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单位一直不给,劳动者可以向单位索要,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民法典》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签了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单位一直不给,劳动者可以向单位索要,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民法典》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
签了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单位一直不给,劳动者可以向单位索要,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民法典》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
合同不给你一份,单位行为是违法的;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试用期签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有给员工一份,这种情况下员工无需着急,一是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其程序和所需时间,另一方面这种情况下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仍然适用劳动合同法,员工有法律保障。相关知识:一、《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
一、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员工违法吗?1、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必须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不然,劳动者要及时与公司人事部沟通,索要劳动合同书。2、公司不给你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3、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签了劳动合同但单位不给合同书的,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单位给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仍然不给的,劳动者可以去找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交给劳动者。
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员工的,可以要求赔偿吗?现在很多人已经知道,不签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支付两倍的工资补偿,但是签了劳动合同却不给的,能不能也有补偿就不清楚了。公司没给员工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的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儿没有将劳动合同文本交给劳动者的,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规定可以看出三个重点,第一,
1、签了劳动合同公司不发给员工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交付劳动合同,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其责令改正。2、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若其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4、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一、签了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办1、和公司人资部门沟通每个在职工作的人员,公司都有给个人上手社保的义务,如果你的公司没有给你上社保,你可以给公司的人资沟通,要求给你上社保或补交社保。一般来说,人资部门分析利害关系都会满足你的要求。2、当地的劳动部门仲裁当你向公司人资反应情况,人资部门拒绝或推诿,作为劳动者我们有必要申请我们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由仲裁部门进行个人与公司之间的调节。
1、签了合同,虽可以辞职,但口头随便辞职不可以,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单位。2、另外,和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辞职,单位同意了,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关系。因当事人还未开始上班,一般都会约定试用期,可提前3天通知单位,或者与单位协商一致,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
1、视具体情况而定签了劳动合同,如果还是处于毕业的当年,就还是属于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简单地说,学生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就是应届毕业生。如果过了毕业的那一年,已经到毕业的第二年了,就不算是应届毕业生,而是往届生了。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1)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
1,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的,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2,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签了劳动合同不一定不算应届生,如果不是在当事人毕业的当年,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不算应届生,如果是在毕业的当年的,就算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也算应届生。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
可以的,不缴纳社保就和失业金不冲突
签了劳动合同不一定是正式工,从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可以知道,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则最迟一个月之内就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才行,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签订的,则单位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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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应届生身份审核不会有影响,鉴于你签了劳动合同,那么你在次年就不能再视为应届生,若未签劳动合同,毕业后两年内都可视为应届生;2.没有影响,只要你签过劳动合同,过了今年不管解约与否,以后都不再视为应届生;3.录取了以后,你签没签过合同就不重要了,一般也不会有企业会不放人,也留不住人。以上就是关于签了劳动合同就不是应届毕业生,是如何区分的呢?的相关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
单位未在你入职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单位应当支付你从你入职满一个月后的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单位未在你入职一个月内为你缴纳社保属于违法,单位应当为你补缴前几个月的社保。只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单位才可以与其协商一致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在劳动者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内,单位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你原先是该单位的一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1条【缺乏必备条款、不提供劳动合同文本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