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避适用的对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等。
2、适用回避的情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是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44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民事诉讼法撤诉规定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2)、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3)、第一百
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第87条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第88条【直接送达】【代收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包括以下六种: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和实现担保物
民事诉讼法立案规定 民事诉讼法立案规定即人民法院立案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依据民诉法第13条、第108条规定,原告启动诉讼程序时列谁为被告是原告的权利。诉讼中,原告也可以申请追加被告,其实质是基于程序法所赋予当事人的追加申请权。对于原告的申请,人民法院对追加的被告是否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进行审查。民事纠纷当中有很多追加被告的情形,其实这也是在案件诉讼的过程当中发现侵权对象不止一个的状况下,但是大家不要局限性的认为追加被告就是只有原告方才有的一种权利,有的时候被告可能也
一、民事诉讼法证据规则关于举证的规定是什么?1、《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快速获得专业解答!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反诉的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反诉做出了如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一、引言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保障将要生效的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当事人财产遭受损失,而采取的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行为。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诉讼中的保全和执行前的保全。二、诉前保全与诉讼中的保全: (一)法条原文:《民事诉讼法》第100条、101条 (二)法律释义: 1、适用条件: 诉前保全: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导致申请人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应当适
民事诉讼法证据复印件是如何规定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0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证据材料为复制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保存证据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
你问的是司法解释,不是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五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民事诉讼再审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民事诉讼法中申请再审期限的规定是什么2007年民事诉讼法时,有的提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二年后才发现某些再审事由的情形,一律按照“二年内提出”的规定,限制申请再审,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因此,2020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在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最新民
一、民事诉讼法对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期限的规定1、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二、民事起诉要注意的事项1、准备起诉的当事人须满足适格原
民事诉讼法关于代理人的规定是什么《民诉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三)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四)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几种人:根据2013年01月01日施行的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以下几种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1)当事人的近亲属。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2、对于不必要到庭的被告可以缺席审判。判决依然具有效力,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3、依照民事诉讼法,送达的方式包括留置送达,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即使拒收,根据邮寄回执说明也可以认定为视为送达。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