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出钱为老人购房 这样的房产怎样继承
我父母总共有三个子女,我是老大。考虑到三个子女都在苏州工作,2007年夏天,我父母将盐城老家的房子给卖了,然后打算在苏州买套房子长期居住。
当时父母买房子缺点钱,三个子女里,就数我的经济条件最好。我是责无旁贷,就抛掉了几只股票,给了父母10万元,资助老人买房。
当时父亲写了张收条给我。后来,房产证上就写了我父母的名字。当时老人说得清楚:“这钱我就不还了,反正我们眼睛一闭,那房子不全都是你们的?
!”
去年6月,我母亲先去世了,今年年初,我父亲不幸也去世了。办完老人的后事,子女们的眼睛都紧紧盯着那套房子,就开始商量处理老人遗产的事情了。
老二老三说,父母留下来的房子应当在三个子女中平等分配。我却认为,当初父母买房,我资助了10万元,应当在分房子的时候予以适当照顾。
但是,老二老三死也不肯,他们说:“当初拿笔钱,就是大哥自愿送给父亲的,如果是借给父亲的,当初为什么没写张借条,或者在房产证上也加个名字?”
请问律师,这套房子究竟该如何继承呢?我能不能拿回那10万元钱呢?
“先看法律”
我国《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律师点评”
律师解释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被继承人的遗产,是指被继承人自己具有所有权的财产。如果其中有其他共有人的份额,要首先扣除其他共有人的份额,其余的才能继承。
本案的关键争议点就是:小王在父母买房时出了10万元钱,这是否就意味着小王一定是该房产的共有人呢?
律师告诉大家,不是这样的。因为房产作为不动产,对其所有权的判断是有特殊性的。目前,该房屋产权证上只有小王父母的名字。
可以判定,这套房子就是老夫妻的遗产,并不能因为小王出了10万元,而当然就认为小王是该房产的共有人。这就是不动产物权实行所有人登记公示制度的原则所在。
因此,三个子女对该房屋有均等的继承权。
此外,还需要搞清楚的是这10万元的性质。如果那10万元是小王赠送给老人购房的,那么他只能和老二、老三一起均等继承该房产。
如果小王能证明这钱是他借给父母买房的,那么可以先从遗产中扣除10万元,其余财产由三个子女均等继承。
在独生子女家庭,这种情况是不容易发生的;但在多子女家庭,就应当在购房之初就要处理好这些关系。这样做,不仅应该,而是必要,这样做以后,可以避免今后类似于小王亲属间纠纷的出现。
“触类旁通”
男友承诺的房产份额离婚时能不能拿到手
律师还给记者说了一个相关的案例。25岁的王姑娘和张某谈恋爱,正准备去登记结婚。此前,张某和父母共同出资80万元,买了一套婚房。
房产证上的购房款出资比例是:“张某父亲占15%;张某母亲占15%;张某占70%.”如今在谈恋爱期间,张某为了表达他对王姑娘的强烈的爱恋,自愿和王姑娘签了一份书面赠与协议,明确约定将他所有的70%房产份额,无偿赠送给王姑娘一半,也就是35%房产份额。
这份协议经过公证处公证。现在两人马上要结婚了,王姑娘想问一下,今后万一离婚,她是否能拿走那35%的房产份额?
律师说,这一问题非常普遍,律师已经处理了很多类似的纠纷。需要提醒的是,在现阶段,我国的房屋产权,以过户登记为准(也就是法律上的“登记主义原则”)。
张某虽然写有公证过的书面协议,但只要没有去房管局变更《房产证》上的产权比例,王姑娘今后离婚时就无权要求对该房产份额进行分割。
最好事先找律师董补民详细咨询。
你婆婆的财产份额发生继承,是否有遗嘱呢?如果没有适用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 均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具体情况 可以和律师进一步沟通
1、房子,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赠协议、遗嘱以及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若父母对于房产没有留下遗赠协议、遗嘱以及遗赠抚养协议的,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2、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3、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在过去,有遗嘱的情况下办理房屋继承的,通常有以下程序:1、拿着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2、拿着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办理继承过户手续。但在2016年7月,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
老人去世,对于其名下的房子,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 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 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 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
当然是可以的,只要其他子女不提分割遗产的问题,住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从实践来讲,为了避免之后发生争议,建议尽快由继承人按照继承的规定依法予以分割及确认为好。
赚与的财产应是赠与人合法财产,不能有其他共有人,否则是无效的。
老人去世后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子女如何分配?1、丧葬费不属于遗产,不能适用遗产继承方式进行分配,一般是分配给丧葬费实际支出者。丧葬费是社保部门或单位对死者家属处理殡葬事宜的补偿,丧葬费的发放应本着谁支付谁所有的原则处理。如有剩余,具体分割上由各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2、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也不属于遗产。对于死亡抚恤金,其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
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最省钱的方式是继承过户,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五年以上房产买卖过户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要缴纳契税;五年以内的房产赠与过户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需要缴纳公证费和契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
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最省钱的方式是继承过户,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五年以上房产买卖过户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要缴纳契税;五年以内的房产赠与过户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需要缴纳公证费和契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
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一)以出让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子女:房屋买卖办理过户的主要费用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三种。其中房产满五年,营业税是免
一、老人过世后的房产要交遗产税吗1、老人过世后的房产不论如何过户,都不用交遗产税。目前我们国家不存在遗产税征收。但是房屋继承是有其他费用规定。父母死亡房产的继承方式是按照遗嘱或者是法定继承。之后进行房屋评估,收取一定的费用之后,按照房屋评估价格的2%收取公证费用。之后所进行的登记过户手续需要有一些工本费用。2、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最省钱的方式是继承过户,办理继承过户只需缴纳公证费,其他税费全免。五年以上房产买卖过户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要缴纳契税;五年以内的房产赠与过户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需要缴纳公证费和契税。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
1、未尽赡养义务的,遗产继承比例是这样的:(1)赡养人是因无力赡养而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不会产生影响,可以分得一部分遗产,而且在分割遗产时,还会适当予以照顾;(2)赡养人有能力赡养,仍然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概要: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什么方式最省钱小编来告诉你。光考虑省钱了,有没有考虑安全和可能的麻烦再看律师给出的分析建议。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哪种方式最省钱“继承”、“赠与”和“买卖”,三种过户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哪种方式更省税费呢父母还在世,只能采取“赠与”或“买卖”两种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如果考虑到将来女儿出售房产时需要缴纳的税费,“买卖”的税费有时候还可能低于“赠与”。例:一套81平的两房,目
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是好事,怎么也会轮到你呢虽然签了协议,对外依然是你代表公司。没有获得任何对价,却让你承受如此大的责任,不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的话,被继承人在无子无女的情况下,可以由配偶或者父母继承遗产,如果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2、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3、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
1、房子属于去世老人遗留的遗产,在被继承人(去世老人)生前,未留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其遗产进入法定继承程序,由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老人的父母(如果尚在世)、老人的合法配偶、老人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具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予以分割。2、遗产继承开始之前,应当先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税费等费用。清偿的范围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为限,超出部分,继承人自愿清偿的不受限制。继承人
法人贷款股东通常不受连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其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
法律分析:违法。公司不按照实际工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处理。经查证属实后,会要求公司补交。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