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质量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为了赶进度,为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因施工进度、质量控制等必须连续作业、无法避免夜间施工的,应采取必要的质量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安排交叉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一、夜间工作安全措施:
1、夜间施工时,做到晚交班早点名制度,应根据作业内容,制订周密的安全措施,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责任落实到人。
2、所有参加夜间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夜间作业安全措施,安检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落实;
尽量避免同一作业范围内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如确需交叉施工时,必须细化作业范围,采取防止交叉施工安全问题的针对性措施。
3、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戒灯等标志,标志牌具备夜间荧光功能。
保证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4、在人员安排上,夜间施工人员白天必须保证睡眠,不得连续作业。
5、施工处各部门建立夜间施工领导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加强夜间施工管理与调度。
在施工处设置夜间值班室;
在施工现场安排现场值班室。
6、夜间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7、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二、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1、夜间施工时,工器具、设备(施工车辆、发电机等)悬挂具有反光的黄色标志牌。
2、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服装。
3、雷雨、大风天气禁止夜间作业,禁止夜间高处作业,禁止夜间涉水作业。
4、夜间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照明设备、通讯设备;
现场作业点采用日光色镝灯作为主要照明灯具,在场地适当位置装足够的照明设备,保证整个施工场地均有较好的照明,保证夜间施工有良好的照明条件。
5、施工中的深基坑、开挖沟槽等临时工程,应设置围栏,行人、车辆等交通要道必须设置反光警示、悬挂红灯示警标志。
6、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危险地段作业附近设置警示标志,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必要时并安排专值守。
三、夜间施工的环境保护措施
1、夜间施工现场周围有噪声敏感区域,必须时要取得村民的谅解;
使用机械时尽量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必须采用大噪声的设备时,必须采用降噪措施。
2、在居民区附近进行夜间施工时必须了解当地相关部门对建筑工地监督管理的规定,如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时,必须提前办理手续。
一、 加强对各班组成员进行高压线附近的安全教育。 二、 加强对吊机司机、吊机指挥人员及砂井机操作员进行高压线附近操作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 三、 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进行高压线附近的安全教育。 四、 制定高压线附近施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五、 吊装作业的吊机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吊机司机及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方可进行吊装。 六、 雨天及夜晚禁止在高压线附近进行吊装作业。 七、 在高压线附近竖立
(一) 、搅拌机 1、 必须搭设防雨棚,机体安装坚实平稳。 2、 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必须安全可靠有效。 3、 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 4、 必须有良好的单独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5、 搅拌机操作杆必须装有保险装置,进料斗应有挂钩及链。 6、 搅拌机拉铲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7、 砂浆机筒体防护栅齐全,出料应配备圆盘式手转盘。 (二) 、木工平(压)刨 1、 外露传动部位必须装
不同的企业面对不同的需求,在短时间内要完成一个复杂的工程,都必须利用交叉作业来完成。 如供电部门要对高压线路进行建设和维护,超高压线路往往每年只能停电一次。 这样线路建设、设备运行维护、检修都必须在短时间内一起开展,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大型复杂停电、多个施工单位、多个班组同一地点交叉作业。 再如城市地铁的运营,每天运营超过18小时,而能常年稳定运行,靠的只是每天晚上6小时的窗口时间去做线路设备的维护,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1、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
1. 电缆直埋敷设施工前应先查清图纸,再开挖足够数量的样洞和样沟,摸清地下管线分布情况,以确定电揽敷设位置及确保不损坏运行电缆和其他地下管线。 2. 为防止损伤运行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施,在城市道路红线范围内不应使用大型机械来开挖沟槽,硬路面面层破碎可使用小型机械设备,但应加强监护,不得深入土层。 若要使用大型机械设备时,应履行相应的报批手续。 3. 掘路施工应具备相应的交通组织方案,做好防止
一、开工前由电气专业人员根据现场实际工况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临时用电方案,明确用电设备布置、用电负荷分布、电缆设置、关键部位照明布置,并编制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二、总体要求1、在坑、洞、井内作业、夜间施工或厂房、道路、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料具堆放场及自然采光差等场所,应设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设局部照明。停电后,操作人员需及时撤离的施工现场,必须装设自备电源的应
一、 总体要求 1. 各单位应将安全措施纳入整体检修、施工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加以统筹考虑和实施。 2. 实施检修前,检修设备必须落实断电手续和程序,各相关单位必须落实。 必备齐全安全用具。 3. 检修重要重点关注动火、登高、吊装、交叉作业、预热器、窑磨等所有危险作业的安全。 二、 安全重点环节 1. 生料系统2. 磨内作业:确认断电、废气风阀 到位、磨内残余废气通风排除后方可进入。 3. 磨上
边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1、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柳南换流站三通一平工程边坡支护施工过程人员、设备安全,结合本工程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适用本工程所有边坡防护施工。2、编制依据2.1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2.2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南方电102.3中国XX公司其它相关安全、环境方面法规、规程、规定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2.4
