职证明。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明申请退费。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
1、申请劳动仲裁期间,用人单位与员工有存续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就应该依法为该员工继续参保缴交社保。2、如果双方已没有存续劳动关系的,则用人单位也就没有权利和义务为员工继续参保缴交社保。这时候社保处于断缴状态,很多待遇都无法享受,建议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保缴交职工社保。【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
一、员工上班三天离职要交社保吗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需要给劳动者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一般在劳动者入职前会有一个30天的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的,不签是违法的,在这期间入职3天是可以暂时不用去购买保险,因为劳动关系尚未建立。二、五险买了辞职了怎么办理(一)需要你到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拿到离职证明(二)找到新公司需要给你缴纳五险一金(三)满三个月以后,一般都是这么长时间
关于忘记给员工停社保其中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离职后公司忘记停保,费用由单位承担,离职员工已经不在公司上班了,不能要求离职人员承担个人应交部分金额。可以跟社保局商量能否退保,协商成功,单位可以向社保中心提交参保单位未及时停保退费,提供员工离职证明。提供身份证或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明申请退费。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
工伤住院期间的各项费有购买保险的,是由保险公司负责,没有购买的,由公司直接支付。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
服刑期间的医疗费是由国家承受的。原则上不管是不是在服刑期间得的病,只要人在监狱,手术花费由监狱付,具体是由所在的监区付。但是这里要注意2点:1,不是必要的情况下(比如无生命危险,不会导致残疾等),监狱是不会给于教大(比如花费很高的情况)的手术的。2.可治不可治的情况下,病人自己要求治疗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要求服刑人员自己付治疗花费。
屋顶漏水对我们的个人生活有着比较大的影响,我们想要处理好这方面的矛盾纠纷,我们就要知道应该去找什么人进行处理。那么,屋顶漏水维修费用由谁承担?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屋顶漏水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楼顶漏水维修的费用承担人: (一)若是房主本人造成的损坏导致楼顶漏水,则由自己承担维修费用; (二)若是由邻居造成的漏水,则由邻居承担
退休医疗保险补缴费用由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承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医保到退休年龄没有交够年限的,补交部分由个人来承担。
小区燃气管道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业主承担。新建商品房燃气初装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不得向用户单独收取。商品房交付后,由业主缴纳所使用的燃气管道费用。
员工入职体检费用一般由自己承担。对于已经被用人单位录用的员工,如果用人单位组织对所有职工的例行体检,属于提供给劳动者的劳动安全卫生措施,其费用应当由单位福利费或者工会会费来承担。 一、员工入职体检费用由谁承担 员工入职体检费用一般由自己承担。员工的健康状况对于履行劳动合同,完成工作任务而言有着重要的作用,是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指标,与劳动合同和应聘岗位直接相关。?员工应如实向招工单位
工伤骨折出院后的复查费用,属于工伤医疗费用范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般情况下是先出费用再申报,如自己没钱,可要求用人单位先支付或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