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9年6月12日14时许,被害人王某1与其弟王某2回到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箭沱村,见自家祖坟上堆了很多泥土,二人便到重庆市渝北区××镇××段××号××附近,王某1到该工地一根桥墩附近的电箱旁,将该工地正在施工用电的电闸关闭,被告人张某人得知该情况后,便到电箱旁合电闸,遭到王某1的阻止,二人遂抓扯并扭打。
其间,张某人用脚踢了王某1腿部一脚,致使王某1跌到堡坎下面的水泥地上。随后,王某1被送至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治疗。
经诊断,王某1右侧颞叶脑挫裂伤,右侧顶部及左侧颞部硬膜外血肿,左侧肩胛骨粉碎性骨折,左胸第3-9肋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等身体多部位损伤。
经治疗后,于同年8月23日出院,出院医嘱:门诊随访、必要时再次入院治疗等。之后,王某1之女王某3将其接到成都家中居住。
2019年9月9日,王某1开始出现身体不适,于同年9月16日23时被送至四川省人民医院治疗,经治疗无效于同年9月18日17时死亡。
经鉴定,王某1符合颅脑损伤后并发右额颞叶及右颞顶叶迟发性脑内血肿,脑疝等引起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2019年6月12日,被告人张某人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一审法院认为:
被告人张某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人犯罪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依法减轻处罚。
以被告人张某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张某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
二审审理认为:
经审理查明,上诉人张某人故意伤害王某1致其死亡的事实和证据与一审相同,予以确认。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张某人的亲友代为赔偿被害人王某1家属经济损失510000元,王某1家属对张某人表示谅解。
上诉人张某人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张某人犯罪后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减轻处罚。
本院审理过程中,张某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王某1家属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并取得对方谅解,根据张某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适用缓刑。
终审判决: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某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案件索引(2021)渝01刑终269号
车祸对方无力赔偿,可以申请“代位赔偿”。受害者可以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申请,然后由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追讨赔偿款。
法律分析:会判刑,可以争取判轻点和缓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
车祸致人死亡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是会被判刑的。具体如下:根据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驾驶证会被吊销,被吊销驾驶证未满两年时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驾驶人被吊销驾驶证年满两年重新申请驾驶证,需要重新报考驾校,全部合格后,方可取得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您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驾驶证会被吊销,被吊销驾驶证未满两年时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驾驶人被吊销驾驶证年满两年重新申请驾驶证,需要重新报考驾校,全部合格后,方可取得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往往通过写谅解书以获取受害者及其家属原谅而让自己的赔偿和刑罚减轻。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肇事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取得被害人家属的刑事谅解书虽然不能使肇事者免除其刑事责任,但如果积极赔偿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官会酌情给予从轻处罚,判处缓
一、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驾驶证能保住吗 1、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驾驶证是否能保住,需视情况而定: (1)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吊销驾驶证; (2)未构成犯罪的不会吊销驾驶证驾驶证会降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
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项目大致包含以下内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双方可首先就上述项目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经过协商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更多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不起诉的可能性不大,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拿到了谅解书,且没有逃逸,可以判缓刑。
是否有醉酒驾驶?是否有过其他犯罪记录?如果是初次,已经获得谅解,没有其他情节,可以请律师辩护争取缓刑。
你好我国法律对于交通肇事罪致一人死亡最多判几年的解答如下:交通肇事至人死亡最多判七年,若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赔偿项目有:2、误工费4、交通费5、办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费、交通费6、住院伙食补助费8、丧葬费9、被扶养人生活费10、死亡赔偿金11、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当场死亡,一般没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如果提起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则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误工时间】1. 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2. 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平均经济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对交通肇事罪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刑级(量刑档次):第一档为:发生重大事故: 而这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处3年以
你好,第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司法解释规定,无醉酒、逃逸等特殊情形,造成三人以上死亡,负事故同等责任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没有刑事责任。第二、根据你描述的情况,目前未发现存在吊销或者降级的情形,不存在降级或者吊销处罚,具体详细咨询或者百度检索吊销驾驶证情形。
如果鉴定死亡和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就要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如果司机是为老板服务的,两者之间是雇佣关系,作为车主和雇主的老板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车辆的保险齐全的话,保险公司会赔偿第三者因此受到的损失。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
律师观点分析王贤某结伙持械致一人死亡,判刑2年,王某至少轻判8年左右。王贤某辩护律师聂昭洪。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3)温瑞少刑初字第55号公诉机关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贤*,男,1995年1月17日出生于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民身份号码:522***611,黎族,初中文化,务工,住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顶云乡石板井村龙口组。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3月
不一定;如果是行政拘留,最长拘留15天;如果是刑事拘留,拘留期最长37天,之后一般会有一个结果,要么逮捕,要么放人。如果逮捕,继续羁押侦查,一般情况六个月左右移送法院接受审判(醉驾案件最快,无需逮捕,一般一个星期左右判下来;团伙犯罪案件最慢,一般一年左右),具体情况要问办案单位。建议尽早委托A律师办理会见,代为申请取保候审,及时了解案情进展,制定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诉讼方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