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雇主责任险的概念,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用人单位)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保险公司)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即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成就时,用人单位对员工履行了赔偿义务后,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赔偿给用人单位的,而不是赔偿给员工的,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雇主责任险是不予赔偿的,换言之,就是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有一部分是重合的,因此,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是不能“双赔”的。
既然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有重合的部分,那为什么有些用人单位在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同时还会给员工购买雇主责任险呢?
原因在于员工发生工伤后,有些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是不能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不能支付的部分需要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购买了雇主责任险,该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赔偿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再赔偿给用人单位,即雇主责任险是用来赔偿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之外的部分的。
举例说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下费用:因职业病或者工伤造成的符合报销条件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康复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假牙、假肢体、矫形器等辅助器具费用,员工构成伤残的,一次性残疾补助金、伤残津贴(1-4级伤残)、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员工因公死亡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应由用人单位承担的损失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一、停工留薪期待遇
二、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吉林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治疗工伤保险发生的医疗费,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各承担50%)
三、护理费
四、5-6级伤残的伤残津贴
五、5-10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用人单位购买了雇主责任险,用人单位承担以上赔偿责任后,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的,由保险公司赔偿给用人单位,即雇主责任险的作用是用来转嫁用人单位风险的。
既然雇主责任险的内容和作用与工伤保险有诸多相同之处,那么能否以雇主责任险代替工伤保险呢?答案是不行的。根据在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保护受伤职工利益而创设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雇主责任保险是保险公司为转移雇主风险而开发的一种保险产品。
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无论企业是否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企业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并且雇主责任险与工伤保险的赔偿范围并不一致,这就会导致员工构成工伤但是雇主责任险却不予理赔的情况出现,例如,有些保险公司的雇主责任险并未把职业病列入赔偿的范围,如果员工发生职业病,那么保险公司当然不能予以理赔了,而用人单位又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员工治疗职业病所产生的费用就只能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了。
有些人之所以有“双赔”的错误观点,原因在于这些人混淆了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
团体意外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员工)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不论是否上班期间的事故)、残疾、烧烫伤或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赔偿费用仅限于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赔偿金)即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成就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赔偿给受益人(根据保险法第39条规定,受益人不能为用人单位)的,而不是赔偿给用人单位的。
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区别有以下几点:
一、保险标的不同
“团体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人身,当被保险人因意外而受伤害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而“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雇主承担的赔偿责任,雇主只有对雇员履行了赔偿义务后,保险人才对雇主赔偿。
二、保障期间不同
在保单有效期内,“雇主责任险”只赔偿员工在从事保险合同明确约定的业务遭受意外的情形(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大体一致),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不予赔偿。
而“团体意外险”则不同,在保单有效期内,只要排除合同规定的除外责任的情形,无论被保险人(员工)从事什么业务遭受意外,保险公司都给以赔偿。
三、投保人的范围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投保人是用人单位,“团体意外险”的投保人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员工。
四、被保险人不同
“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是员工,而“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用人单位。
五、受益人不同
“团体意外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但根据保险法第39条规定,受益人不能为用人单位,“雇主责任险”的受益人只能是用人单位。
六、赔偿金的处理方式不同
“团体意外险”的保险赔偿金是赔付给受益人的,“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赔偿金是赔付给用人单位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人单位给员工购买的团体意外险属于给员工的福利,无法起到替代工伤保险的左右。
所以职工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团体意外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偿赔偿,但不包括医疗费。即团体意外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除医疗费之外的其他费用,是可以“双赔”的。
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障制度,雇主责任险的作用在于转嫁企业风险,团体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企业给员工的福利,以上就是三者的作用和区别,希望能对各位读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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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雇主责任险的概念,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用人单位)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保险公司)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即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
