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刘磊律师
擅长领域:新型经济类犯罪刑事辩护,专注互联网犯罪、虚拟货币、区块链等法律案件(涉虚拟币领域的“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等刑事案件)、虚拟货币投融资商事纠纷、买卖虚拟币及外贸外汇等导致银行卡冻结申诉解冻等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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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涉及虚拟货币的民事案件,法官在依法裁判,认定对方需返还原物时,通常会遇到判决“还币”还是“还钱”的困扰。如不当得利或民间借贷类的涉虚拟币案件,当法官判决“还币”之后,被告方告诉执行法官,自己已经没有币可还了,此时执行法官就会陷入无法强制执行的困境。
本文结合我们实务中的案件经验,就上述问题做出如下分析。一、“还币”还是“还钱”,法官如何判?《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该折价补偿。”因此,在涉虚拟货币的纠纷当中,当事人也常有要求对方返还虚拟币或折价为人民币返还的诉请。
此时法官就会面临,是否要判决折价返还,以及如何定价的问题。
目前司法实务中,大多数法官认为,依据2021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为“924通知”)第二条规定,“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法院如判决虚拟币折价为人民币返还,等于变相地在违背金融监管政策,给虚拟货币进行了定价工作。法院的裁判理由通常包括以下两点:
一、虚拟货币客观价值本身无法计算。
二、如法院判决当事人将虚拟货币折算为人民币返还,则实质上是变相地支持了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兑换、交易,损害了金融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违反了社会的公共利益。
也有法官认为,法院虽然不能直接参与虚拟货币的定价,但应当允许当事人协商来确定虚拟货币的价值。当事人之间对虚拟货币价值的协商是属于意思自治的范畴,并不会影响到法院作为国家机关对于虚拟货币的态度。
我们认为,《924通知》背后的立法目的实为打击民众虚拟货币炒作热潮,阻止犯罪分子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的行为,而非为司法工作设置障碍。
该《通知》明确提出,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法院的司法活动在为虚拟货币定价时显然目的并不是为了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因此不应当认定法院的行为有违监管政策。
至于法官究竟要依据什么来给虚拟币定价,我们认为,法官可以基于双方的合同约定,事发时的虚拟币市价、一方当事人买币的付出成本等综合因素来判断。
二、被判“还币”,执行法官如何执行?对于被判决“还币”的案件,执行难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我们认为,首先,司法机关应当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交付的虚拟币。通常来说,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虚拟币财产可以通过向虚拟币钱包和各大虚拟货币交易所发协助执行通知函来查询。
当前很多主流交易所都开通了执法协助申请渠道。
如:当前全球最大的币安交易所,其官方网站(https://www.binance.com/zh-CN/support/law-enforcement)开通如下服务:
又如:欧易虚拟货币交易所执法协助官方联系邮箱:evidence@OKX.com
理论上来说,各大虚拟货币交易所及中心化钱包官网都有相应的联系方式,执法部门可与官方取得联系,由此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但实际上,交易平台和虚拟币钱包非常多,且大多为海外企业,在境内无经营地址,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执行人否认自己有虚拟币财产,执行法院也无法给所有的钱包应用商和交易所发函,来实际查找被执行人的数字资产状况,因此就很难对以太币或比特币等虚拟货币采取有效的司法强制措施。
从虚拟货币执行的法律依据来看,虚拟货币的强制执行,应参照财产权法律规范。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95条第1款规定,他人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法院责令其交付,拒不转交的,可强制执行。
同时,该条第2款规定若财物灭失的,参照本解释第494条规定处理,即物之交付请求权法律规范。三、虚拟货币如何执行交付返还虚拟货币返还交付时,首要考虑被执行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虚拟币。
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法院应采取不同的执行处置方案。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的“案例参考册”栏目文章:《比特币是否具有财产属性?怎样执行返还交付?》(超链接)做出了三种情况说明,我们也做出如下分享:
1、直接交付返还返还交付虚拟币时,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执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罚款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需注意的是,无证据显示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虚拟币的和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不能返还说明的,均推定被执行人拒不履行。
2、购买返还交付被执行人可能已将虚拟币转移至案外人,无法直接返还申请执行人。此时,法院可参照《民诉法司法解释》第494条执行处置,需注意财产特定化的情形。
所谓财产特定化,就是指财产是否具有可替代性,有以下两个判断标准:
(1)主观价值判断,如情感附加等;
(2)客观实际标准,如孤品等。
虚拟币虽为虚拟财产,具有特殊性,但并非不可替代,故而其为种类物而非特定物。据此,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关于判决交付的特定物灭失后如何折价问题的复函》规定,种类物灭失的情况,可责令被执行人购买同种标的物后进行偿还。
不同于上海高院部分法官观点,我们认为,法院在执行裁判程序时,对于虚拟币这类种类物,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可通过购买同种标的物进行偿还,此举目的在于执行司法判决,实质上既不会损害金融市场秩序,也不会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就行为本身的目的而言,不应当认定违反公序良俗。
3、虚拟币执行折价赔偿基于意思自治原则,标的物毁损或灭失后,经双方同意,可折价赔偿。执行和解是当事人对自身民事权利再处分。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将返还交付变更为金钱赔偿给付,系基于现实情况的考虑,应予以尊重。四、最后的话我们认为,依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516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517条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我们认为,在实务中,执行法官应当对被执行的财产展开发函等方式进行调查,如在未经调查,无法排除被执行人确系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法官仅凭被执行人口述就认为不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故而裁定终结执行程序,显然对申请执行人不公。
