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只是一个住户堵塞,居民个人有维修业务。
2、下水道被堵可根据被堵的原因来确定负责维修义务,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一般而言,下水管道作为一个单元住户或整个小区共有共用,其维护维修义务由共有共用的业主或物管承担,有物管、涉及全体利益的可动用维修基金。
3、如果是共用住户中由于某一住户原因引起下水管道被堵,那么该住户有维修或疏通的义务。
4、如果说下水道管线设计不合理造成沉积物堵塞的问题,应该由房产开发部门负责,如果设计没有问题并且通过工程验收,而是居民使用不当,责由居民负责修理。
下水道堵塞住户不管为保证使用物业可以先行提供有偿维修。下水道管线设计不合理造成下水道堵塞,由开发商承担维修疏通责任;一个住户下水道堵塞或共用住户因某一住户原因引起下水道堵塞,该住户承担维修疏通责任;共用下水道堵塞,由共用的业主或物管承担维修疏通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
小群是106室业主,小益是楼上206室业主,小群、小益均在其厨房下水管处加装防返水阀门一个。6月5日,06户型下水主管道堵塞,水道返水,因206室小益家阀门处于开启状态,导致污水自阀门处溢出并由小益家漏至小群家。小群家厨房吊顶及全屋橱柜、挨着厨房的卧室门均因此次漏水受损。小群因此次漏水事件遭受损失,应得到赔偿,那么谁应该作为赔偿主体呢?06户型厨房下水主管道堵塞后返水,污水本应先从106室小群家厨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38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当然由该栋楼业主从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出钱。物业费不包括维修费,只包括电梯运行保养费,电梯是特种设备,必须由专业的电梯维修保养公司来更换,以确保电梯使用安全。钢丝绳是电梯设备运行的重要部件,一般使用6年不断也要更换,因为钢丝绳已经疲劳使用了,否则会出现安全隐患。我国特种设备监察条例规定,电梯设备必须年检,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年检单位必须出具检修建议书,可以缓发、不发安全检验合格证。
业主可以以个人 名字诉 ,要求返还公共收益50万 完整描述下情况 当前您叙述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确切建议,感谢感谢。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
1.这个分情况如果是因为你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堵塞,反水后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应当有你来承担;如果是属于那种从一楼开始,下水管道就已经堵塞,但是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因为你家的下水管路反水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损失应当由你、一楼和物业共同协商解决(这里有一个对你有利的条件是,如何证明从你家下水道口溢出的污水是你排入的?如果无法证明,那么你没有责任,一楼可以追究从你开始到楼上所有住户,但是不能单独追
小区下水道堵了,如果是属于物业服务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就应该由物业公司来负责。房屋如果还在质保期内,应该由开发商来负责。小区业主应该保护相邻权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物
法律分析:出租车的停运损失费赔偿: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依照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 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
·您好,律师给出法律意见必须建立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才能具体分析p[[
员工无论有无过错,在工作当中受伤的均属于工伤,理应由公司进行赔付,至于公司是自己掏钱还是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那是公司的事情。
发生工伤的,一般是由公司负责。但如果伤者与包工头属于雇佣关系的,则受伤不属于法律上的工伤。但可以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程序,要求包工头和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故意杀人法院一般怎么判,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犯本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 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
你好,需要看病情的严重性的,一般是不需要自负的有相关材料的话可用发给我们帮你分析一下,看下具体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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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修房,包给了包工头,有个工人跌倒,房主无需负责,由包工头承受赔偿职责。因为工人与包工头之间隶属聘用关系,而包工头与房主之间是承揽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经过中对第三人导致损害或者导致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受赔偿职责。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受相应的赔偿职责。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聘用活动中遭到人身损害,雇主
你好。遇到产品质量问题怎么处理如下 作为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举报,让监督机关介入解决,全国专线是12315,解决率挺高的。如果遇到产品问题当然是先退回,如果卖家不承认,就举报商家。 从大量受理的消费者投诉来看,由于一部分消费者不懂法,缺少证据意识,导致一些消费纠纷投诉不适时,不对路以及依据不充分等,最终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常见的有: 逾期投诉。
你好,协商处理,如果无法协商,建议法院诉讼。
【法律意见】1.这个分情况如果是因为你自己家的下水管路堵塞,反水后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责任应当有你来承担;如果是属于那种从一楼开始,下水管道就已经堵塞,但是在你不知道的情况下,因为你家的下水管路反水造成楼下损失,那么这个损失应当由你、一楼和物业共同协商解决(这里有一个对你有利的条件是,如何证明从你家下水道口溢出的污水是你排入的?如果无法证明,那么你没有责任,一楼可以追究从你开始到楼上所有住户,但
买受人通过司法拍卖竞拍房屋成功后,物业公司上门索要前业主所欠物管费,买受人觉得该笔费用并非自己所欠,拒绝支付。这笔费用到底应该由谁承担呢?渝北法院审结了涉及该问题的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判决司法拍卖房屋的买受人承担含原房屋产权人所欠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公共水电费。买受人不服上诉。日前,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8年5月,徐某在司法拍卖平台上,看到了位于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洋河北路一处房屋
物业需要承担维修责任,费用由业主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