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身损害躯体伤残者和精神障碍者,口常生活是否需要护理依赖及其程度的评定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因人为伤害、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等因素所造成的人身伤残、精神障碍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
国家和其他行业已有规定的,执行其相关规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躯体残疾者thedisabledduetobodyinjury
因各种伤害因素造成人体组织器官不可恢复的结构破坏或功能障碍,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的人。
精神障碍者thementallydisorderred
因各种伤害因素造成人的大脑功能失调或结构改变,导致感知、情感、思维、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受损的人。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ctivitiesofdailyliving(ADL)
人体日常生活必须反复进行的、基本的、具有共同性身体动作的能力。包括:进食,床上活动,穿衣,修饰,洗澡,大、小便及行走等。
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bilitiesoftakingcareofoneself
人体在正常思维支配下,为满足基本生理、生活需要,必须反复进行的一系列身体动作或活功的能力。包括:进食、更衣、修饰、整理个人卫生、使用日常生活工具、自主外出行走等。
躯休移动能力abilitiesofbodymoving
人体自主在床上移动,上、下床,室内或室外行走,上、下楼梯等能力。
日常生活活动能力丧失lossofADL
躯体残疾者因各种损害因素导致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部分或全部永久性丧失。
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丧失lossofabilitiesfortakingcareofoneself
精神障碍者因感知、思维、情感、行为、意志、智力等出现异常,部分或全部丧失料理自己日常生活能力。
护理依赖dependceonbeingnursed
躯体残疾者和精神障碍者需经他人护理、帮助以维系日常生括。
护理依赖程度dependencelevelsofbeingnursed
躯体残疾者或精神障碍者需要他人帮助的程度。
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helpwithtouchforthedisabledbyinjury
躯体残疾者需要他人给予抱,抬,搬,背等帮助。
治疗终结medicaltreatmentfinality
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固定。
3总则
3.1评定原则
护理依赖程度的评定应遵循实事求事的原则,以伤害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损害及并发症导致日常活动能力或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丧失为依据,综合评定。
3.2评定要求
3.2.1对被评定人应进行客观、全面、详细的查体,必要时应做相应的辅助检查。
3.2.2除被评定人主诉及其近亲属的陈诉外,被评定人还应有客观临床体征,并与辅助检查、病历记载相符合。
3.2.3被评定人原有疾病或残疾需要护理依赖的,必要时确定本次损伤因素的参与度,见附录A。
3.2.4被评定人同时有躯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应分别评定,按护理依赖程度较重的定级。
3.3评定时机
3.3.1躯体残疾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应在其治疗终结后进行。
3.3.2精神障碍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应在其精神障碍至少经过一年以上治疗后进行。
3.4评定等级及比例
3.4.1护理依赖程度等级
护理依赖程度分以下三级:
a)完全护理依赖
b)大部分护理依赖
c)部分护理依赖
3.4.2护理依赖赔付比例
护理依赖赔付比例,参见附录B。
3.5护理依赖程度表述,参见附录C。
3.6评定人条件
由取得主检法医师、精神专科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或取得司法鉴定人资格的人员担任。
3.7列举数字
列举的数字“以上或以下”均包括本数。
4躯体残疾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4.1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评定分值和计算
4.1.1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
4.1.1.l进食
拿取食物,放入口中,咀嚼,咽下。
4.1.1.2床上活动
床上活动包括:
a)翻身;
b)平移;
c)起坐。
4.1.1.3穿衣
穿衣包括:
a)穿脱上身衣服;
b)穿脱下身衣服。
4.1.1.4修饰
修饰包括:
a)洗(擦)脸;
b)刷牙;
c)梳头;
d)剃须。
以上4项指使用放在身边的洗漱用具。
4.1.1.5洗澡
进入浴室,完成洗澡。
4.1.1.6床椅移动
从床上移动到椅子上或从椅子上移动到床上。
4.1.1.7行走
行走包括:
a)平地行走;
b)上楼梯;
c)下楼梯。
4.1.1.8小便始末
到规定地方,解系裤带,完成排尿。
4.1.1.9大便始末
到规定地方,解系裤带,完成排便。
4.1.1.10用厕
用厕包括:
a)蹲(坐)起;
b)拭净;
c)冲洗(倒掉);
d)整理衣裤。
4.1.2评定分值
躯体残疾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10项评定分值见表1。
