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虚开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和公安经侦的证据清单

问题描述

虚开发票罪的立案标准和公安经侦的证据清单
1个回答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普通发票罪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第二百零五条之一)。

一、虚开发票的立案标准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虚开普通发票案

虚开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虚开发票罪的证据清单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犯罪的动机、目的;

3、如何取得开票单位的发票、具体的联系人、支付的开票费、手续费情况;

4、如何与受票单位商量开票事宜、具体的联系人、收取开票费、手续费情况;

5、作案的时间、地点、次数、作案过程;

6、所虚开的具体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从中非法获取的开票费的去向;

8、共同犯罪的,应查明犯意的提起、策划、联络、分工、实施、分赃等情况,以及每一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地位和作用。

(二)被害人陈述

1、听取被害人陈述,详细问明案件具体情况及因果关系等,制作询问笔录;

2、被害(案发)时间、地点、起因、经过、后果,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等。

(三)证人证言

1、开票方、受票方、财务人员的证言(属直接证据),它可以单独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

2、询问涉案单位、法人、财务人员、业务人员、保管员等相关人员证言。

(四)物证、书证

1、照片;

2、书信、字条、借条、收据、日记、帐簿、凭证、票据、合同、等书面材料等;

3、其它。

(五)鉴定结论

司法审计报告、文检鉴定等。

(六)视听资料

1、记载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况的现场监控录像、录音资料;

2、现场当事人、证人用手机、相机等设备拍摄的反映案件情况的资料。

(七)辩认笔录

被害人、证人、犯罪嫌疑人对犯罪现场、犯罪嫌疑人、与犯罪相关的场所、物品等的辨认。

(八)勘验、检查笔录

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现场图等。

(九)其他证据材料

1、犯罪嫌疑人(自然人)的身份材料,包括:户籍信息、身份证、工作证、与原籍联系的电话记录。有前科的,应调取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成立自首、立功的书面说明等有效法律文件;

2、犯罪嫌疑人(单位)的身份材料,包括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法人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法人单位性质证明、税务登记证明、单位代码等;

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在单位的任职、职责、权限等证明材料;

3、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等。

 

相关问题

Top