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
2017年第3号
关于批准发布GB 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 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自公告之日起实施,现予以发布(见附件)。
国家标准委 2017年2月28日
附件
GB 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一、第2章中:“GA/T 105 血、尿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酮、正丁醇、异戍醇的定性分析及乙醇、甲醇、正丙醇的定量分析方法”改为:“GA/T 1073 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
二、第2章中:“GA/T 842-2009 血液酒精含量的检验方法,GA/T 843-2009 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改为:“GA/T 842 血液酒精含量的检验方法,GA/T 843 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 3、5、3.2条的“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方法按照GA/T 105或者GA/T 842-2009的规定”改为:“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方法按照GA/T 1073或者GA/T 842的规定”。 4、5、4.2条的“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的技术指标、性能应符合GA/T 843-2009的规定”改为:“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的技术指标、性能应符合GA/T 843的规定”。
文本来源:法信,供普法参考
附GB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前言
本标准的第4章、5.2、5.3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19522-2004《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与GB19522-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GA307,增加了GB/T21254、GA/T842和GA/T 843。
(见第2章,2004年版的第2章); ——在血液酒精含量检验中,增加规定了“检验结果应当出具书面报告”内容(本版的5.3.1);
——增加了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方法内容(本版的5.3.2); ——增加了试纸条检测内容(本版的5.4); ——修改了“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名称(2004年版的第2章、5.1;
本版的第2章、5.2)。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新才、蒋志全、曹峻华、万驰。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9522-2004。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及醉酒后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驾车中的车辆驾驶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1254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 GA/T105 血、尿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酮、正丁醇、异戍醇的定性分析及乙醇、甲醇、正丙醇的定量分析方法 GA/T842 血液酒精含量的检验方法 GA/T843 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车辆驾驶人员 vehicle drivers 机动车驾驶人员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员。3.2 酒精含量 alcohol concentration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或呼气中的酒精浓度。
4 酒精含量值4.1 酒精含量阈值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 表1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驾驶行为类别阈值
(mg/100mL)饮酒后驾车≥20,<80醉酒后驾车≥80 4.2 血液与呼气酒精含量换算 车辆驾驶人员呼气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例关系换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即呼气酒精含量值乘以2200等于血液酒精含量值。
5 检验方法5.1 一般规定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时的酒精含量检验应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血液酒精含量检验。
对不具备呼气或者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条件的,应进行唾液酒精定性检测或者人体平衡试验评价驾驶能力。 5.2 呼气酒精含量检验 5.2.1 呼气酒精含量采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应记录并签字。 5.2.2 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应符合GB/T21254规定。 5.2.3 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的具体操作步骤,按照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的操作要求进行。
5.3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 5.3.1 对需要检验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应及时抽取血样。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不应采用醇类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
抽出血样中应添加抗凝剂,防止血液凝固;装血样的容器应洁净、干燥,按检验规范封装,低温保存,及时送检。检验结果应当出具书面报告。
5.3.2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方法按照GA/T105或者GA/T842规定。 5.4 唾液酒精检测 5.4.1 唾液酒精检测采用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进行定性检测。
检测结果应记录并签字。 5.4.2 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的技术指标、性能应符合GA/T 843 的规定。 5.4.3 唾液酒精检测的具体操作步骤按照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的操作要求进行.5.5 人体平衡试验 人体平衡试验采用步行回转试验或者单腿直立试验,评价驾驶能力。
步行回转试验、单腿直立试验的具体方法、要求和评价标准,见附录A。
附录A(规范性附录)
人体平衡试验
A .1 平衡试验的要求 步行回转试验和单腿直立试验应在结实、干燥、不滑、照明良好的环境下进行。对年龄超过60岁、身体有缺陷影响自身平衡的人不进行此项试验。
被试人员鞋后跟不应高于5cm。在试验时,试验人员与被试人员应保持1m以上距离。A .2 步行回转试验 A.2.1 步行回转试验即被试人员沿着一条直线行走九步,边走边大声数步数(1,2,3,…9),然后转身按原样返回。
试验时,分讲解和行走两个阶段进行。讲解阶段,被试人员按照脚跟对脚尖的方式站立在直线的一端,两手在身体两侧自然下垂,听试验人员的试验过程讲解。
行走阶段,被试人员在得到试验人员行走指令后,开始行走。 A.2.2 试验中,试验人员观察以下八个指标,符合二个以上的,视为暂时丧失驾驶能力。
1) 在讲解过程中,被试人员失去平衡(失去原来的脚跟对脚尖的姿态); 2) 讲解结束之前,开始行走; 3) 为保持自身平衡,在行走时停下来;