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保护受伤职工利益而创设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雇主责任保险是保险公司为转移雇主风险而开发的一种保险产品。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无论企业是否投保了雇主责任险,企业都必须参加工伤保险。相对于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对于承担员工的有关工伤赔偿事宜要求更高,而且保险的内容与工伤保险有诸多相同之处。由于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是法定的义务,因此是否参加雇主责任险这类的商业保险,要根据
“团体意外险”的保险赔偿金是赔付给受益人的,“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赔偿金是赔付给用人单位的。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赔付与意外险赔付是没有冲突的,只要符合意外保险范围内的工伤,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的共同赔付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
安责险与雇主责任险的区别: (1)限额区别。我省安责险统保项目设置了一次事故死亡责任限额和一次事故伤残责任限额。企业发生职工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后,对死亡和伤残可在两个限额项目下分别赔偿。而雇主责任险条款中一次事故只有一个责任限额(死亡及伤残共计20万元),企业发生员工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后,只有一个限额可用,死亡可能会挤占伤残限额。 (2)保额区别。我省安责险统保项目设置了30万元、40万元、50
案情简介2020年5月20日15时左右,某公司员工张某在装卸作业时被重物挤压受伤。张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2020年6月16日,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张某受到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张某法定继承人已按照工伤相关法律规定获得了相应赔偿,某公司未对张某法定继承人进行实际赔偿。某公司与某保险公司签订《雇主责任保险合同》,保险期间自2019年9月18日零时起至2020年9月
一、工伤赔付后雇主责任险不赔吗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雇主责任险是商业保险,二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按照不同的规定赔付,二者互不影响。《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二、工伤
律师观点分析案情简介:2021年6月,赵某驾驶车辆与原告段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车辆损坏,段某受伤,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赵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段某不承担事故责任。段某在保险公司投保有意外伤害险,段某向该保险公司理赔了医疗费。段某经司法鉴定,伤情不构成伤残。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的误工期为伤后110日、护理期为伤后60日、营养期为伤后90日。判决结果:1、医疗费:31546.21元2、住院伙食补助费:50
您好,您的情况是可以争取双重赔偿的,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呢,我们需要根据您的案件来分析。我们高飞律师团队是专门处理这类事件的,具体情况可以跟我沟通
建工险和工伤待遇是不能够双赔的,建工险的全称是属于建筑工程保险,虽然大体原则上是不允许双赔。不过,具体情况各省规定的也都不一样。因为建工险是只针对建筑工程领域内发生的一些人身伤害意外事故,一般工伤保险履行了赔付义务的,商业险就不会再赔付了。
这种情况只能选择一种保险。因为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保险的本质性不同,可以先申报工伤,如果认定没有工伤,再按照一般的医疗报销。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而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如果同时办理了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是不能重复报销的。因为商业保险医疗属于费用补充型,只能报销社保未报完的剩余部分。而医疗费用则可以先通过工伤保险报销。超过工伤保险的赔偿部分,意外险赔偿在责任限额内合理的费用部分;而意外伤害
工伤保险赔偿金一般直接赔给伤者的。在社保局办理结案手续后,社保局会要求劳动者提供银行账号,将社保局的赔款支付给劳动者。但是有些赔款先行由公司垫付的,也会直接报给公司。
团体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的区别有:1.被保险人不同: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是在职职工,投保人是单位雇主。而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均是雇主自身。2.保险对象不同:雇主责任险保险对象是雇主应对职工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意外险保险对象是职工的身体或生命。3.赔偿依据不同:雇主责任险赔偿依据主要是员工雇佣合同,团体意外险赔偿依据是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4.保险金额不同:雇主责任险保额一般为职工年工资的一
现在许多为集体买保险的情况下会选择团体意外险。团体意外险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现在有的人会把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弄混,事实上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很大,那么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有哪些呢?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很大,雇主责任险赔的钱是针对投保者,也就是单位,是单位应该赔给职工的钱,而且职工在非
1、交通事故与工伤是可以双重赔偿的。只要是在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的情况之下,则在赔偿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双重的赔偿;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
仅从概念上理解,工伤险与意外险都能给予遭受意外伤害的劳动者一定的经理补偿,确实比较相似,但是两者有本质的区别。1,强制性。工伤险属于国家强制要求企业缴纳的,意外险选择性缴纳。企业不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则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2,受益人不同。工伤险的受益人是企业和员工,意外险的受益人只有个人。3,赔付比例不同。工伤险的赔付不仅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出现工亡还会有丧葬补助金、工亡补
1、目的不同。工伤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企业必须参加。雇主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是商业保险,用人单位可以自愿选择参加。2、保险对象不同。工伤保险的实施对象是所有企业的各类职工,包括危险性很大的建筑业、采矿业、冶金业等行业的职工,只要是与属于工伤保险实施对象的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职工都是工伤保险的实施对象。3、实施方式不同。工伤保险的实施方式是强制实施的,它是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依据国家有关
团体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的区别有:1.被保险人不同: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是在职职工,投保人是单位雇主。而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与投保人均是雇主自身。2.保险对象不同:雇主责任险保险对象是雇主应对职工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团体意外险保险对象是职工的身体或生命。3.赔偿依据不同:雇主责任险赔偿依据主要是员工雇佣合同,团体意外险赔偿依据是保险合同约定的内容。4.保险金额不同:雇主责任险保额一般为职工年工资的一
团体意外险和雇主责任险的区别是什么定义不同:雇主责任风险是指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主可以通过参加工伤保险和购买雇主责任保险转嫁雇主责任风险。这是两个类别的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寿保险序列,雇主责任险属于财产保险中责任险序列。被保险人不同,团意险被保险人是员工;雇主责任险被保险人是公司。《保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
1、交通事故与工伤是可以双重赔偿的。只要是在交通事故和工伤发生竞合的情况之下,则在赔偿的时候就可以进行双重的赔偿;但是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方面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康复费等费用和已经获得相应的赔偿的,则不应当再进行重复的赔偿。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