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领域事故频频发生,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
安全事故主要集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人和触电。
造成建筑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是高空、露天、劳动密集形作业有关,还与近年来市场的扩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有关。
以下谈谈发生事故原因几种情况。
1、施工人员素质低 目前我国建筑从业人员65%是民工,这些民工从农村进入城市,从农民转为工人,他们的知识结构,工作方式,习惯意识等,还不能适应建筑业的特殊工作条件和环境,他们普遍来经过基本培训和教育,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导致自己或他人发生安全事故。
2、法制不健全 目前建筑市场较为混乱,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下,偷工减料,安全意识谈薄,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
另一方面,我国的法制不健全,跟不上形热发展的需要,对安全事故查处不利。
3、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野蛮施工 非机械动力工擅自操作机械,造成机毁人亡。
非电工乱拉扯电线,不通过漏电开关,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开关不起作用,造成触电身亡。
电工在接线时,不将电闸 ,带电操作,造成触电身亡。
民工不戴安全帽,穿拖鞋上脚手脚进行操作作业,不小心失足,造成坠落死亡。
民工在绑脚手架和支外墙模板加固时,不系安全带,加上临边防护不严,时有坠落死亡事故的发生。
高空拆架拆摸,架杆、模板往地上扔,扔不下就用脚踹,脚蹬空随之坠落。
为抢工程进度,进行大规模施工,强令民工连续作业,造成民工疲劳过度,操作时注意不集中,头昏眼花不慎坠楼而亡。
4、材料机具质量不合格 塔机吊钩失灵,吊斗失控落下,砸伤地面施工人员,塔臂组装螺栓强度不够,以小代大,抗剪能力削弱,螺栓被剪切断,造成塔臂失控,扯断钢索落下,砸伤地面工作人员。
安全网质量差,不能有效拦截高空坠物,造成地面人员伤亡。
5、防护设施不全 临边不搭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搭设低于施工作业层面高度,作业面没有实行全封闭。
有的电梯井口无护栏,电梯井内不隔层设置防护。
预留洞口,采光井,通风口不设防护盖,造成坠落事故发生。
针对以上分析,为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 施工企业一般都有安全组织机构,但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参与各方对安全管理的具体分工,安全岗位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
对大型项目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总负责人,并配以合理的班子共同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档案。
实行单位领导对全施工现场负责,专职安全员对部位负责,班组长,班组安全和施工技术员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负责的“四负责”制度。
2、规范建筑业分包及完善安全法 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
一个项目,严禁业主方肢解分包,严禁多次转包,加强总承包商对分包的管理。
加强安全法建设,对存在违章指挥,不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民工冒险作业,长期连续作业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施工企业在目前已有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适合本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的法律,标准和制度的补充完善,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加强安全教育 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实现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做到
①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
②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
③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必须定期进行体验;
④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励的处罚;
⑤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4、加强安全技术管理与协调 工程中标后,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要有施工技术员编写的书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向工人交代,特别是高空、有毒作业,必须有相应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急救处理方法。
每日有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对当天工作操作工序提出的安全要求。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定期检查安全工作。
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加强条条、条块、块块之间的协调配合。
5、加强现场安全监督 企业应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
企业对违章指挥、操作,冒险作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规范项目的施工安全行为。
安全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对人员的伤害,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人,完善各种安全设施。
在施工作业面上设固定的安全管理员,对危险性大的脚手架,起重机搭设和拆除,机械设备吊装,用电设备工作,基础土方开挖等进行监督和控制。
建筑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动态的管理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情况瞬息万变,可变性大,必须持之以恒的抓,否则各项规章制度将无法落实到实处,随时都将可能发生突发事故。
6、运用科研成果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通过加大科学技术的投入含量,用于减少和弥补人为的错误,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
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改变传统落后的施工工艺,努力做建筑企业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转变。
解放生产力,变手工操作为机械作业,变高空作业为地面操作,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全因素。
掌握并运用人机工程学和安全心理学的科研成果,调整好施工操作人员的心理,生理特征和状况,避免员工在情绪低落时出现失常行为,有效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管理进程,它包括安全组织和安全意识,企业只有综合利用这些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结果。
加强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规章制度,而且这些制度要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使之与新的施工技术相配套。
同时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与生产能力相吻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头上。
并经常性的开展和利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建筑职工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切实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近年在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因施工人员复杂,工程工期紧,作业环境差,施工过程危险源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偏底。 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高空坠落、坠物伤人、触电、土方坍塌、机械倾覆等,酿成人员伤亡, 造成了经济和财产等较大的损失。 纵观其原因,一方面是安全责任不明确,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另一方面是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弱化,尤其是施工现场管理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责任不落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未进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建筑安装分项工程工艺安全规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及安全生产的各项政策、法令。 2 施工现场逐级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项目经理到各班组长组成的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环扣一环,并对上一级、上一环负责"的管理网络,哪一