表1日常活动能力项目评定分值(100分)
项目评定分值
进食10分
能自主完成5分
经常依靠他人帮助把食物拿取到面前或身边才能完成0分
完全依靠他人拿取食物和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或需他人喂食
表1(续)
床上活动10分
能自主完成4.1.1.2的a)、b)、c)5分
需要他人看护或扶助才能完成,或只能完成4.1.1.2中的1项或2项,其余需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0分
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4.1.1.2的a)、b)、c)
穿衣10分
能自主完成4.1.1.3的a)、b)5分
只能完成4.1.1.3的a)或b)0分
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4.1.1.3的a)和b)
修饰5分
能自主完成4.1.1.4的a)、b)、c)、d)0分
主要或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4.1.1.4的a)、b)、c)、d)
洗澡5分
能自主完成0分
主要或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
床椅转移15分
能自主完成10分
借助残疾辅助器具或其他用具才能完成5分
长期需依靠他人看护或扶助才能完成0分
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
行走15分
能自主完成4.1.1.7的a)、b)、c)10分
借助残疾辅助器具或其他用具才能完成4.1.1.7的a)、b)、c)5分
借助残疾辅助器具只能完成4.1.1.7的a),其余需依靠他人看护或扶助才能完成0分
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4.1.1.7的a)、b)、c)
小便始末10分
能自主完成5分
长期需他人看护或扶助才能去规定的地方完成小便过程0分
长期在床上小便或长期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并依靠他人帮助清理小便
大便始末10分
能自主完成5分
长期需他人看护或扶助才能去规定的地方完成大便过程0分
长期在床上大便或长期依靠他人接触身体的帮助才能完成,并依靠他人帮助清理大便
用厕10分
能自主完成4.1.1.10的a)、b)、c)、d)5分
只能完成4.1.1.10的a)、b)、c)、d)中的3项以下,其余需依靠他人接触身体帮助或借助其他设施,辅助用具才能完成0分
完全依靠他人接触身体帮助才能完成4.1.1.10的a)、b)、c)、d)
注1:看护,是指为了防止躯体残疾者在进行床椅转移,行走,上、下楼梯,大、小便等日常生活活动时出现摔倒、跌下等危险,而需他人经常照看。
注2:扶助,是指躯体残疾者在进行日常生活活动时,需他人在旁边实施搀扶、护持等帮助,以防止躯体残疾都出现行走不稳、摔倒、跌下等危险。
上述二种情况,躯体残疾者日常生活活动主要是靠自身的能力完成。
4.1.3计算
4.1.3.1根据躯体残疾者完成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顶目的情况,客现确定每项分值。
4.1.3.2将各项分值相加得出总分值。
4.2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4.2.1护理依赖
4.2.1.1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项目总分值为100分。
4.2.1.2总分值在61分以上,日常生活活动基本自理、为不需要护现依赖。
4.2.1.3总分值在60分以下,为需要护理依赖。
4.2.2护理依赖程度
4.2.2.1总分值在60分~41分,为部分护理依赖。
4.2.2.2总分值在40分~21分,为大部分护理依赖。
4.2.2.3总分值在2O分以下,为完全护理依赖。
5精神障碍者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5.1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评定分值和计算
5.1.1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
5.1.1.1进食
进食是指:
a)按时;
b)定量;
c)在规定地点完成进食。
以上3项无须他人提醒、引领、督促、控制或喂食,无厌食、拒食、绝食,暴饮暴食、不知饥饱等行为。
5.1.1.2修饰
修饰包括:
a)梳头;
b)洗脸;
c)刷牙;
d)剃须。
以上4项不需他人帮助打水、准备洗漱用具等。
5.1.1.3更衣
更衣是指;
a)穿脱衣服;
b)定时更换衣服;
c)按季节、天气、温度变化适时增减衣服。
5.1.1.4理发、洗澡,剪指甲
理发、洗澡,剪指甲是指:
a)去理发店理发;
b)去洗浴处洗操;
c)自己或要求他人帮助剪指甲。
5.1.1.5整理个人卫生
整理个人卫生包括:
a)整理自己的床铺;
b)打扫室内卫生;
c)清洗衣物;
d)女性能自理经期卫生,使用更换卫生巾、清洗内裤等。
5.1.1.6小便始末
小便始未是指:
a)到规定地方;
b)解系裤带,完成小便过程;
c)清理小便。
5.1.1.7大便始末
大便始末是指:
a)到规定地方;
b)解系裤带,完成大便过程;
c)清理大便。
5.1.1.8外出行走
外出行走是指:
a)自主外出;
b)通常能独自找回出发处;
c)需要他人陪同。
5.1.1.9睡眠
睡眠是指:
a)按正常人的作息时问、规律睡眠;
b)不能按正常人的作息时间、规律睡眠,如昼夜颠倒、白天思睡、夜间不宁、晚上不睡、早展不起等;
c)睡眠需要他人监护、帮助。
5.1.l.10服药
服药是指:
a)保管药物;
b)定时服药;
c)定量服药。
5.1.1.11使用日常生活用具
使用日常生活用具是指:
a)使用炉灶;
b)使用日用电器;
c)使用自来水。
5.1.1.12乘车
乘车是指:
a)能乘坐交通工具,如公共汽车,出租车等。
b)需要他人陪同;
c)不能乘坐交通工具。
5.1.2评定分值
精神障碍者日常生活自理能力12项评定分值见表2。
表2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评定分值(120分)
