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付女士在两年前将房子租给了小苏两口子,两年来一直都没有事情发生。可是几个月前,小苏因精神有问题从阳台跳楼自杀,当时整个小区都闹得沸沸扬扬,不少邻居还因此放鞭炮辟邪。
小苏死后,他的妻子不再租赁付女士的房屋,房子也就空置了下来。然而令付女士想不到的是,从那之后,她这套维持生计的房子就再也没有出租出去。
很多人听说这套房子曾经有人自杀而不愿意租,就连二手中介也不愿意接付女士的买卖。
由于付女士主要的生活来源就是房租,这几个月房屋租不出去,没有租金,给付女士生活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她觉得小苏的妻子应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毕竟是小苏的死对房屋租赁产生了不好的影响,才导致目前的损失。
因此付女士找到小苏妻子要求赔偿,但对方不肯承担这个责任。
律师说法:
出租房出现命案等是房主最不愿意遇到的事情,房主好端端地租赁房子一定会因此蒙受损失。不过我国法律对损害赔偿主要看加害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小苏的死是由于精神疾病造成的,她的妻子对此也无法控制,因此小苏妻子并没有直接对付女士产生加害行为或者损害。付女士的房屋因此事无法租赁虽然是小苏自杀造成的,但是却很难因此得到赔偿。
此类事件一般与民俗、风俗习惯有关,很难要求合法的赔偿。
相关法律知识:
承租人的义务:
支付租金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如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所确定的方法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因属于正常损耗,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租人不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实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妥善保管租赁物
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和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瑕疵通知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1)租赁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
(2)其他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该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时救济而受到损害的,承租人应负赔偿责任。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租房是非常多的,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出租人要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那么租客违法房东有责任吗?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如果出租人尽到了合理的义务,房屋安全没有问题,那么房东对房客安全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在以下情形出现时,房东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外出租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如:提供不合格的煤气炉、热水器私自将不具备居
租客在出租房里身亡,房东一般没有责任。如果房东尽到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房东的原因或者出租屋的原因,导致租客死亡,那么房东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租客在出租房里身亡房东不一定有责任。如果租客死亡的原因是由于房屋内设备、电器、家具等房内设施老化、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的;或者是由于房屋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房东没有告知租户导致的,则房东需要对租客的死亡承担责任。如果租客死亡时由于自身疾病,使用设备不当等个人以及第三人原因导致的,则房东不需要对租客的死亡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
如果出租房屋的设施设备齐全,比如护栏等都正常安装了的,也没有其他的安全隐患,那么房东并不存在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报警可以固定证据,如果民警不予处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在房屋租赁期间租客意外受伤,房东需要承担责任的有以下情况:1、房东配备的房屋设备未使用中或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导致租客受伤的;2、因房子老化等原因,导致天花板坠落等其他情况造成租客受伤的;3、房屋设计等原因未与租客说明,在租客使用电器或其他设备时导致发生触电、火灾、煤气中毒等意外事故;4、超出合同约定的租赁物使用范围造成的伤害。总的来说,因个人原因造成受伤的情况的,由租客或导致该伤害方承担责任,因房
租客在出租房里身亡房东不一定有责任。如果租客死亡的原因是由于房屋内设备、电器、家具等房内设施老化、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的;或者是由于房屋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房东没有告知租户导致的,则房东需要对租客的死亡承担责任。如果租客死亡时由于自身疾病,使用设备不当等个人以及第三人原因导致的,则房东不需要对租客的死亡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
请问一下,出租房里没有消防栓也没有灭火器,是不是属于有消防隐患的?有些租的人还在宿舍里做饭,并且房子出入口有大量的电瓶车在那边充电,这个可以举报吗?若是可以需要怎么做,房东又会被处什么处罚
在房屋租赁期间租客意外受伤,房东需要承担责任的有以下情况:1、房东配备的房屋设备未使用中或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导致租客受伤的;2、因房子老化等原因,导致天花板坠落等其他情况造成租客受伤的;3、房屋设计等原因未与租客说明,在租客使用电器或其他设备时导致发生触电、火灾、煤气中毒等意外事故;4、超出合同约定的租赁物使用范围造成的伤害。总的来说,因个人原因造成受伤的情况的,由租客或导致该伤害方承担责任,因房
租客在出租房里身亡,房东一般没有责任。如果房东尽到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房东的原因或者出租屋的原因,导致租客死亡,那么房东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屋租赁期间电器坏了,一般由出租人来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出租屋和屋内设施是自然损坏的,出租人就需要承担维修责任; 2、如果是承租人自己的原因导致出租房屋和屋内物品的损坏,就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 房东损坏贵重物品,让租房人承担,怎么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
您好,对方如果从事非法的事,您可以起诉对方
有以下要件构成盗窃罪: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主观方面为故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4、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在出租房里发生意外,只要不是因房屋本身的问题或者房东管理房屋问题导致租客的意外受伤的,与房主没有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受伤的情况的,由租客或导致该伤害方承担责任。一、租房凳子坏了一定要赔钱吗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租客应及时通知房东修复。房东应在接到租客通知后的七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租客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租客使用的,应相应减少
在房屋租赁期间租客意外受伤,房东需要承担责任的有以下情况:1、房东配备的房屋设备未使用中或正常使用中发生损坏导致租客受伤的;2、因房子老化等原因,导致天花板坠落等其他情况造成租客受伤的;3、房屋设计等原因未与租客说明,在租客使用电器或其他设备时导致发生触电、火灾、煤气中毒等意外事故;4、超出合同约定的租赁物使用范围造成的伤害。总的来说,因个人原因造成受伤的情况的,由租客或导致该伤害方承担责任,因房
租房中介费一般是房东和租客共同支付,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租房中介费是指房屋中介机构介绍求租者与房东取得联系,得以成交后按一定比例向中介机构支付的佣金。租房中介费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的标准计算,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具体根据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而定。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可以强制赶走租客。房东应向租客送达退租通知,房东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返还押金,租客及时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您好!关于您咨询交通事故赔偿的问题,交通事故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综合案件情况确定。
这个要根据工厂是否有过错来判断,有些时候可以主张到部分赔偿。
房子租出去了漏水淹了楼下由过错方赔偿。因房东改动房屋结构、水管老化、管件松动且未及时更换导致租房漏水的,房东承担赔偿责任;因租户忘关水管或使用不当导致租房漏水的,租户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导致租房漏水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