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王贤某结伙持械致一人死亡,判刑2年,王某至少轻判8年左右。王贤某辩护律师聂昭洪。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3)温瑞少刑初字第55号
公诉机关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贤*,男,1995年1月17日出生于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公民身份号码:522***611,黎族,初中文化,务工,住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顶云乡石板井村龙口组。
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2013年3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瑞安市看守所。
辩护人聂昭洪,湖南远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以瑞检刑诉[2013]96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贤*犯故意伤害罪,于2016年6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当日以简易程序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金如玲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贤*及辩护人聂昭洪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经审理查明,2011年6月28日晚,王小*(已判)在瑞安市莘塍镇上村的街上无故被邹光*等人殴打。当晚,王小*纠集龙成*、周*(均已判)等人欲殴打对方,后未寻找到对方而未果。
次日晚上,王小*从他处拿来一把刀,龙成*准备了二把砍刀和铁管子放在其老乡处。后被告人王贤*与王小名、龙成*、周*(已判)等人在一起时,王小心提再次牛殴,被告人王贤*与龙成*、周*等人均表示同意,并到龙成*的老乡处了取来先前存放的二把砍刀和铁管子,被告人王贤*拿钢管,先由周*、龙成*等人持刀去寻找对方,后被告人王贤*及王小*、周*、龙成*、韦元*(已判)等人在瑞安市莘塍工业区转盘处汇合,并继续寻找对方。
当晚9时许,邹光*在上村一个网吧里被被告人王贤*及王小*等人找到,遂往莘塍工业区转盘方向逃离,被告人王贤*及王小*、周*、龙成*等人持刀、管子追赶,王小*、周*坐一辆电瓶车,龙成*、韦元*坐一辆电瓶车,分头寻找被害人。
邹光*逃到瑞安市莘塍镇华锋集团与东威塑胶厂之间的河边时,被王小*、周*追上,王小*、周*均持刀砍被害人邹光*,邹光*被砍中一刀后跳河,王小*、周*朝河里扔小石头、煤块。
后周*打电话给龙成*,通知其邹光*已找到及所在位置,龙成*遂与韦元*一起到事发河边。被告人王贤*得知信息后也赶到事发河边。
王小*、周*、龙成*继续朝河里扔石头、煤块,韦元*打开电瓶车的车灯往河里照以便寻找被害人,后被告人王贤*及王小*等人在河边搜索被害人未果,遂离开现场。
2011年7月1日,被害人邹光*尸体在浙江东威塑胶厂旁边的河中被发现。经尸体解剖鉴定,死者邹光*支气管及细支气管内见黑色泥沙样物质、双肺膨隆,可及捻发感,病理及硅藻检验发现死者有水性肺气肿,肺内检见大量硅藻,说明死者邹光*符合生前溺死。
根据死者上衣右肩胛部破口及右肩胛部创口形态特征,分析认为死者邹光*右肩胛部创口符合锐器作用所致。
本院于2012年3月28日判决同案犯王小*、龙成*、周*、韦元*赔偿死者邹光*父母刘孝*、邹大*经济损失人民币252385元。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王贤*家属向本院预交赔偿款人民币50000元。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王小*、龙成*、周*、阚风*、方江*、吴自*、付敏*、舒卫*的证言、辨认笔录、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法医物证鉴定书、法医学尸体鉴定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抓获经过说明、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贤*结伙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王贤*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归案后如实供认犯罪事实;积极赔偿,依法减轻处罚。
辩护人聂昭洪提出相关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被告人王贤*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主要是其缺乏法律意识,平时对自己放松约束,加之社会、家庭的引导和管教不力等原因,被告人应从本案中吸取教训。
为严明国法,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秩序,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贤*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3年3月4日起至2015年3月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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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如果是负事故全部责任或者事故主要责任的,涉嫌交通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意见】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应当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满两年才可以重新考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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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要根据具体的状况进行分析,关键要看行为人是否构成违法犯罪行为,与此相关的是刑法中规定的交通肇事罪,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要看行为人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此,车祸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行为人并没有违反交通道路管理法规,而是由于行人的的违反交通法规导致的吃车祸,这种情况下,行为人是不需要承担全部责任的,
车祸致人死亡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是会被判刑的。具体如下:根据法律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驾驶证会被吊销,被吊销驾驶证未满两年时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驾驶人被吊销驾驶证年满两年重新申请驾驶证,需要重新报考驾校,全部合格后,方可取得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您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
车祸发生死亡事故驾驶证吊销年限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应当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满两年才可以重新考驾驶证;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另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
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肇事者若是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者是全部责任,会被吊销驾照。并且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会被人民法院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
交通事故两死一伤有谅解书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能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
如果积极赔偿了治疗费、医药费等费用,即使没有得到谅解书,法官还是会认定的赔偿事实,量刑时,法官会酌情考虑,因为在法律上并未规定一定要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才是判决缓刑的关键。如果犯罪分子符合以下缓刑条件,是可以判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驾驶证会被吊销,被吊销驾驶证未满两年时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驾驶人被吊销驾驶证年满两年重新申请驾驶证,需要重新报考驾校,全部合格后,方可取得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车祸对方无力赔偿,可以申请“代位赔偿”。受害者可以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申请,然后由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追讨赔偿款。
交通肇事罪可以不起诉,但是要在不能满足起诉条件的前提下才可以,如果交通肇事造成比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就要进行起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等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往往通过写谅解书以获取受害者及其家属原谅而让自己的赔偿和刑罚减轻。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肇事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取得被害人家属的刑事谅解书虽然不能使肇事者免除其刑事责任,但如果积极赔偿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法官会酌情给予从轻处罚,判处缓
一、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驾驶证能保住吗 1、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驾驶证是否能保住,需视情况而定: (1)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吊销驾驶证; (2)未构成犯罪的不会吊销驾驶证驾驶证会降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
1、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般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