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由国家公安部提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标准》于2004年5月31日正式实施。
)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及醉酒后驾车时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驾车中的车辆驾驶人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1254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
GA/T105血、尿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酮、正丁醇、异戍醇的定性分析及乙醇、甲醇、正丙醇的定量分析方法
GA/T842血液酒精含量的检验方法
GA/T843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车辆驾驶人员vehicle drivers
机动车驾驶人员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员。
3. 2
酒精含量alcohol concentration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或呼气中的酒精浓度。
4酒精含量值
4. 1酒精含量阈值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阈值见表1。
表1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阈值
驾驶行为类别阈值
4.2血液与呼气酒精含量换算
车辆驾驶人员呼气酒精含量按1:2200的比例关系换算成血液酒精含量,即呼气酒精含量值乘以2200等于血液酒精含量值。
5检验方法
5. 1一般规定
车辆驾驶人员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车时的酒精含量检验应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血液酒精含量检验。对不具备呼气或者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条件的,应进行唾液酒精定性检测或者人体平衡试验评价驾驶能力。
5. 2呼气酒精含量检验
5. 2.1呼气酒精含量采用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记录并签字。
5. 2.2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的技术指标和性能应符合GB/T21254规定。
5. 2.3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的具体操作步骤,按照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的操作要求进行。
5. 3血液酒精含量检验
5. 3.1对需要检验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应及时抽取血样。抽取血样应由专业人员按要求进行,不应采用醇类药品对皮肤进行消毒;
抽出血样中应添加抗凝剂,防止血液凝固;装血样的容器应洁净、干燥,按检验规范封装,低温保存,及时送检。检验结果应当出具书面报告。
5. 3.2血液酒精含量检验方法按照GA/T105或者GA/T842规定。
5. 4唾液酒精检测
5. 4.1唾液酒精检测采用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进行定性检测。检测结果应记录并签字。
5. 4.2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的技术指标、性能应符合GA/T843的规定。
5. 4.3唾液酒精检测的具体操作步骤按照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的操作要求进行.
5. 5人体平衡试验
人体平衡试验采用步行回转试验或者单腿直立试验,评价驾驶能力。步行回转试验、单腿直立试验的具体方法、要求和评价标准,见附录A。
附录A(规范性附录)
人体平衡试验
A.1平衡试验的要求
步行回转试验和单腿直立试验应在结实、干燥、不滑、照明良好的环境下进行。对年龄超过60岁、身体有缺陷影响自身平衡的人不进行此项试验。
被试人员鞋后跟不应高于5cm。在试验时,试验人员与被试人员应保持1m以上距离。
A.2步行回转试验
A.2.1步行回转试验即被试人员沿着一条直线行走九步,边走边大声数步数(1,2,3,…9),然后转身按原样返回。
试验时,分讲解和行走两个阶段进行。讲解阶段,被试人员按照脚跟对脚尖的方式站立在直线的一端,两手在身体两侧自然下垂,听试验人员的试验过程讲解。
行走阶段,被试人员在得到试验人员行走指令后,开始行走。
A.2.2试验中,试验人员观察以下八个指标,符合二个以上的,视为暂时丧失驾驶能力。
1)在讲解过程中,被试人员失去平衡(失去原来的脚跟对脚尖的姿态);
2)讲解结束之前,开始行走;
3)为保持自身平衡,在行走时停下来;
4)行走时,脚跟与脚尖不能互相碰撞,至少间隔1.5cm;
5)行走时偏离直线;
6)用手臂进行平衡(手臂离开原位置15cm以上);
7)失去平衡或转弯不当;
8)走错步数。
A.3单腿直立试验
A.3.1单腿直立试验即被试人员一只脚站立,向前提起另一只脚距地面15cm以上,脚趾向前,脚底平行地面,并大声用千位数计数(1001,1002,1003,…),持续三十秒钟。
试验时,分讲解、平衡与计数两个阶段。讲解阶段,被试人员双脚同时站立,两手在身体两侧自然下垂,听试验人员的试验过程讲解。
平衡与计数阶段,被试人员一只脚站立并开始计数。
A.3.2试验中,试验人员观察以下四个指标,符合二个以上的,视为暂时丧失驾驶能力。
1)在平衡时发生摇晃,前后、左右摇摆15cm以上;
2)用手臂进行平衡,手臂离开原位置15cm以上;
3)为保持平衡单脚跳;
4)放下提起的脚。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一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3号关于批准发布GB 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GB 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自公告之日起实施,现予以发布(见附件)。国家标准委 2017年2月28日附件GB 19522-2010《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GB 19522-2004)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巡警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志全、赵新才、侯心一、吴建平、蒋志全、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1、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2、其他统筹外费用为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3、退休后留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 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
一、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量刑标准如下:(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是指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行为。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而予以放行的,应予立案。
