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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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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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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

1、《山东省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一份(贴1寸照片);

2、书面申请报告一份(用A4纸打印);

申报内容包括受伤情况、诊疗经过、鉴定类别。鉴定类别有工伤评级、延长停工留薪期、配置辅助器具等其它相关项目。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A4纸打印);

4、原始病历有效复印件及诊断证明;

5、《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受伤部位与面部同照的五寸彩色照片一张;

7、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提交《淄博市工伤(职业病)康复评定报告一份、《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一份;

8、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事机构需要提供其他材料。

二、注意事项

1、申报时《认定工伤决定书原件与复印件核实无误后退回申报人,其余申报材料不再退回申报人。申报人应留存原始材料。

2、申报时间:每个单月的20-30日

3、申报地点:淄博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东大厅(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4、申报缴费250元/人。

受理单位: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办理地点:淄博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大楼张店区联通路202号

联系方式:咨询热线: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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