同时,当被执行人坚持认为自己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时,鉴于虚拟币的特殊性,被执行人既不愿意接受申请执行人提出的和解方案,也不愿意自行提出新的较为公正的和解方案,执行法官应当将被执行人的怠于履行行为认定为拒不履行,对其进行罚款,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民事诉讼审判期限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可以适用独任制审理程序,无需审判长审判员,一个法官一个书记员就可以把案子审了。
民事诉讼:二审原告撤诉后,一般是不能再次起诉。行政诉讼: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诉讼: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民事案件开庭前是不可以阅卷的,只有对已经审结归档的案件才可以阅卷。但律师可以阅卷。 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诉讼权利义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
民事案件不服二审判决,该怎么办? 问:民事案件二审判决结果出来了,我还是不服,该怎么办? 答:二审裁判结果出来后总是有人欢喜有人忧。如果对二审裁判结果不服,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再审。 具体该怎么操作呢?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什么是再审程序?再审程序也就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是对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确有错误,对案件再行审理的程序。实务当中,需要注意的是,再
你好!通常情况下律师接受委托应该是代理案件的一审,代理二审需要重新签订委托合同,具体要看你当初签订的委托合同是否包括二审。
通常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或已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反映情况。一般情况下,拘留期限不超过10天,在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到14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37天。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若对公安办案不服的,
您好,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最高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建议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委托律师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民事案件申请行政复议的步骤如下:一、申请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申请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会通知被告,而且是书面通知,法院一定会给被告送达民事裁定书的。民事诉讼中,原告撤诉必须书面申请并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原告被告双方均会收到法院的“撤诉裁定书”。《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根据以上规定,原告撤诉要经过法院批准,是否通知被告并没有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
民事案件二审结束后,进行申诉,申诉被驳回,现有证据足以推翻二审判决,当事人可以通过二种途径来处理:1、向二审法院或其上级法院进行审诉,由法院审查后主动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由检察院审查后,如果认为判决错误的,可以依法定程序向法院提起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
不可出售,银行卡被公安要求法院冻结怀疑跟网络赌博有关系配合公安调查调查完成后如无其他问题账户会及时解冻。更正一点公安局不可以直接冻结个人银行账户;1如因办案或司法需要公安局需报请法院冻结涉案相关银行账户;法院发函给银行方面银行回复并签字按规定冻结该账户;2一般冻结期限是六个月根据需求可延期一次一般延期为三到六个月;如涉嫌违法等可对账户进行永久冻结。3你需要辨别假网站选择合法的公司可以问问他们有没有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是七日。第九条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分别情况作出处理:(一)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二)下级人民检察院有抗诉权的,转下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三)依法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主管范围的,移送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处理。
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对案件按撤诉处理;被告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民事案件有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出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法院受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
首先,你要告知当时给你办取保候审的办案单位异地派出所对你进行传唤,因为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未经批准是不能离开办案单位所在地的,否则属于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解除取保候审、没收保证金或处罚保证人、送看守所关押。另刑事诉讼法还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必须服从公检法的安排,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随传随到,否则也是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处理模式和未经同意离开办案单位所在地的模式一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案件范围(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2、第一百八十三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
一、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区别主要是权利、职权不同。具体情况如下:1.权力机关是领导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机关,让它们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工作的机关。2.行政机关是权力的执行机关,其实就是指政府,主要是用来对各个部门发布命令,制度政策的。3.审判机关是各级法院。4.检察机关是对于公安机关的案件进行审查,对于公安机关执法、人民法院执法、对刑事案件流程和监所机关执法进行监督
你好,这个民事案件补正裁定书范本如下: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民初……号本院于××××年××月××日对……(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作出的(××××)……民×……号……(写明被补正的法律文书名称)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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