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计划生育以来我区户籍(不包括蓝印户口)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未再收养子女的夫妻,并符合以下任意一条规定:(一)救助对象为原配夫妻的,以家庭为单位审核,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救助对象夫妻一方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女方年满49周岁;3.过去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只合法收养一个子女、或符合政策生育一个以上但只存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
(二)救助对象为单亲家庭的,包括丧偶和离婚家庭,以其本人生育或收养的子女数计算,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人年满49周岁;3.过去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只合法收养一个子女、或符合政策生育一个以上但只存活一个子女;4.现无存活子女。
(三)救助对象为再婚夫妻的,包括以下情况:1.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原独生子女死亡,只救助有血缘关系或合法收养关系的父母,救助对象条件与单亲家庭救助条件相同;
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未收养过子女,再婚后子女死亡,夫妻双方均为救助对象,救助对象条件与原配夫妻救助条件相同。
独生子女死亡后将户口迁入我区的夫妻,不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受理申请——居街初审——:报区确认——:报市备案——:报市备案——:制发扶助证——:发放扶助金。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卫生计生委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海新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一次性救助办法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4】90号)
1.办理减容业务,须在五天前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2.减容必须是整台或整组变压器的停用或更换小容量变压器用电;如更换小容量变压器,该变压器须检验合格,经电网企业现场检查核实后,方可将变压器投入运行,并应根据容量变化情况更换相应计量装置,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按最大需量计收基本电费的用户,需按减容后容量重新申报最大容量;3.申请减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超过2年应重新申请减容或暂停;4.用户减容2年
"具有本市户籍,符合以下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可以申请冬季取暖补贴:(一)有重度残疾人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以下简称:低保、低收入)家庭;(二)有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的低保、低收入家庭;(三)一户多残家庭。同事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按其中一项补贴条件申请,不可重复申请。"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申请-初审-审定-发放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5工作日六、办理机构北
1.享受低保、低收入持二代精神残疾证的患者住精神病医院;2.家庭困难持二代精神残疾证的患者住精神病医院。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0工作日六、办理机构西青区街乡镇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
本事项无需受理条件。 二、办理材料 暂无 三、办理流程 暂无办理流程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北区义江道36号,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月牙河街道办事处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无 六、办理机构 月牙河街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暂无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办理地址:青秀管理部: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西乡塘管理部:科园东五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兴宁管理部: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展览馆附近);江南管理部: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邕宁管理部: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邕宁区人社局办公楼);良庆管理部:银海大道819号英华嘉园2号楼1楼(英华学校旁);东盟管理部:东盟经济开发区武华
1、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实行属地管理,适用于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对象:(一)城乡低保对象;(二)城市“三无”人员;(三)农村五保对象;(四)城乡孤儿;(五)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包括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特殊困难对象、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以下的65周岁以上老年人等)。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辖区街道各社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硚口区贫困
无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第一步:社区民警受理,主管所长审核;——第二步:据申办结果通知书到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结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5工作日六、办理机构公安局红桥分局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天津市公安局户口登记办事指南(试行)》
无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1、死亡人员材料递交——材料整理登记——窗口报区社会保险中心审核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5工作日六、办理机构红桥区人力社保局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津人社局发【2011】72号
在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30日内,提交已经形成的合格的建设工程档案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单位到区城建档案馆领取《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交接表》;第二步:申请单位备齐材料后,到区城建档案馆报送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欠缺资料进行一次性告知,符合条件的申请,报请审核;第三步:审核合格后,区城建档案馆2日内发放《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证明》。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2工作日六、
抚慰金:5000元发放条件:一是户籍为沈阳市;二是女方年满49周岁;三是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生育子女或合法收养子女,现无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残疾等级达三级(含三级)以上。沈阳目前计划生育特殊人群1万余人。相关措施:建立扶助“联系人”同时,各级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建立社区医疗服务巡诊制度,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立健康档案,优先安排医疗服务。提高特别扶助金今年,沈阳实行城乡统一的计划生
在校学生因病每学期累计休假超过30天仍不能到校坚持学习者,可以申请休学。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向学校提交个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核准后报送区教体委——市教委审批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5工作日六、办理机构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委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滨海新区常住一户多残低保家庭,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重度残疾人【包括:一级盲(不含低视力)、一级肢体、一级精神、一、二级智力】每人按每月200元发放护理补贴。天津市滨海新区常住一户多残低保家庭,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每户按每月150元发放护理补贴。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5工作日六、办理机构滨海新区残联七、办理费用是否收
研究生以上学历及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45周岁以下,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落户;外省市全日制本科学历人员落户,35周岁以下的,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可以申请落户。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大厅或管辖派出所申报。经申请落户地公安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派出所调查核实,逐级报分局主管局长核准后办理。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
外省市(包括国外、境外)单位或个人在我市滨海新区范围内投资注册并合法经营纳税的企业,上年度在我市每纳税(税款所属期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不包括个人所得税)100万元人民币,可由该企业申报一名在该企业工作1年以上(工作时间应包含利用纳税年度全年)的在职职工在我市落户。申请落户职工在我市有本人或配偶、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其配偶和有合法抚养权的18周岁(含)以下子女可利用该企业上年度在我市的
达到有效期的驾驶证,年龄超过70周岁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对驾驶员驾驶员身份证明、驾驶证、体检证明、照片进行审核——无误后录入公安部系统受理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1工作日六、办理机构滨海新区交警支队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是收费标准及依据10元八、法律依据
客户无欠费。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5工作日六、办理机构**新区供电公司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是收费标准及依据单相智能表150元,三相智能表2000元八、法律依据《供电营业规则》1996年10月8日电力部第8号令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申请人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未满16岁公民由监护人代办。——现场工作人员核对居民身份信息、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打印《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由申领人对表内
年满80周岁及以上(出生年月以二代身份证号为准),具有滨海新区户籍满1年(百岁老人户籍满10年)及以上的城乡老年人。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1.由申请人(或亲属)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片(1寸,1张),到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办理登记建档手续。——2.居(村)委会受理申请,审核无误后登陆“滨海新区高龄老人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录入并上报报所属街镇。——3.街镇登陆“滨海新区
本事项无需受理条件。二、办理材料暂无三、办理流程暂无办理流程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塘沽)滨海文化中心(汉沽)河西四纬路(大港)世纪大道68号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15日内作出决定。六、办理机构人力社保局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暂无法定依据
1.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2.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3.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4.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