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四类人员可补缴养老保险:
已参保的用人单位中,具有按江西省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可计算视同缴费年限且未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未参保人员;城镇企事业单位整体新参保人员;经法院判决或劳动仲裁裁决应补缴参保且未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未参保人员;未参加养老保险且已停产多年、无力缴费的大集体企业中未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职工。
补缴基数不低于上年度在岗月平工资60%
据了解,养老保险补缴的起始时间统一为1995年10月1日。1995年9月30日前按现行政策规定认可的连续工龄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1995年10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从其参加工作时间开始补缴。补缴基数统一按不低于办理补缴手续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
补缴人员与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缴费比例按单位20%、个人8%计算;补缴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以个人身份参保期间,缴费比例按20%计算。
按本规定补缴参加养老保险的,免收滞纳金。补缴期间缴费指数统一按办理补缴手续时的缴费基数与上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个人账户按缴费基数总额的8%一次性记录。
退休后缴费未满15年可延续缴费
从2008年7月起,参保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缴费未满15年的,可按月延续缴费满15年,自缴费满15年之下月起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其中男性延续缴费最多至65周岁,女性延续缴费最多至60周岁。
单位改制职工一年内缴清免收滞纳金
对于缴费困难的企业,经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认定,按政策规定计算滞纳金的10%收取;属于特困企业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参保单位有缴费能力而拒不缴费的,按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收取滞纳金;对因参保单位改制而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一年内(按改制时解除劳动关系协议生效之日算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并补缴欠费的,免收滞纳金;超过一年时间未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并补缴欠费,属享受失业保险金或低保期间的人员可免收滞纳金,其他人员重新缴费时按政策规定计算滞纳金的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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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范围六类人群办养老保险享新规为妥善解决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以及补缴养老保险费过程中存在的遗留问题,我省日前出台了《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和中断缴费等问题的意见》,其中六类情况可按不同方法参加或接续养老保险。这六类情况包括:第一类是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正式招工手续,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因为工作调动落空,中断劳动关系等的原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含计划内
三类人可享一次补缴福利待遇:一、第一类属于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可一次性补缴社保费满15年。这类人群的缴费标准为183.29元/月,这个补缴费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高的;按现行的养老金计发标准,60周岁首次可领取养老金841元/月,65周岁首次可领取养老金1746元/月。二、第二类属于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可一
两类人员可补缴养老保险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按照《劳动法》、《社会保险法》以及养老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职工)可以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可从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从1996年1月起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从参加工作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缴
日前,天津发布《关于解决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超龄人员基本保障问题的通知,即日起至明年年底,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在天津个人缴费窗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适用范围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男60周岁(含)以上或女50周岁(含)以上,具有天津城镇户籍,曾在机关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工作,办理了正式录用或招收手续,因个人原因连续工龄中断且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单位整体未
根据市社保局近日发布的《关于执行广东省一次性补缴政策的通知》,4类人群可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第一类是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即1978年6月1日至1993年12月31日期间离开原企业的原固定工和干部,其离开原企业前的工作年限不符合国家和省计算连续工龄政策规定,不能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为深圳户籍或最后参保地在深圳的广东省城镇户籍人员;第二类是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即达到法定退休
一、是原国有企业和县级以上大集体企业的固定职工,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自谋职业或以其他灵活方式就业的。例如,张女士今年49岁,1980年1月进入某国企当固定工,1987年12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一直自谋职业。按规定,张女士可以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时间从1988年1月算起。她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即1980年1月至1987年12月)按规定视同缴费年限。二、是非
第一种是城镇的工商户,或者职工。只需要补缴自己剩下没给的那一部分就行了,补齐之后,到了退休年龄,每个月就可以领取到养老金了。这样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因为有一些人家庭原因或者忘记了,都会出现这种情况。第二个是对于那些被解雇或者刑满释放的,没有公职的职工。他们可能根本就没有参保,或者办理了保险,但是中途又停止了,这个机会还是要给他们的。第三个是对于固定工,合同制的工人,也有一些城镇户籍或者经营的临时工。
