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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一个员工由于分管职责需要在下午5点多(正常下班5点)来公司负责收货,在完成后返回的途中电瓶车摔倒受伤,像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
解答: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也就是说,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
依据2014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上下班途中”四种认定情形: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所以,如果是因为自己不小心、不注意而发生的摔伤,因为不是“非本人主要责任”,所以构不成工伤。
一、上下班途中摔伤是否属工伤1、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摔伤,如果没有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受到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的,不属于工伤。如果发生上述事故,且劳动者不负主要责任的,则属于工伤。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
一、上下班途中受伤是否认定工伤上下班途中受伤,只有部分情况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同时满足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时,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一、上班途中脑溢血是否属于工伤上班途中发生脑溢血的,不属于工伤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上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
近日,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工伤认定的行政案件,法院认为外卖骑手与物流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在送餐过程中摔伤属于工伤,驳回用人单位要求撤销认定工伤决定的诉讼请求。某物流公司的经营范围之一为餐饮服务,江某是该物流公司招用的送餐骑手。2020年4月10日,江某在骑摩托车送餐途中发生侧翻后受伤。2020年6月,江某向某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于同日向其发出“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2020年10月,
一、出差住酒店摔伤是否属于工伤要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摔伤,如果工作摔伤属于,下班后洗澡时摔伤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员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场所”不仅包括员工从事工作时的场所,还包括员工为了工作需要而必须经过的场所,如因工外出的路途,因工外出的办公场所及休息场所,以及员工休息场所、员工为了满足健康和生理需要而必须经过
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不一定算工伤。只有发生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这种意外的才可以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发生其他意外,如因雪天路滑劳动者自己摔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虽然意外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算工伤。上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即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上班途中摔伤与此无关,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 14 条明确规定的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之一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因此,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非本人主要责任,属于工伤。关于何为“上下班途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6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在合理时间内往
有的。符合工伤条件的,有停工留薪期。非因工负伤的,也有医疗期。工伤期间同停工留薪期一致,根据工伤需要休养的期间长短决定发放多少工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劳动法对病假期间工资发放如何规定劳动法对病假期间工资发放的规定是:病假在六个月以内者,按下列
一、职工上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属于工伤1、职工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如果经鉴定,对事故不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属于工伤;如果要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则不属于工伤,不能去申请工伤认定,但可以请求有关责任人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
上班途中开车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加班猝死赔偿标准是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员工加班回家后猝死,属于工伤,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情形,因此,属于因工死亡的范围。 一、加班猝死赔偿标准 加班猝死赔偿标准: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
要结合你在事故所负的责任而定
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摔伤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您好,具体可以向供电部门查询
您好,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工作中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要看具体情况,有些能。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突发疾病后引发的后果。《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由此规定可以看出,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如果当即死亡或突发疾病后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则视同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否则,不应当按照工伤对待。
在上班路上骑电瓶车摔伤,如果是由于劳动者自己的原因受伤的不算工伤;如果是由于发生了劳动者本人主要责任造成的交通事故而导致劳动者受伤的,则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构成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
在有的工作是需要能够对人体造成一定伤害的,如果说在工作中突然之间发生了病情,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可以按照工伤的标准来处理?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丁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工作中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在工作中突发疾病,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突发疾病后引发的后果。我国2011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改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
1、劳动者在工作期间违规操作受伤,如果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情形之一的,属于工伤。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醉酒或者吸毒的;故意犯罪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