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是集体性质,实际归国家所有。任何个人没有土地。申请建房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国土部门代表政府授予你的宅基地使用权。
一证一房,四至明了,有效期七十年。到期后房屋仍在继续使用,或自然换发新证或自然延长时效。如果中途拆除,原证自然作废。
即使重建,也必须重新申请新的土地使用权。由此可见,六十年代的宅基地事实上已不归你使用,早就丧失了该地的土地使用权,即使你现在想在该处建房也必须按正常程序申请核批。
如果人家房屋倒了要求重建,肯定会得到审批,因为合情合理又合法。你应该无权干涉。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因此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房产可以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分割即可。如果房屋没有房产证,可以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证明双方对房屋的所有权后进行分割。
决定小区内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时,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
在网上买到假货的,一般应这样维权:受害人可以直接与商家协商赔偿事项,若未达成赔偿协议,受害人可向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投诉。此外,受害人还可以向行政部门或消协组织投诉。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
没有经过你同意确实不合适,但是安装到你家墙上是必须的,因为每家都要安装,任何一家都要走线,如果你非要拆了,很显然你这个人有点矫情,这个跟法律基本无关
您好!我是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方面问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房产即使登记在对方的一人名下,您能证明房屋是您个人出资,依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
你好,这个是性骚扰范围了吧。建议和人事部门反映或者报警处理。
交通事故证明是用来证明交通事故基本事实,交通事故处理实践中,证明对象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交通事故事实。下面我给你列举一个交通事故证明的例子,你就可以拿它作为交通事故证明范文来参考。交通事故证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电 话:我于2013年12月21日通过朋友XXX借来XXX的奥迪A6轿车,车牌号:XXX。在当晚夜间行驶在榆林市榆阳区东沙驼峰中路时与电线杆发生剧烈碰撞。造成车上
建议您要求对方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如果您对对方的答复不满意,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诉求法院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接受赠与获得的财产具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没有则是属于共同财产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
工程施工按会计科目分类,属于成本类科目。同时在资产负债存货项目中反映,因此也是属于企业的资产。工程施工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
税收是属于初次分配,税收中的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属于初次分配。 1、初次分配,是指在创造国民收入的物质生产部门内部的分配,形成国家、集体(企业)和劳动者个人的原始收入。 2、物质生产部门是指创造物质产品和增加产品价值的生产活动部门,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业以及为生产服务的运输业和邮电业,还包括作为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继续的那一部分商业(即商品的分类、修整、包
根据你的描述的话,人为原因导致着火烧毁的话也要区分具体情况,如果是故意放火,可能涉嫌放火罪或者故意毁坏财物罪,这种情况你应当报警处理。如果不是故意放火,可能构成失火罪或者是不构成犯罪只是一般的侵权纠纷,这样的话,构成犯罪时要报警处理,不构成犯罪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建议你先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处理。
拆迁安置房的车库产权(产权包括所有权),需要看产权证上面到持有人是谁(谁持有,产权就是是谁的)。 地下车库在法律上确实存在产权,所以就有两种情况: 1、如果产权属于开发商或者物业,那么物业用于出售、租赁是合法的。 2、如果产权并不属于物业,或者是地面公共区域(地面公共区域不得设立产权停车位),亦或者是人防工事的地下停车位,则物业无权对外出租甚至出售。
我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石振兴律师团队律师。对于您的问题,我们解答如下:【法律意见】 1、两者都不是:”居民户口家庭户“既可以是“农业家庭户”,也可以是“非农业家庭户”; 2、“居民家庭户”:是户籍制度改革后,不再区分“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之后的统一登记方式(居住在农村的:登记为“农村居民户口”;居住在城镇的,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一,户口性质的分类: 1,按户粮关系分:农业户
全国首例小区车库之争一审落槌:2003年11月12日,就“**南京星汉置业有限公司与星汉城市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地下停车库之争案件,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将地下停车库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全体业主享有地下停车库的权益。因为小区车库的权属是个普遍性的问题。业内人士称,此案判业主获胜,在全国还属首例,其法律意义十分重大。 据了解,位于南京水佐岗的星汉城市花园小区共有59个地下车位,开发商以
知青是特殊时期的政治产物,知青回沪落户如满足以下条件,即便未在被拆公房实际居住,也可被认定为公房同住人享受动迁利益:第一,知青下乡前户口在该公房;第二,依据知青回沪政策回沪;第三,知青回沪后户口直接回来该公房;第四,在上海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
婚前女方已经开的店铺,当然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离婚,理应归女方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但是经营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应该就经营收入依法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
房屋继承步骤: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
通常先签订购房合同,再交首付款的。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按揭购房签完合同后,待银行成功发放贷款后,就可以向开发商索取一份购房合同
只要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双方签字确认,没交社保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