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劳动者是与一个企业(组织)建立关系,为其提供劳动,换取报酬,并有义务遵守该企业(组织)的管理制度、劳动纪律,那么该企业是否有营业执照并不能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成立。 详细如下:一个企业未申领营业执照或者执照被吊销情况下,仍然有用工行为,这种情况下,企业与员工个人之间的关系如何界定,若发生争议又该如何处理呢?
一、双方构成劳动关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设立需向工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能从事经营活动(比如:《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公司法》第六条第一款、《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后亦同。 然而,违反这些行政管理规范,主要是承担相应的公法上的法律责任,比如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取缔、罚款。但并不当然影响无照经营活动的效力,比如买卖合同乙方属于无照经营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只不过合同的义务和责任就要由该企业的出资人来承担了。同理,不能因企业没有营业执照就认定它不是用人单位,它与员工之间不是劳动关系。 首先,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看,是否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主要看是否“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具有组织性又以该组织名义对外招聘,那么是否进行工商登记并不影响其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比如正在设立过程中的公司,需要员工办理各种筹备事务,这种现象非常普遍,也理所当然。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条文表述可知,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也可以是“用人单位”。 最后,《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可见,司法实践中,没有营业执照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 总之,只要劳动者是与一个企业(组织)建立关系,为其提供劳动,换取报酬,并有义务遵守该企业(组织)的管理制度、劳动纪律,那么该企业是否有营业执照并不能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成立。
二、社会保险 既然劳动关系成立,那么无论是劳动者一方还是用人单位一方,都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利,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比如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包括未签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 按照这个逻辑,用人单位还应承担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费的义务。可是,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需提供营业执照,没有执照也就不能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那么劳动者怎么办呢? 1)如果企业后来取得营业执照,可要求补缴; 2)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该企业一直处于无照经营状态,实际上是无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因其未缴纳社会保险而遭受的损失即应享受而未能享受的保险待遇可要求该企业赔偿。 3)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直接将应缴纳的保险费支付给个人,缺少法律依据。从现行社会保险制度来看,一方面,用人单位和个人都是对社保机构而非对方承担缴费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缴费而是直接支付给劳动者个人,也不能免除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社会保险关系中,对劳动者真正有意义的是保险待遇而非保险费,用人单位没有缴纳保险费的,就要自己向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三、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前述具体办法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2010)。 上述规定意味着非法用工情况下发生伤亡的不叫“工伤”。有人以为其原因是非法用工不构成劳动关系,其实不然。更准确的解释是,用人单位没有执照实际上无法缴纳工伤保险,即使认定为工伤,也不能从工伤保险基金那里享受保险待遇,最终的责任(不低于工伤保险待遇)还是用人单位承担,叫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 再者,无论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还是《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八条)均规定,因赔偿数额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 总之,就像没有驾照不等于不会开车,无照不等于酿成事故就可以免责一样,没有营业执照也可以是企业,但没有营业执照绝不是企业欺凌劳动者的理由!
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并不能领取养老金,领取养老金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比如已经到法定退休年龄,在退休之前累计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如果到法定退休年龄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退休登记后,次月开始可以按月领取退休金。
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有哪些?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需要支付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应当支付给劳动者,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交是可以的。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3、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大病超过2年,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是否能以员工被行政拘留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不可以。1、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明文规定单位可以以劳动者被行政拘留为由,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2、行政拘留是劳动者接受行政处罚的行为,是被迫的、亦是合法的,不能视为无故旷工;3、单位以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必须符合程序和实体上的要求。具体到本案,员工手册并没有劳动者的签名确认,并且,劳动合同里面也没有劳动者被行政拘留视为旷工,单位可以以此
公司是由于经济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让员工待岗的合法;但用人单位任意决定或者强行要求劳动者待岗,未经劳动者同意的不合法。劳动者可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
收件人是公司,具体的联系人可以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写公司的人事,能直接签收的工作人员最好。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可以由劳动者本人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如果对劳动仲裁的结果有异议,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是对方不履行劳动仲裁确定的义务,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更多复杂的劳动仲裁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辞职手续一般流程如下:1、填写"辞职申请表"交到所在单位相关职能部门。2、单位接到辞职申请后,根据情况进行审核或审批。对于不需经过批准的辞职申请,单位应在"辞职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内填写对申有关情况是否属实的审核意见;对需要经过批准的辞职申请,则填写是否批准的意见。单位填写意见后的"辞职申请表"需报送主管部门一份,报送人才流动机构一份;装入申请人档案一份,单位留存一份。3、对于审核或批准的辞职,单
劳动者使用假学历,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起诉劳动者;或者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并且取得了相应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工资。法律依据:劳动者使用假学历,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起诉劳动者;或者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或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
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通常情况下,当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我们的维权方式包含以下几种:首先,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签署相关的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其次,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局举报或申请调解,或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更多复杂的单位解除法律纠纷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报到证交给人才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这是应届毕业生的最佳选择。报到证,是你到当地人地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查看档案的凭证。应届生一定要在报到证规定时间内到报到证制定的人社局去报到。这样才能与人社局形成档案托管关系,同时报到证的白联会由人社局收回放入档案,将来入职公务员或者国企等有管理档案权限的正规单位时可以调取档案。
法律分析: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十五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农村交了医保,公司再办理社保不会受影响。每个人只可以有一个社保账户和一个医保账户,单位交的医保和农合都属于医保,不需要同时交。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
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咨询。
您好您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你好,可以去劳动所投诉的
法律分析:单位缴存部分有不同的比例入个人账户,社保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