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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公立学校教师,因病不能工作,今年44岁,达不到病退标准,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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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公立学校教师,因病不能工作,今年44岁,达不到病退标准,该如何处理
1个回答

法律分析:如果教师患病,治疗完之后,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学校应当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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