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房子没交房,离婚怎么过户给对方

问题描述

房子没交房,离婚怎么过户给对方
1个回答

你好,我是周冬云律师,这个问题区分几种情况,审判实践来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权利,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这种赠与行为应属无效。恋爱期间购置房屋的纠纷,一般呈现的特点是:

(1)双方事先及事后对一旦婚恋不成所购房屋如何处理并无约定。

(2)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或预登记的权利人一般为男女双方,而实际房款(含贷款)大多数由一方全额支付。

(3)涉讼时房屋市场价格较购房时均有不同程度上升,双方都想自己取得房屋产权。

(4)因房价上涨导致的房屋增值部分的归属成为双方争执焦点。另外,对于恋爱期间为了结婚而共同购房,产权登记为双方共有的情形,如果没有按份共有的特别约定,一般认定为共同共有。以及对于婚前给付财物的性质问题广大农村地区多年来存在的给付彩礼的风俗习惯,有的人家为了娶妻送彩礼而债台高筑,在结婚不成的情况下一概不予返还彩礼显然是很不公平的,也会助长借婚姻索取财物或骗取财物的行为。再一个就是包括小孩抚养权裁判的基本原则就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并参考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等因素综合分析判断。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但所支付的教育费应在必要的范围内,建议查看我的联系方式电联,会有更详尽的指导建议。

相关问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