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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个人劳动能力鉴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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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个人劳动能力鉴定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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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须知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申请工伤鉴定。

受理部门

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常州市珠江路168号一楼B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0519-86900631

金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金坛市东门大街67号

联系电话:0519-82886602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溧阳市南环路18号政府大楼联系电话:0519-87269613

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武进区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0519-86310840

受理时间

每年单月的前5个工作日。

说明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相对稳定是指自受伤之日起,脑外伤、神经损伤一般需1年后,骨折一般需3个月以上、眼科及烧伤科一般需6个月以上方可鉴定。

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的《常州市职工因工致残等级鉴定申请表原件1份;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一份;

3.工伤诊治的初、复诊病例、出院小结复印件1份(手部残缺、疤痕、脱发等需提交包括伤残部位的5吋半身彩照,截肢提交5吋全身彩照)。

劳动能力鉴定受理范围有哪些

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2.停工留薪期的确认;

3.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4.旧伤复发的确认;

5.现有伤残与工伤关系的确认;

上述内容来源于小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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