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受害者曹某是外地人,两年前来宁波打工。今年7月6日,曹某适逢休息,在位于海曙区望春的出租房里使用电器时,不幸死亡,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
曹某亲属为查明死亡原因,特委托宁波诚和司法鉴定所对曹某的死亡原因进行鉴定。
经过鉴定专家对曹某的尸体进行解剖,检查发现其左手存在明显的电击斑,心脏呈电击后的典型改变。为此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认为曹某确系触电死亡。
随后,曹某亲属聘请律师,把村合作社告到了海曙区法院,要求房东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67万元。
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宁波诚和司法鉴定所主任陈*方说,类似的事情,他们每年都能遇到几起。今年3月份,镇海也曾发生过一起,因为出租房未安装触电保护器,来自江西的房客李某不幸触电身亡。
【法律解读】
“一些房东只顾着出租房子赚钱,而忽视了房子的安全。有的老房子几十年了,电路从没有检查过,还有的房东私接乱拉线路,这些都给事故埋下了隐患。
其实,现在市场上可以买到触电保护装置,房东要是不怕麻烦,装一个,就可以解除后顾之忧。”陈*方说,依照法律规定,房东提供给房客的房子应该是安全的,如果由此发生事故,房东有不可避免的法律责任。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房东向租客提供房子,不能光顾着租房赚钱,也要注意维护房子里的各种设施的安全,以确保房子的安全使用。
房客在租房子时,也要询问一下房东房子是否安全,有没有装安全保护设备,如果没有,就提示房东安装,并且,要在租房合同里注明。
这样,可以做到双方都放心。
具体看是怎么样触电的,若是漏电并且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房东是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意见】租户在出租房内因意外事故死亡,按照事故责任认定承担责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1、出租人负全部责任。出租人对其出租的房屋和设施负有维护、修缮、管理使其适于居住使用的责任,未尽义务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承租人负全部责任。如果房主提供的出租房屋安全合格,已经尽到了提醒其注意安全使用的义务,而承租人不听劝阻导致事故发生的,由承租人承担责任。3、由出租人与承租人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租
租客在出租房里意外死亡的,是与出租屋存在安全隐患有关的意外死亡,则房东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与出租屋本身无关,则在法律上无责。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选择报警,由警方确定死者的死亡原因。确定是属于意外还是事故,以此来认定房东是否需要付法律责任。 第一条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租赁房屋,是指旅馆业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
租客在出租房里身亡,房东一般没有责任。如果房东尽到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房东的原因或者出租屋的原因,导致租客死亡,那么房东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租客在出租房里身亡房东不一定有责任。如果租客死亡的原因是由于房屋内设备、电器、家具等房内设施老化、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的;或者是由于房屋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房东没有告知租户导致的,则房东需要对租客的死亡承担责任。如果租客死亡时由于自身疾病,使用设备不当等个人以及第三人原因导致的,则房东不需要对租客的死亡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
租客在出租房坠楼的,如果是不可归因于出租房的意外事件,房东一般是不需承担责任的。如果是因窗台年久失修而导致租客坠楼的,房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出租房屋的设施设备齐全,比如护栏等都正常安装了的,也没有其他的安全隐患,那么房东并不存在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租房是非常多的,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出租人要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那么租客违法房东有责任吗?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如果出租人尽到了合理的义务,房屋安全没有问题,那么房东对房客安全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在以下情形出现时,房东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外出租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如:提供不合格的煤气炉、热水器私自将不具备居
租客在出租房里身亡房东不一定有责任。如果租客死亡的原因是由于房屋内设备、电器、家具等房内设施老化、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的;或者是由于房屋本身存在安全隐患,房东没有告知租户导致的,则房东需要对租客的死亡承担责任。如果租客死亡时由于自身疾病,使用设备不当等个人以及第三人原因导致的,则房东不需要对租客的死亡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
租客在出租房里身亡,房东一般没有责任。如果房东尽到了自己应尽的义务,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因为房东的原因或者出租屋的原因,导致租客死亡,那么房东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出租房里发生意外,只要不是因房屋本身的问题或者房东管理房屋问题导致租客的意外受伤的,与房主没有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受伤的情况的,由租客或导致该伤害方承担责任。一、租房凳子坏了一定要赔钱吗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租客应及时通知房东修复。房东应在接到租客通知后的七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租客可代为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租客使用的,应相应减少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租房是非常多的,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出租人要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那么租客违法房东有责任吗?下面由我为大家解答。如果出租人尽到了合理的义务,房屋安全没有问题,那么房东对房客安全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在以下情形出现时,房东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对外出租的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如:提供不合格的煤气炉、热水器私自将不具备居
乍一看到这个问题,很多房东第一反应会是凭啥啊,这还影响我租房和买房呢。但是,实践中很多这种情况往往不是想象的这样。现实司法案例中,有许多的这种租客的家属去起诉,很多都胜诉了。为什么呢?比如说入室杀人吧,跟房东没有安装防盗门、防盗窗是有关系的;煤气泄漏,跟房东没有安全气阀是有关系的;洗澡的时候漏电,跟房东没有按照标准去按照线路或者设备老化没有及时更新,等等很多的相关事由。房东对房屋的设施维护,修缮管
【案情简介】房东把房子租给别人住,租客租住期间房子着火,火灾导致租客和邻居损失惨重。事后邻居以“出租房存在安全问题”为由将房东告上法庭。今日获悉,经过两审法院最终判决,房东承担20%的过错责任。苏某是晋宁人,多年前她把位于晋城镇白塔街的一套私房出租给郝某居住,租期至2009年7月1日。郝某住在此房一直相安无事,直到两年前的一起火灾。2008年4月21日这天中午,郝某在家用火做饭,不小心引燃房子附近
房屋在保修期内,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漏水,承担责任的主体为开发商。漏水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
工作时间照顾病人,如果是自己意外受伤的话,雇家其实也应该承担一些责任,如果对方是有公司的话,是公司委派的话,则雇家就不必承担责任由公司负责,这个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也不是承担100%责任最多是承担50%。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
一、租户在出租房内正常死亡,房东可向租户索赔损失王老太租住迟某房屋多年,双方一直保持良好关系。王老太女儿李某与她共同居住,照顾其生活起居。而不幸的是,一天,王老太突然躺在沙发上昏迷不醒,120急救车来到时王老太已经去世。事后,李某就与房主迟某协商不再租住房屋。迟某认为,王老太在自己房子里去世,按民间习俗来说是很不吉利的。况且王老太去世那天,急救车及灵车先后到了现场,周围邻居也都看到了,以后这房子可
丁老太租住迟某房屋多年,双方一直保持良好关系。丁老太女儿焦某与她共同居住,照顾其生活起居。2009年3月的一天,丁老太出门买饭,回家后躺在沙发上昏迷不醒,120急救车来到时丁老太已经去世,由殡仪馆灵车将其遗体拉走。处理完母亲的后事,焦某就与房主迟某协商不再租住房屋。迟某认为,丁老太在自己房子里去世,按民间习俗来说是很不吉利的。况且丁老太去世那天,急救车及灵车先后到了现场,周围邻居也都看到了,以后这
看房东是否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个要根据工厂是否有过错来判断,有些时候可以主张到部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