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女职工产后上环可以享受什么假期?
律师解答: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者,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国家规定的假期是指按照卫生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检发<节育手术常规>(第三版)的通知》([1984]卫妇字第1号)中的“各种节育手术后假期的建议”一节和《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的规定:
1.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后休息2天,在手术后1周内不从事重体力劳动。
2.取宫内节育器:当日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休息7天。
4.单纯输卵管结扎:休息21天。
5.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应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对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者,两种手术的假期合并计算。如引产加结扎,引产休假应为42天,结扎再加21天,共计63天。
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工作年限决定的,例如在本单位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年休假天数是五天。带薪年假工资是按正常工作日发放的工资标准来计算的。 一、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计算方法 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累计工龄即可推知,工资是正常发放的,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
一、缴纳了生育险的女职工取环报销吗1、缴纳了生育险的女职工取环可以报销,这是由于职工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2、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取环后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取环证明;(2)
女职工月经期间可休息几天我国国家层面的法律对女职工月经期能休息多少天是没有规定的,但各地出台了不同的规定,例如河南省、浙江省规定有痛经的女职工可以休息1-2天。《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一)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暂时安排其他合适工作;(二)从事连续站立劳动的,每2个小时安排10分钟工间休息;(三)患有痛经或者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女职工满55周岁退休。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达到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金最低年龄: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具体的退休手续可以跟企业单位咨询,或者可以到当地社保中心咨询了解以获得更加详细的解答。
到了退休年龄医保不够20年的,可以进行补缴。退休后可以一次性补缴医保费,一般来说,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
一、法律上规定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目前我国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年满50周岁即可退休,管理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就可以退休了,退休可以领取相应的退休金。《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
禁忌劳动范围一直是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重点,这对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及其后代的健康、提高我国出生人口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矿山井下作业;(二)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三)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的作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冷水作
干部身份女职工在工人岗位工作,年满50岁可以退休。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75.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职工在用人单位由转制前的原工人岗位转为原干部(技术)岗位或由原干部(技术)岗位转为原工人岗位,其退休年龄和条件,按现岗位国家规定执行。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
根据国务院和本市的规定,职工退休年龄是:(1)女职工在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年满55周岁退休;女职工在非管理岗的,年满50周岁退休;(2)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依照劳动鉴定程序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女年满45周岁(不分工人干部);(3)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的,退休年龄为女
一、法律上规定的女职工退休年龄是多少?现有法律女职工退休年龄规定1、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女职工年满50周岁,在管理技术岗位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2、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累计满8年,女职工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3、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女职工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
只要在公司继续任职,公司就应该继续给交社保,直到满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女性到了五十岁社保没有买满十五年,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关于社保,用人单位应履行的义务是: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的为职工投缴社会保险费。同时承担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给付责任
1、女职工申领津贴天数标准:一胎生育:顺产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晚育的(女职工24周岁以上且初次生育)产假增加6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产假增加15天。二胎生育:顺产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胎,产假增加15天。2、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天数: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
一、职工年休假天数是否以累计工作年限计算1、职工年休假天数以累计工作年限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五天;已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天;已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女职工哺乳期可享受哪些待遇?(一)不安排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二)对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不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三)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或者折合成一定天数使用;(四)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哺乳期可以休假至婴儿满一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或流产时,享受多种待遇。其中,女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按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发放生育津贴。计算生育津贴的产假天数按自然天数。生育津贴即为产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含原领取非全额工资者)实际工资收入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男配偶看护假期工资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这里并未区分是否已经生育孩子)2、劳险字〔1988〕2号《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你好,公司要求员工重新竞聘上岗,并将岗位重新设置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公司单方面要求变更其与劳动者之间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必须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果不能协商一致而由公司提出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所以,你可以拒绝签订上述表格,未参加竞岗人员或提交无效表格的,也不能被视为自愿辞职,可以要求公司安排岗位,拒不安排和无故解约的,你可以请求赔偿
2016年夏天,刘女士怀孕。由于身体原因,刘女士连续数月无法完成销售任务。当年10月,广告公司作出解除决定,以刘女士不胜任工作、连续3个月无法完成销售任务且业绩倒数第一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刘女士提起劳动仲裁、诉讼,要求确认广告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继续履行双方间劳动合同。法院最终支持了刘女士的诉讼请求。 主审法官蔡笑告诉记者,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确实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