项目评定分值
进食10分
能自主完成5.1.1.1的a)、b)、c)5分
经常依靠他人提醒、引领、督促、控制才能完成5.1.1.1的a)、b)、c)中的1项或2项0分
完全依靠他人督促、帮助才能完成5.1.1.1的a)、b)、c),或需他人喂食
修饰10分
能保持外貌整洁,自主完成5.1.1.2的a)、b)、c)、d)中的2项以上5分
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帮助才能完成5.1.1.2的a)、b)、c)、d)中的1项以上0分
完全依靠他人督促、帮助才能完成5.1.1.2的a)、b)和(或)c)、d)
更衣10分
衣着得体,能自主完成5.1.1.3的a)、b)、c)5分
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帮助才能完成5.1.1.3的a)、b)、c)0分
完全依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3的a)、b)、c)
理发
洗澡
剪指甲10分
能自主完成5.1.1.4的a)、b)、c)5分
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引领、帮助才能完成5.1.1.4的a)、b)、c)中1项以上0分
从不主动理发、洗澡、剪指甲,完全需要他人强制、帮助才能完成5.1.1.4的a)、b)、c)
整理个人卫生10分
能自主完成5.1.1.5的a)、b)、c),女性能自主完成5.1.1.5的d)5分
经常需他人提醒、指导才能完成5.1.1.5的a)、b)、c)中1项以上,女性在他人提醒、指导下才能完成5.1.1.5的d)0分
完全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5的a)、b)、c),女性依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5的d)
小便
始末10分
能自主完成5.1.1.6的a)、b)、c)5分
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引领才能完成5.1.1.6的a),5.1.1.6的b)、c)基本能自主完成0分
完全依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6的a)、b)、c)
大便
始末10分
能自主完成5.1.1.7的a)、b)、c)5分
经常需他人提醒、督促、引领才能完成5.1.1.7的a),5.1.1.7的b)、c)基本能自主完成0分
完全依靠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7的a)、b)、c)
外出
行走10分
能自主完成5.1.1.8的a)、b)5分
完成5.1.1.8的a)、b)经常需要5.1.1.8的c),否则就有走失的危险;或从不外出0分
完成5.1.1.8的a)、b)必需要5.1.1.8的c),否则就会丢失
睡眠10分
能自主完成5.1.1.9的a)或偶有异常睡眠但不需要5.1.1.9的c)5分
有5.1.1.9的b)所列举异常睡眠表现1种以上,经常需要5.1.1.9的c)0分
有5.1.1.9的b)所列举异常睡眠表现1种以上,长期需要5.1.1.9的c)
表2(续)
服药10分
不需要服药、或需要服药,但能遵照医嘱自主完成5.1.1.10的a)、b)、c)5分
需要服药,能自主完成5.1.1.10的a),但5.1.1.10的b)、c)需他人提醒、督促、帮助才能完成0分
需要服药,均需他人帮助才能完成5.1.1.10的a)、b)、c)
使用日常生活用具10分
能自主安全使用5.1.1.11的a)、b)、c)5分
经常需他人指导、监护才能使用5.1.1.11的a)、b)、c)中1项以上0分
从不使用5.1.1.11的a)、b)、c)或使用5.1.1.11的a)、b)、c)经常引发危险
乘车10分
能自主完成5.1.1.12的a)5分
需要5.1.1.12的b)才能完成5.1.1.12的a)0分
5.1.1.12的c)或在有5.1.1.12的b)的情况下也难完成5.1.1.12的a)
5.1.3计算
5.1.3.1根据精神障碍者完成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的情况,客观确定每项分值。
5.1.3.2将各项分值相加得出总分值。
5.2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5.2.1护理依赖
5.2.1.1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项目总分值为120分。
5.2.1.2总分值在81分以上,日常生活基本能够自理,为不需要护理依赖。
5.2.1.3总分值在8O分以下,为需要护理依赖。
5.2.2护理依赖程度
5.2.2.1总分值在80分~61分,为部分护理依赖。
5.2.2.2总分值在60分~41分,为大部分护理理依赖。
5.2.2.3总分位在40分以下,为完全护理依赖。
5.3精神障碍者存在安全问题时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5.3.1适用于精神障碍者有造成自身,他人和公众安全危险的情况。
5.3.2安全问题是指可能发生:
a)自杀
b)自伤;
c)打人;
d)毁物;
e)出走丢失;
f)其他可造成自身、他人和公众安全危险的情况。
5.3.3精神障碍者经常有上述安全问题项目中1项以上,经治疗无明显改善,且时间持续一年以上,为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损伤参与度
A.1损伤参与度
指损害因素对护理依赖后果作用的大小。
A.2损作参与度的表示及划分比例
A.2.1损伤参与度采用百分比表示,分为:100%,75%,50%,25%,0五种。
A.2.2完全由损害因素及其并发症、后遗症造成,其原有疾病或残疾与所需护理理依赖后果无因果关系的,损伤参与度为100%。
A.2.3主要由损害因素及其并发症、后遗症造成,其原有疾病或残疾对所需护理依赖后果只是起到加重和辅助作用的,损伤参与度为75%。
A.2.4损害因素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与其原有疾病或残疾共同造成护理依赖后果,且作用相当,难分主次的,损伤参与度为50%。
A.2.5主要由原有疾病或残疾造成,损害因素及其并发症、后遗症对所需护理依赖后果只是起到加重和辅助作用的,损伤参与度为25%。