4) 行走时,脚跟与脚尖不能互相碰撞,至少间隔1.5cm; 5) 行走时偏离直线; 6) 用手臂进行平衡(手臂离开原位置15cm以上);
7) 失去平衡或转弯不当; 8) 走错步数。A .3 单腿直立试验 A.3.1 单腿直立试验即被试人员一只脚站立,向前提起另一只脚距地面15cm以上,脚趾向前,脚底平行地面,并大声用千位数计数(1001,1002,1003,…) ,持续三十秒钟。
试验时,分讲解、平衡与计数两个阶段。讲解阶段,被试人员双脚同时站立,两手在身体两侧自然下垂,听试验人员的试验过程讲解。
平衡与计数阶段,被试人员一只脚站立并开始计数。 A.3.2 试验中,试验人员观察以下四个指标,符合二个以上的,视为暂时丧失驾驶能力。
1) 在平衡时发生摇晃,前后、左右摇摆15 cm以上; 2) 用手臂进行平衡,手臂离开原位置15cm以上;
3) 为保持平衡单脚跳; 4) 放下提起的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3号关于批准发布GB 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 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自公告之日起实施,现予以发布(见附件)。国家标准委 2017年2月28日附件GB 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 19522-2004)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巡警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志全、赵新才、侯心一、吴建平、蒋志全、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由国家公安部提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于2004年5月31日正式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及醉酒后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驾车中的车辆驾驶人员。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各种车辆安全行驶,确保通信生产正常进行,经理与车辆驾驶人员签订安全合同如下:一、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下列安全制度:1、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格和操作规程。2、严禁酒后驾驶车辆。3、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和过度劳累时不准驾驶车辆。4、严格执行各种车辆的客货装载规定,严禁超载运行。5、车辆必须定期检修,出车前、行车中、停车后做到勤检查、勤
一、如果喝了四两42度白酒是不是醉驾?是否是醉驾与个人的情况也有关系,影响的因素有很多,包括体重、体温、性别、年龄、人体脂肪含量、是否经常饮酒等等均有关系。醉酒驾驶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是根据直接测量的标准来判定醉驾的,不管喝了四两还是一两,也不管酒精的度数。酒精浓度为50%的白酒,和酒精浓度为12%的红酒,则分别在半两与2
醉驾,血液酒精含量168毫克/100毫升,会被法院判处2-3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如果没有无证驾驶、酒驾前科、超员超载等从重处罚的情节,可以判处缓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
一、醉驾认定标准吹气酒精含量是多少1、醉驾认定标准吹气酒精含量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醉酒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在其意识完全或部分丧失的情况下,驾车上路的危险驾驶行为。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醉驾的认定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是被饮酒者肇事一方,那么您可以对饮酒者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复杂的饮酒驾驶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吹气主要靠口腔残留的酒精成分进行检测,如果喝了其他不含酒精饮料,酒精成分会迅速降低,但血液酒精含量不变,精度较低。血液检测主要分析血液中的酒精成分,精度较高。一般情况下,抽血的指数是比吹气要稍微低的,如果你要问准确数值,一般大概会低个10-20左右的样子”,也就是说,你在酒驾的时候被抓,吹气显示的是80多点但是不超过100的情况下,去验血后有很大几率不是醉驾! 但是上面的情况并不一定是那个样子的,
杭州网约车车辆和人员证件办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从3月3日起,杭州市运管局设立专门窗口受理网约车车辆和人员纸质证件办理工作,并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申请材料(一)申请办理网约车车辆运输证的,须提交以下材料: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3、车辆三寸照片2张(覆盖全车身,车头朝左下方呈45°角,车辆外观清晰可辨);4、授权委托办理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通常情况下,如果对醉驾的认定有异议,有以下维权方式:首先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您是被饮酒者肇事一方,那么您可以对饮酒者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多复杂的饮酒驾驶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一、驾驶人员白酒喝多少是醉驾?通常情况下70度白酒约50克就已经属于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也有相关工具测量和数据定义,不是稍微碰到一点点算是酒后驾驶。很多车主对酒后驾驶定义概念比较模糊,不清楚到底饮多少酒算是酒后驾驶。日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
1、“血液检测酒精含量为87%”,酒精含量比高度酒还高?基本都可以称为酒精了。这种表述是错误的。 2、按法律规定: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以上的,属于醉驾。如果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7毫克的,属于酒后驾驶。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醉酒驾驶。对有饮酒驾驶嫌疑的车辆驾驶人,交警可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验。被检人在检验结果上签字,如被检人拒绝签字,则由两名交警记录注明即为有效。对于车辆驾驶人拒绝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当场否认呼气酒精检验结果,或经呼
一、血液酒精含量多少算醉酒驾驶?醉酒驾车的判断标准是每百升血液中含有二十到八十毫克的酒精,这可以定义为醉酒驾车,但是吹气检测是不纳入酒驾的鉴定的。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刑事案件的取证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是必须要进行抽血取证的,所以要抽血之后才能做定论。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你好,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根据酒驾行为性质的严重程度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你好,执法过程中需要两个民警的,程序不合法,取得的证据就是不合法的,不应该作为定案依据
法律分析:醉驾涉嫌犯罪,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六年免检不需要盖章,领取免检标志即可,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的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3、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