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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儿子意外去世,儿媳不赡养公婆,房屋的继承权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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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儿子意外去世,儿媳不赡养公婆,房屋的继承权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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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对男方父母的房产一般没有继承权,但是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有继承权,可以继承遗产,并能作为公公婆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均分割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八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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