A.2.6完全由原有疾病或残疾造成,损害因素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与其所需护理依赖程度无明确因果关系的,损伤参与度为0。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护理依赖赔付比例
护理依赖赔付比例是指各护理依赖程度等级所需护理费用的比例,分以下三等:
a)完全护理依赖100%;
b)大部分护理依赖80%;
c)部分护理依赖50%。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护理依赖程度的表述
C.1护理依赖后果完全是由损害因素及其并发症、后遗症造成的,直接书写所需护理依赖的程度。如李某某需要完全护理依赖;张某某需要大部护理依赖;赵某某需要部分护理依赖。
C.2护理依赖后果是由于损害因素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与原有疾病或残疾共同造成的,必要时在所需护理依赖程度之后,加上损害因素所占损伤参与度的百分比。
如李某某需要大部分护理依赖,损伤参与度为50%。表示该被评定人所需大部分护理依赖,其50%是由于损害因素造成的。
C.3护理依赖后果完全是由于原有疾病或残疾造成的,损伤参与度为0,必要时说明损害因素与护理依赖无因果关系。
人 身 损 害 护 理 依 赖 程 度 评 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身损害造成躯体伤残或精神障碍者,在治疗终结后是否需要护理依赖及其程度的评定要求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对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的评定,但国家已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躯体伤残 the disabled due to body injury因各种损害造成人体组织器官不可恢复的结构破坏
护理依赖程度及护理费的计算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五项均需护理者。赔偿护理费的100%。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中上述五项有三项需要护理者;赔偿护理费的80%。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生活中上述五项有一项需要护理者。赔偿护理费的50%。附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800-2
说明: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1)计算方法: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2)护理人数: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对于未成年人,仅仅1个人护理是不够的,建议未成年人的护理人数可参照年龄、伤情等从宽确定。(3)护理期限:护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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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的划分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
伤残等级的划分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不能工作;d.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
一、人身损害伤残等级评定流程是怎样的1、实行当面鉴定制度,由市劳鉴办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接受鉴定组专家的临床诊察和鉴定,被鉴定人必须随带X光片、CT片、各种检查报告单等备查。2、每次鉴定须有3人或3人以上鉴定组专家参加,鉴定结果由3位鉴定专家共同作出,并签署姓名。3、市劳鉴办认为必要时,可在专家鉴定后的7日内组织核查或社会调查,到被鉴定人单位、居住地或医院进行调查、核实情况。二、需要的材料1、
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损害等人身损害赔偿中受伤人员的赔偿会涉及到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鉴定,简称“三期”鉴定。一、概念误工期 人体损伤后经过诊断、治疗达到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治愈(即临床症状和体征消失)或体征固定所需要的时间。护理期 人体损伤后,在医疗或者功能康复期间生活自理困难,全部或部分需要他人帮助的时间。营养期 人体损伤后,需要补充必要的营养物质,以提高治疗质量或者加速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司法部关于认真做好实施《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相关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6]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以下简称《分级》)已于2016年4月18日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分级》是开展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确定民事赔偿责任的重要标准。《分级》的发布施行,对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提高司法鉴定质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