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柳南换流站三通一平工程边坡支护施工过程人员、设备安全,结合本工程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措施。适用本工程所有边坡防护施工。编制依据.1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2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南方电20-5-10.3中国XX公司其它相关安全、环境方面法规、规程、规定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4本工程边
1. 在临近营业线进行机械施工时,不论是任何作业或停留过程,均不得侵入铁路建筑接近限界。 2.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将机械交给无证人员和不熟悉机械设备性能的人员操作。 3. 施工作业前,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听取施工技术人员的现场交底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并对机械作详细检查。 作业中必须精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 施工机械作业时,必须设专职安全防护员,负责来车通知和警戒工作,施工地段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8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规定。 2、《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97)3、中央景观大道污水工程施工图。 4、国家现行与本工程相关的《安全规范》等。 4、周边高压线与现场施工作业区相对空间位置情况。 二、工程概况 污水管线平面位置布设于中央景观大道非机动车道下,距北侧路缘2.5m
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为了确保作业安全、顺利的进行,特制订以下安全技术措施,所有施工人员按照本措施进行施工。一、作业前准备1、办理动火作业票,落实安全措施。2、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3、检查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无隐患。4、施工负责人应将工具、电焊机、氧气瓶、乙炔气瓶等材料准备齐全,并运至施工现场。5、清理施工现场作业地点10米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以及任何杂物,现场严禁有可燃
一、“临口平安防护举措“临口是建筑施工中的楼梯口、预留口、通道口、电梯井口,它是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此做好“四口的平安防护工作是保证施工平安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工程重点防护部位是:1、电梯井口:在电梯井口设防护栏或固定栅门与工具式栅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15cm,高度不低1.5m.并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10米设置一道平安平wan平网固定牢靠耐重力冲击,网内应无杂物.网与井壁间隙不大10cm当防护
一、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在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1、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注意以下的要求:1)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体检合格,方可进行高处作业。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2)登高架设作业(如架子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工等)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准
钢结构安装安全防护措施高空作业中安全带使用正确,有可靠的依托,能够达到业主方的安全要求,确保安全防护万无一失。其难点在于解决高空作业的任何位置都有安全带的吊挂点问题。因此,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安全防护措施,满足高空安全的要求:一、安全防护措施:1.为防止高处坠落,操作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每个工人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及劳保用品,并对个人进行安全防护教育,做到每个人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的定义: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他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3、一般高处作业分级:a)高处作业高度在25
(1)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烟道、管路、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为设备内作业,必须执行化工行业《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 (2)进入设备内之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他设备隔绝,并进行清洗、置换等有效处理。 进入设备内作业前30min内,要取样分析有毒、有害物质浓度、氧含量,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人内作业。 在作业过程
一、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按照防护部位分为九类:1、头部护具类。是用于保护头部,防撞击、挤压伤害、防物料喷溅、防粉尘等的护具。主要有玻璃钢、塑料、橡胶、玻璃、胶纸、防寒和竹藤安全帽以及防尘帽、防冲击面罩等。2、呼吸护具类。是预防尘肺和职业病的重要护品。按用途分为防尘、防毒、供养三类,按作用原理分为过滤式、隔绝式两类。3、眼防护具。用以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面部,防止外来伤害。分为焊接用
1、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4.5. 1.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吨; 4.5. 1.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100吨; 4.5. 1.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吨。 4.5.2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4.5.2 .1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4.5.2 .2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
1.总则 1.1 为加强高处作业管理,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2. 高处作业的定义及分级2.1 定义 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高出基准面 1.8米以上(含 1.8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2. 2 分级: --高度在 1.8~5米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度在5~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