一、血液酒精含量多少算醉酒驾驶?醉酒驾车的判断标准是每百升血液中含有二十到八十毫克的酒精,这可以定义为醉酒驾车,但是吹气检测是不纳入酒驾的鉴定的。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刑事案件的取证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是必须要进行抽血取证的,所以要抽血之后才能做定论。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
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法律分析: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3、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4、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5、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
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以下是国务院关于丧葬费补贴的最新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570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制定城乡居民丧葬费补贴政策,对于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参保人员基本权益,体现社会公平,维护基金安全,促进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务
2022年太原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细则是怎么规定的呢 2020年太原企业退休人员涨工资细则的规定是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实施,但太原市人社局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只有本市拥有相关账号的可以查看,因此可以登录社保账号去查看详情。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
辽宁退休人员高龄补贴是怎么规定的辽宁退休人员高龄补贴规定为: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职)人员、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辽宁省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1.2018年
如果失信人员满五年仍然不履行判决就会一直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履行永远都是失信被执行人,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还是尽自己所能早日履行相关判决避免失信,然后才可以提起信用修复功能,才能重新得到社会信任的机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决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判刑标准根据受贿金额以及情节确定,具体如下:一、受贿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所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按照《劳动人事部关于退休职工被判缓刑期间可否享受原退休待遇的复函》中规定:“退休职工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在缓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1、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服刑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刑满释放后继续享受服刑前的基本养老金待遇。2、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的,拘役或缓刑期间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但不参加基本养老金调整。3、退休人员在劳动教养期间可以享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不含缓刑)的,刑满后由原单位酌情处理。根据中组部 、 人社部 、 监察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9号)第二条(五)、(六)款规定,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犯罪被判处刑罚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一、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期间
1、可以向法院或者公安局进行报案。如果老赖不能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那么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中记录其失信行为,将其纳入失信执行名单中,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银行贷款借款人以所购汽车作为抵押或质押物在银行办理抵押贷款,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必须出具汽车买卖合同、汽车按揭协议、汽车按揭贷款合同等。车辆抵押贷款利息6%起。(2)、信托贷款信托汽车抵押贷款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委托人存入的资金,按其(或信托计划中)指定的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与金额等发放贷款,融资方以汽车抵押作为信托贷款的担保方式。利率加费用一般年经利率在18%左右。(3)、典当贷
车辆交强险费用是怎么规定的对于车辆交强险费用标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方案》(2008版)中有明确的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2008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车辆大类 序号车辆明细分类 保费一、家庭自用车1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 9502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 1,100二、非营业客车3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1,000
对于行政事业单位来说,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回避制度,但是单位可以自己制定,回避制度主要出现在案件审理阶段,参与审判的人员,审判阶段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需要进行回避的,由法院领导批准。
驾驶中型以上客货车、校车、危化品 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 下的; 按照“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一般只给予警告 ,不再罚款处罚。普通车辆高速公路罚款扣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以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