一、我国施工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未对项目成本进行有效分析施工企业年初制定的目标成本是根据当时的原材料价格、税率、市场竞争程度制定的,在实际执行中,除由于人为导致成本浪费外,还存在着物价上涨、人工成本与银行利率变动等因素,都将造成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的差异,企业应根据这些差异,及时寻找造成成本差异的原因,为日后继续提高制定成本预算科学性、准确性提供第一手资料。目前我国大多数施工企业对成本差异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申请部门:1、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2、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3、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的材料:1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
(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第二十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企业近三年所承建已竣工项目不合格率超过5%的(不合格率是指企业近三年作为项目考评不合格责任主体的竣工工程数量与企业承建已竣工工程数量之比);(三)因项目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次及以上停工整改的(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包含许多方面,详细的处罚制度如下:1、施工企业应按要求设立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1000元。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500元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规操作的,每人每次处罚500元。2、未对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或取样送检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3、浇捣楼面砼,负弯矩钢筋未设置
1、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施工区域与工人生活区域要实行有效隔离。 成立保卫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负责全面保卫工作。 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门卫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和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夜间值班守护施工现场。 重点是仓库、办公室、塔吊及成品、半成品保卫。 加强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向,及时进行教育。 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安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
2、实施措施充分发挥各部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员工培训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各部室、各项目部。充分发挥各部室及项目部的作用就可以保证员工培训工作按计划实施,可以对员工培训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可以使员工培训工作更紧密与公司生产实际需要相结合。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凡上级行政机关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未经培训合格不准上岗;对企业提供培训机会未按要求接受培训的员工按公司有关培训管理规定进行
项目部分包单位、各作业班组: 国庆节将至,为有效防范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国庆长假期间的安全稳定,为做好国庆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 现对项目部分包单位、各作业班组,在国庆节期间生产安排情况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当前正值施工的关键,项目部加强管理,强化措施,高度重视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任务措施到位,精心组织,周密安
水利工程由于其工作性质及工作场合的特殊性,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安全隐患,为了在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的同时能避免各种安全隐患,在施工过程中能做好安全管理措施是重要的过程。本文将从各个角度,对安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合理分析解决问题的措施与方法。1水利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1.1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水利工程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项目,在企业监管方面或者其他方面都有较为复杂的机构,但是安全问题也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一)安全执法和守法 安全法规是安全管理的标准和依据。 施工项目必须学习国家行业和地区安全法规的基 础上,制定贯彻上述法规的措施,以及符合自身特点和需要的安全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作为施工项目对安全生产进行经常的、动态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标准和依据。 项目的管理人员及操作应该按照安全法规的规定去做,把安全法规落到实处,变为行动并产生效果。 (二) 建立安全
(一)市属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一级及一级以上资质建筑施工企业和本市辖区内注册的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直接向市建委政务办理中心安全许可窗口提交申报材料;
1、施工用电必须符合用电安全规程。 现场电器设备要有防漏电措施,非电工不得安装、操作电器设备。 2、过道电缆采用硬质护套埋地并作标记。 3、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4、工地采用低压照明,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架子上。 5、电箱内开关及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 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灰、无杂物、固定牢固。 6、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符合规定。 7、电箱内
现代安全管理理论研究表明,人的安全行为习惯养成很大程度上受到施工现场环境的影响。 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氛围,会促使员工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方式和行为习惯。 相反,不良的环境氛围,会增加员工违规操作的行为意向和行为习惯,从而增加发生人因事故的几率。 所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中重中之重。 一、有效的安全防护 有效的安全防护硬件系统,可以极大减少“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事故发生概率,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
一、十项安全措施 1、按规定使用“安全三件宝”;2、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3、塔吊、人货电梯、物料提升机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配电线路架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5、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6、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在建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1、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
法律分析:从业人员在一千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以上不足一千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两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三百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可以聘用或者委托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安全助理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
目前我国在针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上,形成了以施工企业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工程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安全直接负责的责任主体规范体系。在国家法律层面,《建筑法》第44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在行政法规层面,《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