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设置简易程序的初衷及其适用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便捷,在一些较为简单的民事案件中兼顾公平与效率两项价值,具有快捷、简便、低成本解决纠纷的优点。
实践中,对简易程序审限的把握存在一定问题,尤其是出现司法鉴定、审计、和解等可扣除审限的法定事由时,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应当如何计算即产生争议。
一种观点认为,简易程序的审限是从立案之日起到结案之日止,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应当转入普通程序审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审限是指实际审理期限,因法定事由扣除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只要扣除后实际审理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即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审限是民事诉讼重大程序问题,超审限审判意味着程序违法,故准确理解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对正确处理案件具有重要意义简易程序的法定审限及延长适用与民事诉讼第一审普通程序不同,简易程序从设立时起,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就从未规定过它的审限可以延长。
相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明确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
因此,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审限应为绝对期限。这样规定主要是出于简易程序制度设计目的考虑。因为简易程序只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若三个月内未审结,就说明案情复杂,不适宜再按简易程序处理,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转为普通程序。当下有一种情况较为特殊,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临近届满,无法结案的原因并非事实未查明导致无法下判,而是因为审判人员出差、生病等客观原因导致。
此时,若再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再次开庭等,势必导致当事人诉讼成本增加。出于诉讼经济角度及便利于当事人原则的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八条突破了简易程序审限绝对不可延长的限制,规定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
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此规定等于是给当事人一个继续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的选择权,可以起到避免诉累,节约司法成本的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民诉法解释第二百五十八条的适用有一定条件限制,即仅限于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三个月内审结的简易程序案件,如前文所说的审判人员出差、生病等。
如果无法在三个月内结案的原因是因为案情复杂、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等,则属于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明确规定的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即便当事人愿意选择继续适用简易程序,也因不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应得到准许。
此外,延长审限需经院长批准,并且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
1、刑事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一般是二十日,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是指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所适用的,比普通程序相对简单的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有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为十五日 《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款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小额诉讼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一般不超过七日。 《解释》出台前简易程序举证期限并无确切规定,仅规定了不受普通程序的举证期
特别程序的审理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
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的审理期限:一、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程序需要的正常时间是45天,经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再延长15天;二、一审程序,不服仲裁裁决15天之内,向所在区基层法院起诉。一审所需正常时间是6个月,经本院院长同意再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须经上级人民法院同意;三、二审程序,不服一审判决15天之内,向所在区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二审所需正常时间是3个月,经本院院长同意可以再延长。
再审程序的审判期限多长1、再审案件按照一审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2、再审案件按照二审程序审理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3、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第一百六十四条申诉和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
民法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分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特别程序,不同程序的审理期限不同。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一、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
我国刑事案件被告人从提起上诉到二审法院作出最终生效判决到底需要多久呢?刑事案件二审一般要审多长时间? 一、一审法院将案件移送二审法院(一个月左右)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
1、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适用。但是普通程序只能由法院规定适用。2、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就可以了。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基层人民法院陪审员的主要作用其实是凑数。3、简易程序的案件是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是6个月审结。普通程序可以转为简易程序,简易程序不能转为普通程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一百四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区别有哪些 1、立案的方式、手续不同。 普通程序的立案方式是群众举报一一部门移送一执法检查一一上级交办四个不同范围受理审查立案,都属有影响和一般普通的案件;而简易程序立案是在执法检查中,当场发现违法事实,予以处罚的违法事件。所以,受理方式相对普通程序而言要简便,范围要窄一些。立案手续办理也不一样,普通程序的立案程序,要限期由办案人员根据立案线索提出立案报告或填写立案审
一丶执行异议的审查期限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15日;办理完毕的期限:1个月。法院在收到执行异议后,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二丶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异议指什么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
1、简单民事案件中的事实清楚。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3、争议不大。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第二百五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的简单民事案件中的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查明事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能明确区分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
1、适用范围上:简易程序适用所有基层院管辖案件;速裁程序仅适用于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2、对被告人认罪悔罪的程序要求:简易程序要求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速裁程序要求被告人必须认罪认罚;3、合议庭组成方式:简易程序对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速裁程序只规定了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为符合以下条件的违法行为:一、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二、处罚的力度为,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法律咨询: 您好,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长? 律师解答: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
1、行政二审审理期限是三个月。2、《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我国关于民事诉讼审限的规定,大致如下: 审限指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遵守的期限。在我国,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主要包括一审、二审和再审的审理期限。 1、一审审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从法院正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其中,“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需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断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这是构成简单民事案件的三个
简易程序的审判程序 1.公诉案件的审判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判人员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后,应当查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然后依次宣布案由、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害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并告知各项诉讼权利。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有多长时间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