养老保险新政策,哪三类人可以一次补缴福利待遇?一、第一类属于本地户籍,并在1961年至1982年期间下乡的知青,可一次性补缴社保费满15年。这类人群的缴费标准为183.29元/月,这个补缴费用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是不高的;按现行的养老金计发标准,60周岁首次可领取养老金841元/月,65周岁首次可领取养老金1746元/月。二、第二类属于本地户籍,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
为完善贵州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扩大贵州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解决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相关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贵州省通过一次性补缴方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缴对象、补缴办法、待遇计发等进行明确规定。具有贵州省户籍,未领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养老保险可以补缴。如果劳动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劳动者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却没有达到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十五年,然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
四类抗战老兵获补助5000元:民政部财政部通知,在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根据中央要求,将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那么到底是哪四类抗战老兵可以得到补助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民政部财政部通知,在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根据中央要求,将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在9月份之前把补助金发放到抗战老战士手中:1.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
四类抗战老兵将获补助5千元,不过是哪四类老兵可获得呢民政部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向部分健在的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本文为大家介绍哪四类老兵可获得补助。此次具体发放对象包括:1、抗日战争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和残疾军人;2、移交政府安置的抗日战争时期军队离休干部、无军籍职工;3、抗日战争时期在国民党军队服役,后在解放战争中起义、投诚编入解放军序列的在乡复员军人;4、参加过抗日战
超龄人员补缴养老保险条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被本市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具有符合国家规定满十年以上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但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未缴纳过社会保险费,在2005年9月30日前已超过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不能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人员,可以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超龄人员补缴养老保险
根据我省出台的新的办法,六类人员可在明年12月31日前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进行审核,然后按不同方法参加或补缴养老保险,后将不再进行此类办理。办理范围六类人群办养老保险享新规为妥善解决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以及补缴养老保险费过程中存在的遗留问题,我省日前出台了《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参加和中断缴费等问题的意见》,其中六类情况可按不同方法参加或接续养老保险。这六类情况包括:第一
职工档案被单位弄丢了,随之而来的是不能办理退休手续,不能及时享受退休金,甚至会因无法补办职工档案,造成永久性无法弥补的损失。如果职工遭遇这一系列损失应如何维权?如何主张赔偿损失呢?以下案例为职工维权提供了较为有效的方法。1档案丢失无法办退休,直接损失必须赔偿【案例】刘莉于1982年入职某区旅游公司工作,1987年9月由公司调入下属分公司服务中心。2007年3月公司改制时,刘莉下岗后离职另行打工,公
失业保险条例或将修订:失业人员可代缴养老医疗保费人社部近日就《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亮点颇多: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在地域和主体上进行了“双拓展”;缴费费率由现行3%的固定费率降为总费率不超过2%;失业人员可享受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等七项待遇;农民工失业后也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了。失业保险适用范围扩大《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
据了解,参保人员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其年收入一定比例的部分,实行医保综合减负。具体人员包括:因患大病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原因无法就业的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本市上年度最低生活标准25%以上的部分;在职职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及以下的,年自负医疗费累计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的25%以上的部分;在职职工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至
新疆各类临时工也可一次性补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新疆城镇户口,曾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临时工,未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现也可在一次性补缴规定的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10月20日,养老保险处副处长宋-珂透露,针对在解决城镇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问题过程中,主要包括五·七工、家属工,涉及的其他部分人群问题进行了明确。据了解
①政府公债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库券等由政府发行的债券(政府公债); ②市政债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地方政府发行的公债(市政债券); ③公司债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各公司发行的债券(公司债券); ④国际债券基金。主要投资于国际市场上发行的各种债券(国际债券)。 按照债券型基金的投资标的划分,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国债。 信用风险:低 流动性:好,可提前兑换或交易 利息率变动范围:2.5%-4.5% 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