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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可以矛盾不一致吗?遇到争议以哪个为准,如何处理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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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里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可以矛盾不一致吗?遇到争议以哪个为准,如何处理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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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工期延误时首先要看产生工期延误的具体原因:第一种情况:如果工期延误的原因是由于双方协商变更工程量、设计、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等情况,或者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误,这种情况双方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种情况:如果因为消费者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导致工期延误的,属于消费者违约在先,这个时候反而应当向装修公司支付违约金。

第三种情况:如果不是以上情形,而是由于装修公司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完工,属于装修公司违约,装修公司应向消费者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四条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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