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邮电部关于重新规定金银和金银饰品国内邮寄办法的联合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84-04-16 颁布日期:1984-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禁止用复印机复印人民币的报告的通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84-10-22 颁布日期:1984-10-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发行2015年凭证式(二期)国债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5-05-04 颁布日期:2015-05-04 文号:银发[2015]13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7-09-27 颁布日期:2007-09-27 文号:银发[2007]359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建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6-03-18 颁布日期:2016-03-18 文号:银发[2016]86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0-09-28 颁布日期:2010-09-28 文号:银发[2010]26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7-01-01 颁布日期:2017-01-01 文号:银发[2017]302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10-09-15 颁布日期:2010-09-15 文号:财金[2010]9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押运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对《关于为银行承兑协议提供担保是否有效的请示》的复函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执行日期:1998-09-11 颁布日期:1998-09-11 文号:银条法[1998]45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2019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1次会议、2019年9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法释〔2019〕15号为依法惩治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犯罪,维护正常网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不准擅自提高和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的十项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2-02-01 颁布日期:2002-01-15 文号:银发[2002]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存、贷款利率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1-04-21 颁布日期:1991-03-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银行与香港、澳门银行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4-10-28 颁布日期:2004-10-28 文号:银发[2004]254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零余额账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9-06-02 颁布日期:2009-06-02 文号:财库[2009]4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做好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审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1991-02-06 颁布日期:1991-02-06 文号:银人外[1991]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商业银行跨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查复业务处理问题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2-03-05 颁布日期:2002-03-05 文号:银发[2002]63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一)诉讼时效应从受领给付之时的次日开始计算 因为当事人接受给付之时,合同就是无效的(尽管这尚未得到法院的确认),也就是说,当事人接受给付无法律根据,构成不当得利,合同无效的赔偿损失请求权于此时便已成立,诉讼时效自应从此时计算。 (二)诉讼时效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之日起算 合同只有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其在法律效果上才被视为从订立时即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其次,有些场合,当事人一方乃至双方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落实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实名制的通知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执行日期:2008-06-20 颁布日期:2008-06-20 文号:银发[2008]191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为适应新时期打击经济犯罪案件工作需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研究修订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