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在刑事案件有用吗
一份证据材料,能否作为定案的根据,取决于是否有证据能力和证明力的大小。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故又称作证据资格,是否具有证据能力,由法律作出规定或者由司法解释确定。
证明力,是指证据对待证事实证明上的强弱程度,即证据在多大程度上对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是否有证明力和证明力的大小,通常由法官基于逻辑和经验来认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根据该规定,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不属于不能作为证人的事由。相关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所以,以证人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为由否定其证言的证据能力于法无据。
这涉及到该证言是否具有真实性和相关性,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么无疑是具有证明力的。司法实践中,判断证人证言真实性的主要方法是证言之间以及与其他证据之间能否相互印证,有无矛盾。
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这只是法官审查证言真实性的考量因素之一。
对于和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的证言的证明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第(二)项规定,下列证据应当慎重使用,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与被告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有利被告人的证言,或者与被告人有利害冲突的证人所作的不利被告人的证言。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与被告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的根据,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在刑事案件中证据以及证人证言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是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很可能只有较小的证明力,如果有其他人的证人证言那么效率会大一点,如果您还有相关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
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能不能当证人根据民诉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因此一般情况下,不管与案件是否有利害关系,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能当证人。但是对于有利害关系的人的证言,法院在审查时要慎重,真实可靠的可以采用。相关知识:当事人如何申请证人出庭作证?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符合相关法定条件是能当证人的。法律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第六十二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
03/“住改商”应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民法典》物权编第 279 条规定: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这一条文是关于“住改商”用房条件的规定。与原《物权法》第77条的规定相比,本条新增加了“一致”二字,明确了“住改商”需要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业主
单一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仲裁确认有劳动关系,之后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了
证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如何认定? 其一,直接利害关系,指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具有血缘身份上的关系,如近亲属关系; 其二,间接利害关系(也可称为一定利害关系),是指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没有近亲属关系,但存在可能影响证言公正性的身份、情感、利益上的密切关系,包括:一般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邻居关系、以及商业伙伴关系等等。 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审查判断证人证言同案
民事诉讼一审胜诉,二审也有败诉的可能。二审是否胜诉取决于原告是否有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获得胜诉。如果证据不充分,而被告上诉后有新证据提交的,可能会败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
证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如何认定?民事诉讼中有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是指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存在利害关系的证人,就其亲身感知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作出的客观陈述。 这里的利害关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其一,直接利害关系,指与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具有血缘身份上的关系,如近亲属关系;其二,间接利害关系(也可称为一定利害关系),是指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没有近亲属关系,但存在可能影响证言公正性的身份、情感、利益上的密切关
14岁以上自愿的不构成违法,如果在14岁以下无论对方是否自愿都构成违法,所以要看对方是否满14岁以及是否自愿。刑法第236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即与不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性关系,不论女孩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超过14岁,自愿,不涉及犯罪。不会坐牢。
在美国生孩子,户口出生即拥有美国籍。如果父母都没有外国籍和永久居留权,中国认为小孩有中国籍,可以正常办户口。但如果父母一方有外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孩子要办户口的话,就要宣誓放弃美国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十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
刑事案件结束之后才能起诉卡主,否则不行。卡主身份证信息只能找警察叔叔要。
看是否明知是犯罪所得
比较困难,当时乡镇企业不属于正式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等资料,难视同工龄。
需要看具体的案情,一般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会影响公务员政审不通过。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处分期满前因申诉有理而被减轻处分的,如果当申诉处理决定作出时,受处分人在减轻处分后确定的处分期已满,应当由申诉处理决定机关同时通知处分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处分的决定。申诉处理决定机关同时是处分决定机关的,应当在下达申诉处理决定的同时,一并下达解除处分的
应当在案件结束时进行相应的处理
由于土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所以征收土地补偿费也归村里所有。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如何管理、使用、分配,应该由村民大会决定
在哪个阶段结案的,就去相应的公检法部门查询
一、如何认定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对此尚无明确的定义,根据实践,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主要是指以下情形: (一)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生活教育费。 (二)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三)继子女虽未与继父母共同
现如今国家不断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律师代理各类刑事案件越来越多,刑事案件中经常听到犯罪嫌疑人的家属说:“中国是人情社会,律师业务再强也不如找关系”。这样的说法是片面的,不科学的,在中国的法律不断健全、人民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作用越来越大。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作用表现在:一、犯罪嫌疑人被拘留或逮捕后,心理落差很大,对于自己有没有犯罪?罪过的轻重没有客观的了解。在看守所里犯罪嫌
你好,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签其他协议的话,就不存在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