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人社局投诉,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应承担以下责任:1、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2、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3、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4、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5、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产生纠纷
补缴社保基数差,只有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有管辖权,需要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劳动合同等材料,到现场填写申请,投诉补缴,社保稽核部门受理后,员工和单位将双方各自应承担的部分汇入社保账户即完成补缴;社保稽核对外办公地点通常在当地社保中心、政务大厅,也可以拨打当地12333查询投诉补缴的办公地址。
1、未足额缴纳社保不能要求赔偿,可以到社保局投诉。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1)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
法律分析:公司不及时或不足额缴纳社保都是违法的行为。用人单位未给员工足额缴纳社保,员工向社保局部门投诉的,经核查发现确未足额缴纳,将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并按日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如果用人单位在社保局行政部门发出限期补缴通知后依然不予补交的,则还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
引言: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了社保关系,仅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形,劳动者可否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呢? 一、广东省曾有规定认为“未足额缴纳社保,不可被迫解除”,但该规定2021年后已被废止。根据2008年6月23日发布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律师观点分析基本案情:邱某 2009年7月19日入职深圳某电子科技公司,工作岗位为物料员。自入职以来,公司按照深圳市最低基本工资为邱某缴纳社保。2018年4月11日邱某向公司递交了补缴社保申请书,公司在收到之后一月内未为邱某补缴社保。2018年5月29日,邱某向公司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案件进展:公司支付邱某经济补偿金44700多元。文律师点评: 《深
对于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对于那些已经由用人单位办理了社保手续,但因用人单位欠缴、拒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发生的争议,应由社保管理部门解决处理,不应纳入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法律依据】《最高人
(提示:本文主要是提供给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士参考。仲裁、诉讼均具有法律风险,如您未能充分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而是按自己的理解,拟定法律文书并参与仲裁、诉讼,您的请求存在被部分或者全部驳回的可能,由于客观原因,如涉及案件的新证据资料的出现等,或由于您的证据/理由不足,亦可能导致败诉或主张不被采纳。)笔者此前曾写过一篇文章,标题为《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劳动者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广东案例)》2015年10
李薇于2014年5月14日至坚高公司工作,担任市场部经理。合同期限为2014年5月14日至2016年5月13日;月工资10,000元、岗位补贴2,000元/月、餐贴15元/天、车贴与通讯补贴1,000元/月、年终(奖)24,000元(按工作12个月计算)。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公司为李薇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基数为3,022元,2015年4月至同年9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为3,271元。201
未按实际工资交纳社保辞职有无补偿可以争取。公司未按员工实际工资交纳社保,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
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的,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同时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
如果情况属实,需要补足。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情况属实,需要补足。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当事人如果要举报公司不交社保,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并提交相应的举报材料,由上述行政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并告知举报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
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或赔偿经济损失。首先,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劳动者对社保缴费基数有异议的;应通过行政途径申请有关职能部门处理,此类事由不能成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的理由。其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最后,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
公司未足额缴纳养老保险是违法的,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养老保险。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
举报公司不交社保的方法有:(1)拨打12333举报;(2)登录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网站举报;(3)直接到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
单位未足额给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只能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基数差,在司法实践中员工以此为由主动离职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通常无法得到支持。补缴社保基数差,只有当地社保稽核部门有管辖权,需要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劳动合同等材料,到现场填写申请,投诉补缴,社保稽核部门受理后,员工和单位将双方各自应承担的部分汇入社保账户即完成补缴;社保稽核对外办公地点通常在当地社保中心、政务大厅,也可以拨打当地12333查询投诉补缴的
法律分析:五险是劳动法强制要求的,任何企业都要给员工缴纳五险。“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一金”是公积金,公积金不是强制的,所以有的公司不选择给员工缴纳。对于不交五险的公司,劳动者可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至多补偿12月的月平均工资。公司要为员工办理五险
未按实际工资交纳社保辞职有无补偿可以争取。公司未按员工实际工资交纳社保,你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立案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三条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